[抄自“思想的遠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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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來的科學家中,達爾文是不是最具革命性的一個?如果革命指的是把一個已經公認了的學說顛倒過來,那挑戰者還有很多,至少包括牛頓,愛因斯坦和量子力學的奠基者們。這些物理學家,他們超群絕倫的智慧能量,可能遠超過達爾文。然而談到對科學界以外世人觀念的改變,那達爾文的革命性,卻無人能及。一句話:達爾文最具煽動性!
在達爾文之前,沒有人能反駁這樣一個觀點,那就是“一個東西,如果看起來像是設計過的,那它一定就是設計過的”。這個邏輯,一般人無法辯駁,隻有像大衛·休謨這樣的大哲學家,才能察覺其破綻。但就是休謨,也隻是在邏輯上演繹一下,沒有一個清晰的解釋。直到達爾文我們才有了一個答案。
“像是設計過的,就必是設計過的” ,這種觀點,達爾文是熟悉的。像他這樣的劍橋生,威廉·佩裏的《自然神學》是不得不讀的。1802年,佩裏用鍾表必有其設計者這個事實來說明造物主的存在。在這種觀點看來,一個東西越像是被設計出來的,它經過設計的這件事就越發無可置疑。這裏,“看著像”指的是“一個事先指定的功能統計上是不可能出現的”。佩裏的表,脊椎動物的眼睛,統計上來說就是不可能隨機出現的,因為你把它們拆亂,再胡亂地,隨機地裝置起來,即使做萬萬次都不可能出現原來那個精確到秒的表,或者那個可以看到立體層次,斑斕色彩,以及瞬時測光自動聚焦的眼睛。
任何一個通情達理的人,都會承認表和眼睛不會是隨機的產物。在達爾文之前,唯一的選擇就隻能是來自設計。每個人都會感到佩裏從表到眼睛,再到生物的一切器官皆為設計這種推理的力量。造物主的存在是必定無疑的了。
然而直覺在這裏卻是錯誤的。達爾文發現了除隨機組合和設計之外的第三種選擇,答案就是累積的自然選擇:隻要有一點點平緩的改善幅度,自然選擇就會找到它,利用它,用時間讓進化達到那種些似乎不可能達到的峰巔,以及無止境的複雜性。如果沒有那一點點平穩的變化,一切就變得不可能。 從“常識來說正確無異”到“現在知道是錯的”,隻有了解到這個過程的轉變才能明白達爾文的顛覆性和不平凡。
達爾文這個危險的想法是極具煽動力的,是革命性的,卻是不易想像到的。休謨沒有想到,在他之前那麽多聰明的人物也沒有想到。然而卻獨立的進入到達爾文和華萊士兩個自然學者的探究之心。“這個想法”,我說的不是進化,很多人如拉瑪克和達爾文的爺爺埃若瑪斯·達爾文都想到過進化。我說的也不是自然選擇本身,我後麵會談到還有其他人也想到了自然選擇。我說的是,隻有達爾文和華萊士才看到了自然選擇的力量,想到了這種大到足以可以讓進化來解釋生命所有現象的力量。
我把獨立揭開生命奧秘的這個榮譽歸功於達爾文和華萊士,但是另外兩位十九世紀的人宣稱他們在更早的時候也發現了這個奧秘, 他們是派萃克·麥休和艾德華·布來茨。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英國人倒是值得驕傲:四位自然選擇的發現者竟都來自這個國家。但那兩位真的可以並列在此嗎?
布來茨(1810-73)和達爾文幾近同代,和達爾文,華萊士一樣,是個自然學家,並在印度收集熱帶動植物標本。他在1835年確實發表了自然選擇的觀點。但是它的這個版本我們今天稱之為“穩定選擇”:也就是說,他認為選擇維持了原有的品種,而沒有看到選擇驅動進化而產生新的物種。正因如此,他堅定地相信是上帝創造了一切:更確切地說,他認為上帝創造了所有原始的主要物種,而自然選擇保留了上帝的創造。從這點上我們可以說他的觀點和進化論正好相反。自然選擇,對他來說,是阻止進化的力量。
麥休(1790-1874)在1831年以他多年在蘇格蘭果園種植蘋果和梨的經驗發表了一本叫做《艦船用木和樹木培養》的書。在這本書的附錄裏, 麥休談到了人工選擇的原理,並說明如何用人工選擇給海軍種植更好的樹木,並談及人工選擇也可以推延到自然選擇。和布來茨不一樣,他沒有認為自然選擇隻是“穩定選擇”, 而是說:
“。。。同樣父母的後代,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在幾代後,成為很不同的品種,甚至不能在其間雜交。”
當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第一版發表之後,麥休對達爾文沒有引用他而提出質疑。達爾文在之後的版本中就把他加了進去。達爾文並說到麥休“很清楚的看到自然選擇原理的全麵力量”。的確,麥休還說到:
“有組織的生命,它們自調節自適應的品性,部分是源於自然在孕育後代上的的過度豐饒,就是說,自然的生育力太強盛了,它們產生的後代完全超過了補嚐上一代老去所空出來的位置,有時甚至多過上千倍。因為生存空間是有限的,所以隻有那些更結實的,更適合新環境的個體才能在逆境中成熟。那些較弱的,不能適應環境的,就會在尚未成熟的時候被消滅掉。這一原則無時無刻不在發揮效應,控製著顏色,身材,能力,和本能;一個物種中那些顏色最適合隱藏或躲過敵人的,有能力適應環境變遷和氣候惡化的,體格能最好地適應健康和禦敵需要的,能力和直覺能最好調節體能發揮自身優勢的 - 就是在這種對年幼生命的巨大浪費下,那些能經過自然根據它完美的標準而指定的嚴峻考驗的,才能完成繼續繁殖的使命。”
麥休認識到了生育過剩和適者生存的重要性,而且他走的更遠。[達爾文認為布來茨在這一點上也有所貢獻]
然而,我懷疑:麥休真的明了他的發現是如此重要嗎?他真的認識到自然選擇是對生命存在之迷的答案以及所有生命的解釋嗎?如果他了解到這些,他還會僅僅在一本樹木栽培的書甚至在其附錄裏闡述這個原理嗎?難道他不會跳到屋頂上吹著號角申述他的偉大思想嗎?相反,麥休覺得他發現的這個東西太平凡了,以至於稱不上是什麽發現。他在1860年給衛報年鑒的一封信裏這樣說:
“對我來說,這條自然法則是如此直覺以至於我覺得它是不言自明的,不需要集中精力就可以發現。達爾文先生在這點上則更可稱為是它的發現者,我沒覺得它可以稱得上是個發現。他似乎是慢慢的仔細的研究,合成一件件的事實,通過推理發現了自然選擇。我呢,是對大自然框架整體的一掃,估計到自然選擇是個事實,一個公理,一個有足夠能力的,沒有偏見的人一想就可承認。”
現在想想,我們不免有些同情。但是和赫胥黎讀完《物種起源》的感懷比起來,麥休就不同了。赫胥黎的話是:“我真蠢,怎麽就沒想到呢!”; 而麥休呢,更是維多利亞式的“有什麽大不了的,任何新意?” 這樣的回答實在不像是一個認識到已經發現了一個主宰著生物學,解釋著所有生命現象的人所說的。[麥休比達爾文大7歲,比華萊士大二十歲。]
作個比喻:想像一下麥休生在十七世紀。他看到蘋果掉下來(很可能和牛頓在同一個果園,因為麥休一家在十七世紀還真在牛頓那個地方耕作)。這個早期的麥休,我們假設是個物理學家。他看到蘋果掉下來,認識到大概是地球給那蘋果施加了一些力。他於是寫了篇局限於蘋果的文章,或者更公平些,寫了篇地球上物品都有下落的原因。他後來會向牛頓抗議說是他先發現了萬有引力。牛頓(沒有達爾文那麽大度)大概隻是聳聳肩而已。他們的區別在於,麥休缺乏牛頓的博大洞察力:宇宙間萬物都受到這個同樣的力量,行星由於這個力的驅動,沿橢圓性的軌道運行。宇宙的結構也源於此。
我同意WJ 丹普斯特,麥休的現代辯護人,麥休確實沒有受到曆史的公正待遇。但是我對給於麥休完全的曆史優先權也很猶豫。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寫的東西和達爾文,華萊士比起來有些不清楚,有些地方不知道他要說什麽。但更重要的是,他低估了這個思想,讓我們不得不懷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他的思想的重要性。達爾文還列出了不少其他想到了自然選擇的人,但是他們都和麥休一樣,沒有認識到這個思想的重要性。
華萊士(1823-19130)則不一樣。盡管他在麥休和達爾文未發的手稿之後發現了自然選擇,他卻理所當然的和達爾文一樣受之無愧。當華萊士發現了自然選擇之後,他毫不懷疑這個思想對整個生命史的重要性。他文章的題目(就是那篇寄給達爾文的文章)就說明了一切:論物種會無限地遠離原態的趨勢。“無限地遠離”是最關鍵的:如果他們能無限地遠離原來的狀態,他們會分支出所有的生命。華萊士在他的文章中把這點說得很清楚。
至於華萊士的信如何引起達爾文的不安,這段事人們都很熟知了。這段戲劇性的故事發生在1858年6月17日,在我看來這是科學史上各種優先權爭奪戰中最愉快的一件 -恰恰因為沒有糾紛,雖然很容易變成一個糾紛。它被友好地解決,歸功於雙方的大度,尤其是華萊士方麵。達爾文寫到:
“1856年萊爾勸說我把自己的觀點完整地寫出來,我於是馬上開始寫作,準備寫一本比《物種起源》還大幾倍篇幅的書。可是這也隻是我所收集到的材料的一個摘要。我在這個程度上完成了大約一半的工作。可是我的計劃不得不改變,因為1858年夏天華萊士先生從馬來群島寄給了我他的文章-論物種會無限地遠離原態的趨勢-和我完全一樣的理論。華萊士先生說如果我覺得還不錯的話,希望我把它送給萊爾去審閱發表。
在這種情況下,我同意了萊爾和胡克的建議,那就是把我手稿的摘要,以及我在1857年9月給阿薩格雷的一封信,和華萊士先生的文章一起,在1858年林奈學會會刊第45頁開始發表。我不太願意這樣做,因為想到華萊士先生會覺得這樣不公,我當然還不知道他有多麽大度和尊貴。我的手稿摘要以及那封信都不是為了馬上要出版而寫的,所以寫的並不好。華萊士先生的文章,則非常好非常清楚。不過,我們的文章還是沒有引起什麽反應。我記得隻有都柏林的豪特恩教授寫了一封評論,宣稱我們文章裏新穎的地方都是錯的,沒錯的地方都是老生常談。這說明任何新的觀點要想引起公眾的注意,必須用更長一點的篇幅不可。”
達爾文當然是過於謙虛了。他的兩篇文章都是說明文的藝術典範。華萊士的文章立論也非常清楚,觀點和達爾文的非常相像,也沒有異議說華萊士不是獨立寫出來的。我覺得華萊士的文章應該和他在1855年自然史年鑒雜誌上發表的另一篇文章一同閱讀。達爾文讀過那篇文章。事實上,是因為那篇文章華萊士才進入到達爾文的通信圈,達爾文還讓華萊士為他收集一些標本。但是,奇怪的是,達爾文並沒有在那篇文章裏看到華萊士已經成為一個十足的進化論者。我是說,和拉馬克的進化論相比,華萊士是和達爾文更接近的。拉馬克認為現代物種如同在一個梯子上,從較低的梯蹬升到較高的梯蹬。和此相對比,1855年華萊士已經有一個清楚的樹杈形進化圖解,如同達爾文後來物種起源裏唯一的那張圖。可是在華萊士那篇文章裏,他還沒有談到自然選擇和生存競爭。
這些在華萊士1858年的文章中出現了,他們猶如閃電擊中了達爾文。在談到生存競爭的時候,華萊士用了很大的篇幅說明指數增長(達爾文的另一個主要觀點)。華萊士寫到:
“一個動物的生殖能力經常被認為是其數目繁多或稀少的主要原因;但是仔細觀察事實就會說明這二者之間沒什麽關係。即使是那些繁殖力很低的動物,如果沒有什麽約束的話,它們的數目也會極快的增長。另一方麵,我們看到地球上動物的數目,基本上是穩定的,甚至還會減少。”
華萊士從這裏推出“每年死去的數目一定是極多的;每個個體的生存必須依賴其自身,死掉的那些一定是最弱的。。。” 他繼續寫到:
“獵鷹強有力的可以伸縮的爪 -和貓的爪-不因它們的意願就能長出來,而是來源於這些群體早些時候已經有了的,也許還沒太組織好的。那些有這些優越條件的個體能更好的得到獵物而能活得更長。同樣的,長頸鹿並不是因為它們想要達到較高的樹叢不斷伸展脖子從而使脖子變長,而是因為任何有較長脖子的變種個體可以獲取更多的食物。一旦有饑荒脖子短的就被淘汰掉了。昆蟲的顏色也如此,越是和棲居的土地顏色相符,越可能生存下來。這裏我們也找到了關於自然界很普遍的一個平衡得解釋-一些器官上的不足,總是由其它器官上的強勢所補足-腿腳較弱翅膀卻很強,防衛較弱速度就很快,因為那些隻有不足沒有平衡的動物是不能生存的,早已經被消滅掉了。這種原則,就如蒸汽機的控製機構,檢查任何不規則的狀態,在它們還沒有被看到的時候就被修正了。”
那個蒸汽機的比喻是如此有力,我想,達爾文一定是很嫉妒的!
科學史專家們有時會說華萊士的自然選擇和達爾文的有所不同。華萊士在談到自然選擇時一直在一個整體的層次上使用“變種”這個詞。前麵那段話裏就是這種用法。他在談到“種族”的時候也是這個意思。這些人於是認為,達爾文談的是個體的自然選擇,而華萊士談的是今天理論家們不齒的“種族”自然選擇。我一開始也這樣懷疑,但細讀之下,覺得不是如此。華萊士在用到“變種”和“種群”時,他的意思和今天的“基因型”或者人口基因學家所說的“等位基因”一樣。在這篇文章中,他的“變種”指的不是一個局部種群,而是指“帶有遺傳性比通常更鋒利之爪的那一組鷹”。
同樣,達爾文也受到同樣的誤解。《物種起源》的副標題“在生存競爭中優勢種族的存留”就用了“種族”這個詞,從而讓人覺得他是在支持族群選擇甚至種族主義。實際上,達爾文的“種族”還是指“帶有一種遺傳特征的那一組個體”。
至於關於達爾文剽竊華萊士的說法,也是沒有道理的。有足夠的證據說明達爾文確實在華萊士之前就已思考自然選擇了。我們有他1842年的論文摘要,1844年的長篇論文,以及1857年給阿薩格雷的信,這封信在1858年在林奈學會上宣讀過。
至於達爾文為什麽在這麽長時間內都沒有發表他的觀點一直是科學史上的一個迷。有曆史學家說他怕宗教或政治上的牽連後果,或者會讓他非常虔誠的妻子不高興,也許,他是個完美主義者,一定要要把所有數據都弄清楚再發表,或者他被藤壺類甲殼蟲的研究分了心?我們無從知曉。
當華萊士的信到了的時候,達爾文吃驚的程度,站在今天的角度會覺得沒什麽道理。他給萊爾的信中說:
“我從來沒見過這樣令人吃驚的巧合:如果華萊士看了我1842年的手稿,他的短文實在是太好的一個濃縮。他用的詞竟是我章節的題目。”
這種巧合甚至延伸到他們都受到了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啟迪。達爾文在自傳裏寫到他在讀馬爾薩斯強調人口過多和競爭之後馬上想到的:
“1838年的十月,也就是我開始了一個係統研究之後的第十五個月,我偶然讀到了馬爾薩斯關於人口的理論。因為長時間的觀察動物和植物的習性,對於無處不在的適者生存非常了解,馬爾薩斯的理論馬上讓我想到在每個特定條件下,適合的變種更可能被保留下來,不適合的則被淘汰掉,結果將會是新物種的形成。這時候,我終於有了一個理論可以入手了。”
華萊士讀馬爾薩斯後得到的頓悟則需時較長,但是更有戲劇性。當時華萊士正在馬六甲群島上的特內特島上患了瘧疾:
“我當時一陣陣高燒,一冷一熱之間不得不在床上躺幾小時,心裏想些感興趣的東西。有一天忽然想起了馬爾薩斯的人口原理,想到他透徹的分析,那些對人口增長的抑製因素- 疾病,意外,戰爭,和饑荒 -這些因素使得蠻夷族群人口比更文明族群得人口受到更大的抑製。我於是想到了...”
華萊士然後開始了他關於自然選擇做為一切進化的主導原則的這一透徹分析。
這裏我想要指出“理解進化論的四個橋梁”,並且用對進化論發現的四個層次來說明。布來茨跨越了第一個橋,麥休跨過了前兩座,華萊士跨過了前三座,達爾文則跨越了所有的四座。第一座認識到自然選擇是把不適者淘汰掉的力量。我把布來茨單列出來當作代表,是因為勞倫·艾思裏認為他比達爾文更早的發現了進化論。 其實,當時很多人都認識到了自然選擇淘汰弱者的這個負麵上的意義,他們都跨過了這第一座橋, 正如傑古德說過的:
“是的,布來茨談到了自然選擇,但是艾思裏不知道在達爾文之前很多人都談到過。那個時候自然選擇已經是某種常識標準了,但是和達爾文的不一樣:這個標準把自然選擇作為證明上帝造人的一個佐證,它能通過淘汰那些不適合的,和極端的變種,以維護上帝創造的永恒不變,不可違背的的物種。”
威廉佩裏就曾經提到過這樣的自然選擇。所以就如我前麵說過的,這種自然選擇,是和進化論正相反的,它被用來證明物種的固定性而不是變化而產生新品種的。
第二座橋是認識到自然選擇可以導致進化。用現代的術語來說,它和第一座橋的區別是“穩定選擇”和“方向選擇”的區別。麥休,華萊士和達爾文都跨越了這座橋。
跨越第三座橋需要更多的想像力,從而能看到自然選擇的力量足以解釋一切生命及其奇豔的豐富性,尤其是消除人們對人是設計而來的這種幻覺。華萊士和達爾文都跨越了這座橋。麥休也許也跨越了,但由於前麵說過的原因讓我懷疑他真正看到這個隻有“達爾文主義”想像力才能看到的境界。(達爾文主義這個詞,是華萊士後來慷慨贈送的。)
第四座橋是讓公眾能夠了解自然選擇的力量。達爾文,通過1859年的《物種起源》獨自跨越了這座橋。如達爾文說過的,當他和華萊士的文章在1858年林奈學會發表之後,沒有引起什麽注意,即使是那些德高望重的專業生物學家們,包括那個倒黴的林奈學會會長,湯馬斯·貝爾,因為他在那年年終時說了一個大錯話,足以讓他遺臭萬年。他在查看了1858年林奈學會發表的文章後說:“這一年沒什麽大的發現能馬上讓他們的科學領域有什麽革命性的進展”。1959年末的情況就大為不同了,《物種起源》的發表如同一個大蒸汽錘砸在維多利亞人的肚子神經上。人類的思想世界被永遠的改變了:科學不再一樣,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甚至政治學,都不再一樣。這本書做到了1858年的文章所沒有做到的。
《物種起源》並沒有比他們的文章把自然選擇解釋得更清楚,區別在於需要一本書來把所有的證據都亮出來讓人們看到。達爾文自己也說過:這說明一個新觀點要引起公眾的興趣,是需要一個較長的篇幅才能做到。
那麽是否有一座橋,達爾文也沒有跨越呢?當然,150年之後,有許多這樣的橋達爾文都不曾跨越過。不過我單挑一座,就是人們說的“現代合成”理論裏的“新達爾文主義”。新達爾文主義是達爾文進化論和孟德爾遺傳學的結合。困難是這個“新”總在變,就如同“現代”,“後現代”這些詞一樣。為了避免這樣無限循環下去的詞匯,我把這個要說的“新達爾文主義”稱為“數字或數碼達爾文主義”。1930年後可能有很多新達爾文主義,但“數碼達爾文主義”卻隻有一個。它說的是孟德爾遺傳學德的精髓:基因的“數碼”性。孟德爾的基因是或有或無的東西,你不能把它們混合起來。基因是你在人類基因庫裏能數出來的。進化所能做到的是讓這些離散的,數碼的,可數的一些東西出現的頻率發生變化,但並沒有把這些東西的數量或者測量尺度發生變化。數量或者測量尺度可以發生變化,但是隻在有機體的水平,不在基因的水平。自然選擇的時候,優越的基因在基因庫裏出現的頻率增多,次等的基因出現的較少。
達爾文從沒有跨過這座橋,所以他也不能回答弗來明·詹金的問題。詹金是個蘇格蘭工程師,曾問了達爾文回答不了的問題。其中一個問題就是,任何變種都會在不斷的雜交之中被稀釋,幾代之後就消失掉了。當然詹金的觀點基於當時人們對遺傳的認識,即遺傳物質是連續的,可混合的。果真如此,自然選擇就發揮不了作用。對詹金來說,遺傳雜交就如同混合白塗料和黑塗料,你得到的是灰色塗料。灰塗料之間的混合是不可能再得到黑的或是白的塗料的。
[譯者: 有必要把孟德爾的試驗在這裏重述一下。約從1856年到1863年,孟德爾進行了8年的豌豆雜交試驗。豌豆通常是自花受精的,但是孟德爾人工地將一個高的同一個矮的品種進行雜交,獲得了隻產生高植株的種子。當這種種子自花受精時,它產生的高植株和矮植株是3:1。這樣產生的矮植株總是繁育同樣的後代,但是三個高植株中隻有一個會總是生出高的後代,其他兩個仍是以三與一的比例生出高和矮的植株來。
孟德爾把他的實驗結果解釋為每一植株都具有兩個決定高度性狀的因子,每一親體賦予一個因子。高的因子是顯性,而矮的因子是隱性,因此雜交後第一代的植株全都是高的。當這一代自花受精後,這些因子在子代中排列可以是兩個高因子在一起,或者兩個矮因子在一起,或者一高一矮,一矮一高。前兩種組合將會繁育出同樣的後代,各自生出全是高的或全是矮的植物,而後麵的兩種組合則將以三與一之比生出高的或矮的植物來。]
任何人其實都可以指出詹金的錯誤:變種並沒有在幾代之後總是被稀釋掉,我們也沒有比我們的祖先更平均和統一化,我們的後代也還是具有我們的多樣化。詹金覺得他駁倒了達爾文,實際上他想駁倒的是觀察到的事實,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達爾文確實回答不了。
受到孟德爾豌豆試驗的啟發,二十世紀人口基因學的奠基人很容易的就可以回答詹金的問題了。基因是可數的,數碼的,也是不可混合的,所以變種就可以存留下來,它們出現的頻率也是不變的。如果變化,那就是進化的原因,比如,自然環境對孟德爾矮豌豆的存活不利,讓他們較早的死去,那就會有越來越少的矮豌豆。像這樣的非隨機的選擇是最可能的進化原因,不過隨機性的選擇也是會出現的,隻是它們的程度人們是有爭議的。早期人們並不了解數碼遺傳的緣由, 但是華生/庫瑞克的DNA革命給於了解釋,基因本身就是數碼編製的信息,驚人的,正如計算機信息的數碼性一樣。
達爾文給赫胥黎的一封信裏可以看到達爾文幾乎看到了這座橋。這封不確定的被認為是發生在1857年的信中,達爾文說:
“我最近在猜測,雖然很不清楚,受精繁殖不是讓兩個不同的個體產生一種混合,而不是那種真正的融合。這種混合,是兩個或是很多不同個體的混合, 因為每個父母又有它們的父母。要不然怎麽會有這麽多的子代會返回到它們祖先的樣子。當然,這個想法很粗糙。”
就連二十世紀人口基因學的奠基人之一費舍爾,在引述了達爾文上麵的那段後後,也不知道達爾文已經多麽的接近孟德爾,他甚至也在研究豌豆。1867年,他在給華萊士的信中說:
“我覺得你還沒有了解我說的有一些變種不可拌在一起這句話的意思。我指的不是生育。我雜交了一些有色的甜豌豆。它們的顏色大不同,但是我得到的,甚至在一個豆莢裏有不同顏色的豆子。那些顏色不是父母之色混合的,而是完美的其它顏色。我覺得和你觀察到的那些蝴蝶色彩很相似。盡管這個想法很美妙,不過我不知道這和一個母體隻能生出公的母的這樣不同的子代有什麽不同。”
這最後一句話完美的說明了推理的力量,能從平凡的事情中看透事物本質的重要性。當公母交配後,你得到的不是公的就是母的,幾率50%,而不是一個陰陽體。在這種意義上,孟德爾沒必要在修道院的園子做試驗,隻要看看世間性的遺傳,再推廣到所有事上就是了。數碼遺傳通過世間的兩性無時無刻不在直丁丁的看著我們,可是,太明顯的事情有時我們就不會注意到。達爾文注意到了,他差一點就做出了結論。但是,就如麥休沒有跨過華萊士和達爾文跨過的第三座橋一樣,達爾文沒有跨過孟德爾/費雪爾跨過的那座橋, 至少沒有毫不猶豫的反駁弗來明詹金。
可能,我們必須要跨過第五座橋才能看到自然選擇的整體圖畫。
用現代遺傳學的術語,而不是達爾文的話說,自然選擇可以定義為隨機變化的生存指示碼的非隨機存活。那些指示碼就是DNA,它們有隨機的組合。然而它們的存活不是隨機的,[而是通過自然選擇這個雕塑師手中的鑿子雕塑出來的。]我們也看到了也很欣賞其作品:那些成活下來的物種,那些可以飛翔,遊泳,跑,挖,爬高的物種。它們都借助於繁殖,這說明,成活者一定也有吸引性伴的本事。而且,要想存活,使自己這個基因有個拷貝留下來,一個基因還必須要利用基因庫裏的其它基因,通過性的組合進行合作。不同物種則不能通過性來組合[譯者:其實,這也是生存的需要,如果騾子能夠生育的話,馬和驢子大概就消失了。]有時候,基因庫由於什麽(比如地理的)原因會一分為二,從而越走越遠,形成不同的物種,猶如脊椎動物和軟體動物的分離。這種方式通過時光產生出無數的物種。
至少是在通過有性生殖的物種中,進化的意思包括了基因庫中基因出現的頻率變化。這可以這樣來理解:在“有性生殖”中,性實際上是物種的個體在基因庫裏隨機尋找等位基因,而形成一個“隨機”的等位基因組合,像是買彩票一樣。基因庫如同一堆撲克牌,每一個基因組就如同摸到的一副牌。一代又一代[一把又一把],各種牌出現的頻率就會改變,這就是進化。表現出來的:腿短了點,角長了點,毛蓬亂了點。。。自然選擇就成了雕塑師手中的鑿子,在動物的骨肉之身上雕塑著。
但是更確切一點,這個鑿子並沒有直接在動物的骨肉之身上動手,而是在基因庫裏,倒弄著基因出現的概率。隨著變異和性結合豐富著基因庫,這個鑿子一直在忙碌著。我們看到的作品則是動物的表征,通過表征,我們知道那些基因被除掉,那些留在了基因庫中。
自然選擇一直通過地質時間在雕琢著基因庫。這番景象達爾文會覺得奇怪,但應當是他樂於見到的。
理查德 道金斯
白大偉 譯於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