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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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案彰顯習近平依法治國理念

(2013-08-27 09:32:04) 下一個
薄熙來案,彰顯習近平依法治國理念
 
薑維平
 
自8月22日至26日的薄案庭審,長達五天,聚焦全世界的目光,以無懈可擊的細節與完整嚴密的程序,粉碎了海內外有關該次審判是政治審判,一切都將“走過場”的預測,不僅給予被告人薄熙來自辯權,保障他家人的知情權,而且給予證人的當庭質證權,以及公訴人的建議權,等等,尤其是對海內外觀眾的微博直播,更是令人歎為觀止,幾乎每一天透露的細節和畫麵都驚心動魄,現庭審已經結束,隻待一審和二審最後宣判,假如再有一個比較公正的判決,保證薄熙來的二審上訴權,那麽,就是一次完美無缺的劃時代的世紀大審。
 
總的說來,由於本人比較了解薄熙來,對其庭審的狡辯和表演並不感到意外,但對濟南中法的主審法官態度平和理性,公訴人的公允,細致,李貴方等律師的忠於職守,對薄與王,以及徐明的情緒穩定,特別是公訴人利用多媒體展示的相關證據,都缺少樂觀的預期,這一次庭審極大地觸動我進一步思索一個問題,在保持現有的政體的情況下,中國是否可以逐漸地走向民主與法製,或者直說,是不是非要照搬西方模式才能實現司法公平?這一問題,我與著名評論家萬沐經常把酒閑聊,一時並無結論,不論如何,薄案似乎告誡我們,習李接班之後,非常了結中國政體的弊端,為了保住已有的30年改革開放的經濟成果,避免較大的社會動蕩,正在尋求一條中國式的依法治國,民主轉型之路。
 
坦率地說,我把中國的司法與加國司法進行比較,深感其中的差距,比如,前不久有一個年輕人在街車上揮舞匕首,恐嚇他人,而被一位警察開槍擊斃,顯然這是為了保護公眾的安全,但加國民眾指責他濫用槍支,因為一彈足以擊中嫌犯而使其斃命,另外再補發多槍就是過失殺人,故此他被送上了法庭。類似這樣的情況在中國比較多,可能結局就會不同。我認為,不論有罪無罪,關鍵是要依法審理,而不是靠政法委的“長官意誌”,這一點中國的確應當向加拿大學習,但就薄案審理來看,較之加拿大同類案件,中國這次卻有異乎尋常之處,僅舉一例,加國能微博直播嗎?雖然濟南中法也有文字刪減,但能做到這一點真的令人驚歎。
 
我一邊觀看濟南中法的微博文字,一邊為薄熙來感到遺憾和“幸運”,不妨回想2011年11月,重慶“黑打”的庭審,李修武等俊峰民企的數十位親友,員工全部押上了法庭,他們一個個剃禿頭,穿馬甲,戴手銬,被審判長不停地訓斥;而今天呢,薄熙來發型不改,表情依舊,沒戴手銬,還身穿便裝,法庭還允許他坐下;再看旁聽席上,薄的家人多達五人參加,並無證據證明他們受到過威脅,而李俊的哥哥李修武及其家人,雖然也有旁聽的,但限定了人數,且不斷地受到恐嚇和打壓,而李俊的太太羅淙也被株連而判刑一年,出獄後又被王立軍手下的“091”專案人員多次抓捕毆打,等等,不必細說,我不知道薄熙來在最後陳述中說“百感交集”,是否包括上述故事的回憶和懺悔,就程序正義來說,他是多麽幸運啊,單是微博同時跟蹤報道這一項,誰能享有這一“特權”?
 
毫無疑問,這麽大的一個世人矚目的案件,沒有習近平等中南海高層的主導和首肯是難以想象的,這就是說它透露一個重大的動向,中共要反腐救黨,依法治國,從今日新華社披露的關於8月27日會議主題看,他們力求盡快審結薄案,此後,要在11月召開中共18屆3中全會,會上,以薄案為開局,治理腐敗問題,可能會有重大的政策出台,同時,媒體報道說,從國務院國資委紀委獲悉,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華林、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長慶油田分公司總經理冉新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等3人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而且,廣受關注的表叔楊達才案也將在8月30日開庭,這些都是強烈而密集的反腐信號。實際上,做為平民出身的胡溫能在上屆執政期間力阻薄熙來上升,並查處和“雙開”他已是驚人之舉,盡顯中南海高層反腐打老虎的決心,而習李接下來,能繼續反腐倡廉,把大貪官薄熙來送上法庭,並讓全國人民知道他的罪行,震懾其他的貪官汙吏,更重要的是還承諾“把官員關到製度的籠子裏”,這的確彰顯了習近平治國救黨的理念。
 
但是,嚴峻的現實是,由於權力缺乏製衡和監督,中國各級官員裏,象薄熙來這樣的貪官太多,太狡猾,以往貪腐的未查的“呆賬”太雜,太龐大,全部查處不現實,也波及麵太廣,傷害領域太大,引起的社會反彈太危險,依筆者之見,11月的中共全會應當注重製度建設,比如,推出“政改路線圖”和“實踐時間表”,立項在深圳建立中國第一個“政治特區”,規定在某年某月之前所有人,除了極個別的像薄熙來這樣的十惡不赦的大貪官之外,其他一律赦免,包括已逃往海外的許多人,隻要他們將不義之財和非法所得全部上繳或報備,就以往不咎,而自某年某月起,所有上任的官員,必須符合“陽光法案”的要求:公布財產,接受審計和監督。總之,製定“陽光法案”,較之具體案件的公布和“大老虎”級別的不斷超越,更為有利社會的進步與穩定。
 
盡管習近平近期政策確有左右搖擺之勢,但我相信這是權宜之計,薄案開審前,他收編社會左傾勢力,安撫黨內與薄有牽連的人,既出於他一貫的比較包容的思想性格,也顯示了他精細沉穩的政治智慧,薄案開審之後,人們才知道他的良苦用心,如果他不及早團結左傾勢力,伴隨著薄的精采表演,處於多年媒體愚弄中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可能情緒失控,社會就可能發生動蕩,而一旦裂變,中國就隻能是人民遭殃,疆域四分五裂,不會有真正的民主可言,所以,基於中國的現狀和國情,不能步子走得太快,習近平的治國理念是切合實際的,當然,他還做得不太夠,應當學習他的父親,拿出當年為胡耀邦仗義執言的勇氣,吸取其父“文字獄”的教訓,展開更寬廣的胸懷和視野,高舉胡耀邦的大旗,穩健地向前邁進。
 
總之,薄熙來案件石破天驚般的公審,已經給全國所有法院樹立了一個標杆,每個被告人,辯護人,證人等都可以和薄熙來攀比,為什麽他可以獲得優待,我不可以?為什麽他的家人可以旁聽,我不可以?為什麽他的律師可以雄辯滔滔,而我的律師卻受到當權者的打壓,阻擾和封口?我想,習近平不喜歡空談,他要用實實在在的一個透明而公正的薄案告誡全國人民,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身居高位或家庭背景顯赫的人物,如果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也要得到相應的懲罰,這一點已經不是虛言,而是活生生的場景展現在世人麵前,據此看來,中國在司法改革和反腐案件查處方麵,的確進入了一個新的令人鼓舞的時代。
 
2013年8月27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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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維平
 
自8月22日至26日的薄案庭審,長達五天,聚焦全世界的目光,以無懈可擊的細節與完整嚴密的程序,粉碎了海內外有關該次審判是政治審判,一切都將“走過場”的預測,不僅給予被告人薄熙來自辯權,保障他家人的知情權,而且給予證人的當庭質證權,以及公訴人的建議權,等等,尤其是對海內外觀眾的微博直播,更是令人歎為觀止,幾乎每一天透露的細節和畫麵都驚心動魄,現庭審已經結束,隻待一審和二審最後宣判,假如再有一個比較公正的判決,保證薄熙來的二審上訴權,那麽,就是一次完美無缺的劃時代的世紀大審。
 
總的說來,由於本人比較了解薄熙來,對其庭審的狡辯和表演並不感到意外,但對濟南中法的主審法官態度平和理性,公訴人的公允,細致,李貴方等律師的忠於職守,對薄與王,以及徐明的情緒穩定,特別是公訴人利用多媒體展示的相關證據,都缺少樂觀的預期,這一次庭審極大地觸動我進一步思索一個問題,在保持現有的政體的情況下,中國是否可以逐漸地走向民主與法製,或者直說,是不是非要照搬西方模式才能實現司法公平?這一問題,我與著名評論家萬沐經常把酒閑聊,一時並無結論,不論如何,薄案似乎告誡我們,習李接班之後,非常了結中國政體的弊端,為了保住已有的30年改革開放的經濟成果,避免較大的社會動蕩,正在尋求一條中國式的依法治國,民主轉型之路。
 
坦率地說,我把中國的司法與加國司法進行比較,深感其中的差距,比如,前不久有一個年輕人在街車上揮舞匕首,恐嚇他人,而被一位警察開槍擊斃,顯然這是為了保護公眾的安全,但加國民眾指責他濫用槍支,因為一彈足以擊中嫌犯而使其斃命,另外再補發多槍就是過失殺人,故此他被送上了法庭。類似這樣的情況在中國比較多,可能結局就會不同。我認為,不論有罪無罪,關鍵是要依法審理,而不是靠政法委的“長官意誌”,這一點中國的確應當向加拿大學習,但就薄案審理來看,較之加拿大同類案件,中國這次卻有異乎尋常之處,僅舉一例,加國能微博直播嗎?雖然濟南中法也有文字刪減,但能做到這一點真的令人驚歎。
 
我一邊觀看濟南中法的微博文字,一邊為薄熙來感到遺憾和“幸運”,不妨回想2011年11月,重慶“黑打”的庭審,李修武等俊峰民企的數十位親友,員工全部押上了法庭,他們一個個剃禿頭,穿馬甲,戴手銬,被審判長不停地訓斥;而今天呢,薄熙來發型不改,表情依舊,沒戴手銬,還身穿便裝,法庭還允許他坐下;再看旁聽席上,薄的家人多達五人參加,並無證據證明他們受到過威脅,而李俊的哥哥李修武及其家人,雖然也有旁聽的,但限定了人數,且不斷地受到恐嚇和打壓,而李俊的太太羅淙也被株連而判刑一年,出獄後又被王立軍手下的“091”專案人員多次抓捕毆打,等等,不必細說,我不知道薄熙來在最後陳述中說“百感交集”,是否包括上述故事的回憶和懺悔,就程序正義來說,他是多麽幸運啊,單是微博同時跟蹤報道這一項,誰能享有這一“特權”?
 
毫無疑問,這麽大的一個世人矚目的案件,沒有習近平等中南海高層的主導和首肯是難以想象的,這就是說它透露一個重大的動向,中共要反腐救黨,依法治國,從今日新華社披露的關於8月27日會議主題看,他們力求盡快審結薄案,此後,要在11月召開中共18屆3中全會,會上,以薄案為開局,治理腐敗問題,可能會有重大的政策出台,同時,媒體報道說,從國務院國資委紀委獲悉,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華林、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長慶油田分公司總經理冉新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等3人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而且,廣受關注的表叔楊達才案也將在8月30日開庭,這些都是強烈而密集的反腐信號。實際上,做為平民出身的胡溫能在上屆執政期間力阻薄熙來上升,並查處和“雙開”他已是驚人之舉,盡顯中南海高層反腐打老虎的決心,而習李接下來,能繼續反腐倡廉,把大貪官薄熙來送上法庭,並讓全國人民知道他的罪行,震懾其他的貪官汙吏,更重要的是還承諾“把官員關到製度的籠子裏”,這的確彰顯了習近平治國救黨的理念。
 
但是,嚴峻的現實是,由於權力缺乏製衡和監督,中國各級官員裏,象薄熙來這樣的貪官太多,太狡猾,以往貪腐的未查的“呆賬”太雜,太龐大,全部查處不現實,也波及麵太廣,傷害領域太大,引起的社會反彈太危險,依筆者之見,11月的中共全會應當注重製度建設,比如,推出“政改路線圖”和“實踐時間表”,立項在深圳建立中國第一個“政治特區”,規定在某年某月之前所有人,除了極個別的像薄熙來這樣的十惡不赦的大貪官之外,其他一律赦免,包括已逃往海外的許多人,隻要他們將不義之財和非法所得全部上繳或報備,就以往不咎,而自某年某月起,所有上任的官員,必須符合“陽光法案”的要求:公布財產,接受審計和監督。總之,製定“陽光法案”,較之具體案件的公布和“大老虎”級別的不斷超越,更為有利社會的進步與穩定。
 
盡管習近平近期政策確有左右搖擺之勢,但我相信這是權宜之計,薄案開審前,他收編社會左傾勢力,安撫黨內與薄有牽連的人,既出於他一貫的比較包容的思想性格,也顯示了他精細沉穩的政治智慧,薄案開審之後,人們才知道他的良苦用心,如果他不及早團結左傾勢力,伴隨著薄的精采表演,處於多年媒體愚弄中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可能情緒失控,社會就可能發生動蕩,而一旦裂變,中國就隻能是人民遭殃,疆域四分五裂,不會有真正的民主可言,所以,基於中國的現狀和國情,不能步子走得太快,習近平的治國理念是切合實際的,當然,他還做得不太夠,應當學習他的父親,拿出當年為胡耀邦仗義執言的勇氣,吸取其父“文字獄”的教訓,展開更寬廣的胸懷和視野,高舉胡耀邦的大旗,穩健地向前邁進。
 
總之,薄熙來案件石破天驚般的公審,已經給全國所有法院樹立了一個標杆,每個被告人,辯護人,證人等都可以和薄熙來攀比,為什麽他可以獲得優待,我不可以?為什麽他的家人可以旁聽,我不可以?為什麽他的律師可以雄辯滔滔,而我的律師卻受到當權者的打壓,阻擾和封口?我想,習近平不喜歡空談,他要用實實在在的一個透明而公正的薄案告誡全國人民,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身居高位或家庭背景顯赫的人物,如果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也要得到相應的懲罰,這一點已經不是虛言,而是活生生的場景展現在世人麵前,據此看來,中國在司法改革和反腐案件查處方麵,的確進入了一個新的令人鼓舞的時代。
 
2013年8月27日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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