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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部長你看看標尺,很多人包括老幹部都滿足條件

(2010-04-09 13:07:27) 下一個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麵具有兩大特征:一是聚眾行為;一是淫亂行為。
  聚眾,是指糾集眾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發動、糾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於一定時間聚集於同一地點。聚眾的眾應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並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員。如果僅有兩人,不能構成本罪。
  淫亂,主要是指違反道德規範的性交行為,但除此之外,還應包括其他刺激、興奮、滿足性欲的行為,如聚眾從事手淫、口淫、雞奸等行為。而對於這種行為並不限於男女異性之間。行為人聚眾從事這種淫亂行為的,也構成本罪,可見從理論上本罪的眾人並不必然以同時含有男女二性為必要。淫亂行為一般具備如下特征:(1)須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恥感情的行為。(2)須是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的行為。(3)須為違反善良性道德觀念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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