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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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幺寧辭職,是對律師界的羞辱

(2017-05-09 20:31:20) 下一個

檢察官幺寧辭職,是對律師界的羞辱

 

薑維平

 

對於一名檢察官而言,不論何種原因,她辭去公職,自己謀生,俗稱“下海”,這種情況較少,在商品大潮湧來之時,抵禦不了金錢的誘惑,做出自己的選擇,無可厚非,但重慶的新聞人物麽寧與眾不同,不僅因為她深層次地參與了臭名昭著的“唱紅打黑”運動,把許多本是良民的民企老板送進監獄,而且在2012年薄王倒台後,從未公開表示認罪和懺悔,仿佛從人間蒸發一樣,與薄熙來時代的高調形成強烈反差,而今,正值中紀委巡視組回頭看,指出重慶沒有徹底清除薄王思想餘毒之時,她忽然辭職下海,這引起輿論界極大的關注。在我看來,這是一種狡猾的以退為攻的逃離,也是對中國律師界的集體羞辱。她和她背後的支持者的陰謀不能得逞。

 

由於2012年初,王立軍叛逃事件導致薄熙來垮台,但他眾多的黨羽非常頑固,數以萬計的公檢法司人員參與了史無前例的搶錢買官活動,隻不過他們是打著為老百姓“打黑”的名義,而且充份利用了公權力,故此,有較強的欺騙性,由薄熙來黨羽燕平主掌的宣傳係統沒有放開媒體,深入揭批薄熙來,王立軍精心策化,包裝,虛構的640個“黑社會”的罪行,沒有把薄熙來案的真相如實告知天下,造成人們,特別是重慶人的精神困惑和認知撕裂,相當多的人不以為薄熙來是貪腐和枉法的高官,而誤以為他是與“大阿哥”習近平爭權而失利的“小阿哥”或可憐蟲,因此,輿論雪藏了薄王一係列令人發指的徇私枉法的罪行,而且,很多公檢法的人員擔心受到追究與處罰,而采取沉默抵製與死不認賬的辦法,以應對習近平今年初,到訪重慶所明確提出的“要平反薄王時期冤假錯案”的指示。

 

現在,中共19大在即,習近平已牢牢地操控了軍隊,王歧山已下令抓捕肖建華,車峰,掌控了處理高層貪腐官員的主動權,該是解決重慶問題的時候了,因此,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不得不接受“清除薄王思想餘毒”的指令,要動手查處公檢法司一些人,緊跟薄熙來徇私枉法的問題,就是在這樣的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形勢下,重慶檢察官幺寧選擇辭職下海的。我不相信是她個人的決策,很可能是她的上級和同事,為了保護她或者擔心她被捕後會四處亂咬而令其離職,不論如何,她都應當做出徹底的交待,正如那張她和薄,王,黃三位官員的合影,過去她高掛牆上,深感自豪,但如今,心驚膽顫,唯恐人知,這不是鬼使神差的命運轉變與戲弄,而是其惡劣人品畸形發展的必然結果。

 

我讀過幾篇有關評論幺寧的文章,大家分析的都不錯,但他們由於不太了解薄熙來,而忽略了人性的特點,即同性相排斥,異性相吸引的原理,之所以幺寧緊跟薄熙來,除了律師伍雷闡述的原因,還在於薄熙來是一個魅力型的官員,她是一個典型的對薄熙來的“追星族”,一般情況下,人們對政治明星的崇拜,有別於對歌星,影星的追求,這方麵的瘋狂者大多是女性,而且有的是臣服於領導腳下的性奴,當然,幺寧未必能巴上“薄督”,但她精神上對薄熙來帶著一種文革時“毛式”的敬愛,是不爭的事實,這一點從它的眉眼間的顧盼,可以洞悉,類似故事已在上個世紀初的大連上演過,大連的女騎警,其中就有人對薄熙來崇拜得五體投地,幺寧所為就是這種病態心理的“升級版”,她帶領重慶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公訴一處人員辦理涉黑案件多達9件,共305人,占全市“打黑除惡”案件總數近一半,要冒很大的風險,她奮不顧身地去做,這不僅來自生存的動力,而且,還來自酷愛“帥哥”的人性之源。

 

這就是為什麽這位綜合素質不錯的法律碩士生,會犯下涉嫌枉法追訴的罪行,她無法把全部罪狀一推了事,她可能說,這是由於來自薄王的壓力太大,也可能說,是同事們集體研究的共識,也就是說,“炒豆大家吃,炸鍋不能一人擔”,這似乎有一點道理,但她卻不能說自己水平低,因為與趙長青一樣,她是西南政法學院的畢業生,不僅老師教授在課堂上就講解了事實正義與程序正義的區別,而且既使在霧雲壓頂的關頭,趙長青都在為所謂的“黑老大”黎強辯護,除了女性的弱點,更多的是追隨薄王的升官的動力,或者說,來自對權力以及附著於權利上的物質享樂的渴望,她明明知道,305人中至少有一半的民企老板是無罪的,剩下的人是有錯而無罪,或輕罪而重判的,幺寧卻瞞著良心,為了踩著他們趴下的肩膀往上爬,用他們的鮮血染紅頂戴花翎,她咬咬牙賭一把,結果命運發生戲劇性的變化:先是得到“打黑英雄”的獎章,後是惡評滔滔的指責,總之,她怨不得他人,必須反省自身。

 

 

著名律師伍雷說,近日,關於重慶前檢察官幺寧辭職做律師的新聞刷屏。幺寧前檢察官,顯然沒有被公眾忘記,她是重慶薄王時期轟轟烈烈“唱紅打黑”的符號型人物,她曾經是最炙手可熱的人,她以臭名昭著的“李莊案”公訴聞名於世。雖然迄今所謂“唱紅打黑”沒有被官方正式否定,但法律人的基本共識卻是:那是一場法治浩劫,是一場政治運動,在那場運動中財產權、人身權、法律秩序蕩然無存。雖然筆者深知在目前情況下重慶“唱紅打黑”案例在全國也隨處可見,但是,一個省級官方極力推動如此大規模的運動執法,其對全國的不良示範影響,其對重慶當地乃至全國法律秩序的巨大直接破壞,我認為至今還沒有得以全麵評估和應有檢討。

 

其實,之所以2007年至2012年的重慶,能為薄王提供“二人轉”的大舞台,用“人血饅頭”殘忍地表演,推出一大批悲慘的戲劇,也有社會原因,曆史原因,體製原因,就第一點看,由於分配不公,兩極分化嚴重,人們普遍仇官仇富,薄王迎合了這種心理;就第二點看,文革10年浩劫雖然過去,但階級鬥爭的餘毒還殘留在許多人,尤其是與那個年代並行的官員的血管裏,一朝權在手,很容易“唱紅打黑”搞運動;三是當時薄是政治局委員兼重慶“一把手”,他的權力太大,足以調動他人性中極惡的一麵去枉法追訴,而體力較弱,地位較低,依附性較強的官員幺寧,就順理成章地成為集美男與高官於一身的薄熙來的最忠實的黨羽之一。毫無疑問,薄王再壞,也不可能九頭六臂,事無巨細都做,他們還得依靠幺寧這樣的馬仔去實施計劃。

 

因此,清除薄王餘毒,必須首先清除他們的餘黨,錢鋒和黃奇帆調離,餘敏和張軒邊緣化,重慶高法和檢察院領導都換新人,明顯地預示著大變局將要來臨,但不甘心主動認罪的幺寧,就預先設置了自己的防線:我辭職下海做生意,最好的保護自己的工作是律師,而她的交際圈子安排她去當律師,易如反掌,於是,她現在也相信律師的作用了,當下一步全市動員公檢法司清除薄王餘黨時,她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就精明地打了一個“提前量”,但恰恰是她的小聰明,又一次把自己害了,她這樣的沒有職業底線和人格底線的人,削尖腦袋擠進律師的隊伍,不僅是一場令人發笑的鬧劇,也是對律師的神聖職業的羞辱,且不說從檢察官轉變成律師,由於關係網的暗度陳倉而易於造成司法腐敗,就是一個同行的李莊案,已把這個醜陋的符號式的人物永遠地釘在重慶曆史的恥辱柱上,她應當去的地方也許是監獄,這要看下一步法院怎麽判,反正聽到她的名子,不僅律師惡心,老百姓驚訝,我像吃了蒼蠅,更多的人們油然想起重慶公安局的“091專案組”,餘悸令其不寒而栗,俗話講,聰明反被聰明誤,假如,幺寧主動公開表示認罪,5年時間已足夠,得到人們諒解,“認罪”就可以變成“認錯”,但現在,可能已經太遲了。不過,對幺寧的追責,但願隻是一個突破口,清除薄王的餘毒,還要鏟除滋生他們的土壤,因此,是較長時期的司法改革的艱巨任務,我想對所有的人說,重慶山城曾產生了渣滓洞和小說《紅岩》,但華子良掌權後,卻永遠地沒了江姐。

 

 

2017年3月24日於多倫多。香港《前哨》雜誌2017年5月號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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