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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庭

(2010-04-01 15:36:06) 下一個

     美國是個講法律的國家。可法律常常都在法官的腦子裏打轉。看他心情如何,宣判的結果也就大不相同。
  去年好萊塢有個女影星瑞,說是角色需要,在商店偷了5千多美金的衣服。依法要判3年監禁,法官說明星犯偷,是瞬間錯亂,不必執法。於是,她下半場坐牢的角色,就沒機會實習了。換上一個黑人,早就在監獄裏吃上免費漢堡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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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0)
評論
花兒朵朵 回複 悄悄話 姐姐,你好勇敢!好運伴著你!
x瀟瀟 回複 悄悄話 是的,法官是幽默,我的心情沒有對上。美國文化之一就是幽默,在嚴肅的場合下,輕鬆氣氛。現在理解了。謝謝沈漓!
hard_stone 回複 悄悄話 是啊,證據,證據,證據。
讓證據說話!
沈漓 回複 悄悄話 為什麽不去,就是應該去。
雖然我也挺會體諒男人的“難處”,可還是為你的打官司叫好!

也許那位男法官並不像你認為的那麽壞。法律重證據是絕對沒錯的。他的那句話隻是幽默而已,不是說你沒有幽默感,而是心情不對。是不是呢?

期待更多好文(其實改一改就是一篇很有趣的短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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