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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內容:魯迅之爭

(2005-06-13 14:05:27)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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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文化走廊角鬥士 回複 悄悄話 如果有興趣的朋友也請觀戰.

我其實並不願意刪除帖子. 但走廊畢竟還有許多其他人在,請還彼此一個清淨.言論固然要自由,但也要考慮到其他的人的自由,畢竟大多數人來這裏是看其他文章的.
所以請適可而止.
這一定風月兄和噴兄我已經和你們交流過了的.

一定要以理服人的,請來"文化走廊角鬥士"的博克大展拳腳,舌戰群雄.這個我歡迎.


劉富貴上

以後我遇到的的大爭論也將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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