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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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才厚與周永康的結局

(2014-08-07 10:43:39) 下一個
徐才厚與周永康的結局
 
薑維平
 
一個是政治局委員,一個是政治局常委,一個管軍隊,一個管司法,都是海內外與論關注的焦點人物,過去是人上人,現在是階下囚,不論讀者是屬於哪一黨哪一派的,都共認他們是貪腐分子,也都對他們將受到懲處沒有疑問,但對能判多少年,判不判死刑,以及以後的政局變化,卻有歧見。筆者寫過《薄熙來檢舉揭發大老虎》一文,預示徐才厚的落馬,筆者又寫《周永康下蘇州,強顏歡笑心裏愁》一文,分析“政法王”的失落和矛盾心態,現在,已被2014年7月29日的官媒所證實,因此,近日我在美國舊金山和洛杉磯短暫逗留,常有讀者訊問我這兩隻老虎的最終下場,我查閱有關網上的信息,和我過去耳聞目睹的故事比對,又仔細思索黨內外和海內外的形勢,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他們當中可能將有一人將被處死。處死之後,中國的司法體製將有一些可喜的變化。
 
為何判處極刑?
 
以前,政治局委員是持免死金牌的,所以,由體製所決定,一旦政治局委員涉足貪腐,不僅數額巨大,情節嚴重,而且影響深遠,多年來中國官場的貪腐之所以越來越厲害,和這一金牌的籠罩作用有關,現在,習近平不慣毛病,王歧山不聽邪,非要對政治局委員與常委下手不可,往小處說,他們是內部權鬥,此消彼長;往大處講,是救黨救國,安撫民心,要我觀之,動機不太重要,重要的問題是,徐才厚和周永康貪汙受賄,賣官鬻爵,是不是真的,有無證據支持,有,就必須抓,管他皇親國戚的,有罪就判,該怎麽判就怎麽判,判得越重,對中國越有好處,老百姓越高興,對人民越有益處。
 
由於徐才厚是大連八中畢業的,又原籍在瓦房店市,故“將軍誕生地”或“將軍的搖籃”曾經赫赫有名,當他任軍委主要領導之後,故鄉愚民以他為自豪,現在又以此為恥辱,因為他們知道了真相:將軍是他花錢買的,他當軍委副主席之後再賣官,想把銀子賺回來,於是,環繞著他,小人得誌,君子受氣,許多人都高升了,連他的本家兄弟徐某也大搞房地產,把“兔子不拉屎”的長興島搞成聞名遐邇的“新加坡”,所以,我聽到許多有關他的故事,較之周永康,他最初還保留一點窮孩子的本色,比較純樸,屬於極其平庸之倍,後來隨著地位攀升而墮落了;而周永康的思想性格不太一樣,他當遼河油田黨委書記或盤錦市領導時,就是與“黑社會”有聯係的貪官和勢利小人,他與“油販子”暗渡陳倉,手裏有了錢,再用錢買官,一直買到中南海的江澤民,真的難以想象,這樣一個無惡不做的壞蛋,竟能被上級看中,步步高升,以至執掌中央政法委大權十年,黑白顛倒,徇私枉法,製造了無數起冤假錯案,他的禍國殃民的罪行比“四人幫”要嚴重一百倍。
 
所以,雖然,徐才厚的罪行在軍事法院審理,讀者所知甚少;周永康的罪行,還蒙在鼓裏,被暗箱操作,有待官媒進一步公布,但筆者認為,如同薄熙來案一樣,如果按照中國《刑法》的規定處理,無疑地,他們通通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試想,徐才厚治軍,貪腐之風橫行,一切都商品化了,連將軍,大校等官銜都可以買賣,那麽,軍隊還有戰鬥力嗎?這種貪腐亂軍的情節不是十分嚴重嗎?而周永康治下的公檢法司已墮落成專門製造冤假錯案的“大本營”,比如,2009年11月13日發生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的唐福珍案,以周永康為靠山的地方官,搶了良民的地皮,拆了人家的房子,弱女子鬥不過貪官,自焚身亡,還被強加一個罪名:暴力抗法,這是哪一家的道理啊,記得我寫過一篇評論,我說,人家自焚都犯法,這不是欺人太甚嗎?總之,他當政法委書記十年,是中國曆史上最黑暗的十年,全國上下冤聲載道,這個所謂的不可一世的“政法王”,難道不應當依法槍斃嗎?
 
縱觀中國曆史,幾乎每個朝代都是這樣的:新的皇帝上台,都要殺一批民憤極大的貪官汙吏,以爭取人心,何況現在已不是封建社會,習近平不是皇帝,但他來自基層,完全知道官場的現狀,更了解民心所向,他應當知道,如果不是1976年粉碎“四人幫”的義舉,憑中共專製統治者毛澤東27年累積的罪惡,已是民冤沸騰,經濟凋敝,實在難以繼續坐穩江山,所以,既使沒有徐才厚和周永康夥同薄熙來政變說,習新上任,也要找幾個人民群眾最恨的貪官出氣和替罪,而獨掌政法委大權十年的周永康和為他保駕護航的“徐軍頭”等,就難逃悲慘的命運。其實,首惡應是江澤民,但習近平目前還不太好意思動他,再說,他已是老態龍鍾的,離死亡隻有一毫米了。對“死老虎”和“病老虎”,獵人一般是不打的,除非它有可能起死回生,反咬一口。
 
先徐後周,原因何在?
 
讀者感到奇怪的是,周永康落馬的事早已被炒熱,而不太熱的徐才厚案卻提前公布,這使許多讀者不解,實際上,這兩人的案子都是薄熙來案的升級版,在深挖薄的策劃政變的問題中,徐和周都必將露出水麵,應當一視同仁,但周永康的官職比徐才厚高一級,討論他們的案件,要走黨內程序,徐由政治局委員舉手表決就行,而周必得經中央四中全會審議才能正式公布,現在的新華社簡訊不過百字,真是一字千均。他們一個早一個晚,一個“簡”一個“繁”就在情理之中了。此外,還有一個原因,習近平首先必得抓住軍權,先把軍隊牢牢地控製在自己手裏,才能做其它的事,而沒什麽比打掉一批,同時任命一批自己人,更重要的事了。所以,讀者已經看到,公布徐的案件與提升一些新麵孔為上將或重要職位,幾乎是同時進行的,概之,習近平是以獨掌軍權為基礎的。其他雜七雜八的一切事物,包括對三十多隻大老虎的懲處,都是軍權內多的派生物。
 
我看到近期網絡上一篇文章,說習近平整肅軍隊“大老虎”,應擔憂政變,這表明作者不太了解習,其實,習與胡不太一樣,一是胡在軍隊沒有什麽嫡係,連軍官都沒當過,江把徐才厚和郭伯雄放在他身邊,叫他任軍委主席,是擺當和魁儡,所以,汶川地震時他和溫總理都調動不了軍隊,一點也不奇怪;二是胡也不是“紅二代”,他出身貧寒,謹小慎微,靠“小媳婦精神”一步步爬上來的,不論黨內軍中都關係不鐵;而習完全不同,第一,他是正宗的“紅二代”,“紅二代”的“大哥大”葉家支持他;第二,他父親為人厚道,公正廉潔,作為中共改革派領軍人物,留下的精神遺產價值連城;第三,他早年在軍中給國防部長耿飆做秘書,既了解軍隊,又有嫡係人馬,而且在福建任職期間,和吳勝利等許多軍頭來往密切。所以,他很快就把軍權順利地抓到手了。
 
法治建設將出新招
 
不論徐和周如何判,都不是我太關心的問題,這兩個腐敗分子,既使判有期徒刑,已經那麽大歲數了,也將死在獄中,還留個惡名,所以,對老百姓來講,最想知道的是,處理他們之後,會不會像當年“四人幫”倒台那樣,來一場自上而下的平反冤假錯案的“運動”,從7月29日新華社題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召開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報道看,習有意“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我猜想,這不僅僅是要把周當權時搞得堆積如山的冤假錯案翻過來,讓一些坐過冤獄的人恢複名譽,而且,還要搞司法獨立,但可以肯定的一個前題是:習不會搞多黨製和三權分立,他會在堅持一黨執政的基礎上,加強民主與法治建設,現在,聽說有一些改革方案,比如,下級法院的人事安排由上級任免,而避免同級黨委的幹預,等等,令人樂觀的是,周永康的案件處理完之後,中國的依法治國理念,可能就不僅僅像以前那樣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要空前力度地加強,也會在製度上做一些變革。不過,習近平可能陷入新的矛盾之中,左派指責他太右,右派批評他太左,因為沒有真正的政黨輪替式的製約,單靠自身不公開的內鬥,各級政法委還存在,書記徇私枉法的事就難免,新的冤假錯案將取代舊的,隻是程度有所減弱而已,當民怨形成巨大的壓力時,習近平可能不得不接受這樣一種過渡形式:中共公開分成左右兩派,實際上大體上的派別早已形成,隻是承認和利用而已,假如重慶的案子一審在地方,二審在廣東就比較好。但願改革包括案件異地兩審製,一審在本地區級,二審在異地市級,有爭議的大案增加三審在京城,這樣一來,就比較能控製錯判和亂判,而法治變好,老百姓安居樂業,各種暴力惡性事件就少了。
 
2014729修改於洛杉磯。
香港《開放》雜誌20148月號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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