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5月25日 約翰壹書第五章

(2011-05-25 03:27:34) 下一個

約翰壹書第五章

5: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5:2 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
5:3 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5:4 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5:5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
5: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5:7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5: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5: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注:“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5:10 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5:11 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麵。
5:12 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5: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5:14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麽,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5:15 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5: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5:18 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從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注:有古卷作“那從 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5:19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 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5:20 我們也知道 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麵,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麵。這是真 神,也是永生。
5:21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二.健全的教義(五1上)

  約翰在這裏,將屬神生命的測試作一總結。他在這裏再次提出教義方麵的測試,或可稱為信仰方麵的測試。本章頭三節經文提到信心所產生的果效;先是從神而生,繼是愛神,然後是愛其它的信徒,最後是遵守神的誡命。首先提到的,是從神而有生命: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這裏所說的信,不是指單單在理性上承認事實,而是接受耶穌是基督,將自己的生命交托給他。

三.愛心和所生的順從(五1下~3)

  五1下 如果我們真的從神而生,我們就必定愛他。不但如此,我們也會愛他所生的兒女。這裏說明,我們要愛所有的信徒,不單是那些在地上某處一起相交的信徒。

  五2、3 信心的第四個果效,是遵從神的誡命。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真正得救的人會有一個特點,就是渴望實踐神的心意。我們甘心樂意地遵守他的誡命,以此表示對神的愛。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

  當約翰說,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他的意思不是說信徒遵守誡命時不會遇到任何難處;而是說,誡命正是重生的人所喜愛做的。你若吩咐一位母親要妥善照顧自己的兒女,你就是吩咐她做一件喜歡做的事。主的誡命對我們來說是最為有益的,也是我們裏麵的新人最為喜愛的。

四.勝過世界的信心(五4、5)

  五4 接下來提到勝過世界的秘訣。整個世界的製度,是一個龐大、誘惑人的機器,經常引誘我們離開神和永恒的一切,促使我們為短暫和感官的事營役操心。世人完完全全地給這些轉眼即逝、隻滿足感官的事物操縱。他們全都成為暫存之事物的奴隸。

  隻有從神生的人才能夠真正勝過世界,因為他們憑信心,眼光能夠超越這世上一切轉眼即逝的事物,從實質、永恒的角度來看事物。因此,真正勝過世界的人,並不是偉大的科學家、哲學家或心理學家,而是樸實的信徒。他們知道看得見的事物是短暫的,看不見的才是永恒的。隻要一瞥從耶穌臉上反射出來的神的榮美,就足以叫世上的一切榮華黯然失色。

  五5 我們已經知道,這段經文的主旨,是以信作為有沒有永生的測試。約翰指出,勝過世界的人,就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人。他現在進一步將關於主耶穌基督的工作的真理加以闡述。

五.健全的教義(五6~12)

  五6、7 他說:“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研經者對這句子的意思作了許多討論。有人認為所謂水和血,是指從救主肋旁流出來的水和血(約一九34)。也有人認為水是指聖靈,血是指在各各他所流的血。另外還有人認為這是指自然的生產,因在生產過程中也有水和血流出來。我們在此提出第四種解釋,這解釋特別考慮到諾斯底主義的異端,而使徒約翰在信中正是要針對這異端。

  上文已提過,諾斯底主義者相信基督是在耶穌受洗的時候臨到他身上,然後在他受難之前,即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離開他。換句話說,他們認為:“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並不是基督,而是耶穌這個人。”這樣說無疑是否定了他為人贖罪的功勞。因此,我們認為,約翰是用水來象征耶穌的受浸,用血來代表他為人贖罪受死。這兩件事,是他公開傳道的起點和終點。約翰要說明,在約但河受浸的耶穌,與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同樣是不折不扣的基督。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諾斯底主義者會同意這一點),乃是用水又用血。似乎人心總是要極力否定贖罪的真理。人不介意接受耶穌是一個完美的人,是理想的典範,為我們提供了崇高的道德標準。可是,約翰在這裏卻要堅持,主耶穌不單是完美的人,也是完全的神,而在約但河裏受浸的那一位,也為所有罪人付出了生命的贖價。人對基督說:“從十字架上下來吧,我們便相信你了。”他們一心要達到的,就是從腦海中除掉十字架。但約翰說:“這是不行的。沒有人拒絕主耶穌基督在各各他成就的完全的救贖,同時又得著他的。”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意思是,神的靈不斷為與主耶穌有關的真理作見證,約翰正在解釋的就是這真理。他作見證,證明基督不是單藉著水而來,乃是藉著水和藉著血而來,因為這就是神的真理。

  五8 英王欽定本和新英王欽定本聖經在本節之前加插:“在天上作見證的有三:就是聖父、聖道、聖靈,而這三樣原為一。”其實這句隻在一小撮新約聖經的希臘文抄本中出現。然而,這對聖經是神默示的真理,並不造成絲毫的影響。有人認為有必要保留這句子,因為其中談到三一神的三個位格。然而,三位一體的真理並不是單靠這段經文來建立的,聖經中還有很多地方談到這真理。

  約翰既已在上述經文討論了基督的位格和作為,就在這裏進一步說明我們在他裏麵的信仰是何等可靠。他說:“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本來神的話已足夠成為我們信心的基礎,但他仍不惜紆尊降貴,就這真理給我們三方麵的見證。首先,神的靈為真理作見證,證明耶穌基督是神,是世人的唯一救主。聖靈的見證已記錄在神的話語上。

  然後是水的見證。我們相信,這是指主耶穌受浸時所發生的事。當時,神使天開了,並公開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因此,在基督的位格方麵,除了聖靈的見證外,父神也親自加上他的見證。

  最後,是血的見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自己作見證,證明他是神的兒子。沒有人將他的生命奪去,是他甘願舍棄的。如果他隻是一個人,他根本就辦不到這事。主耶穌基督的血作見證,證明罪的問題已一次過解決了,且是神所滿意的。這三樣見證也都歸於一。即是說,有關基督完美的位格和完全的作為,他們所作的見證是一致的。

  五9 約翰提出一個有力的論據:“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要相信別人的話。否則,商業活動就要停頓,社交生活也變成不可能的事。我們接受別人的見證,但他們可能會弄錯,也可能會欺騙我們。我們的日常生活既是這樣,豈不更應相信神的話嗎?因為他不會出錯,也不會說謊。不相信神,是最不合理的事。他的見證是絕對可信的。

  五10 一個人接受神為他兒子所作的見證時,神就把這聖靈的見證放在他心裏,將這真理蓋印保存起來。另一方麵,任何人若不相信神,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人以為可以隨意接受或拒絕神為基督所作的見證,但約翰要他們知道,拒絕神的見證,就是指控神是說謊的。

  五11 約翰將基督的信息作總結:“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麵。”這兩個是何等奇妙的真理,就是神已將永生賜給人,而這永生的來源是在他兒子裏麵。

  五12 因此,必然的結論是: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裏的教訓最明顯不過。永生的來源,並不是教育,或哲學,或科學,或善行,或宗教,也不是教會。人要有生命,就必須有神的兒子。換句話說,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就是沒有真正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是不可能與耶穌基督分割的。

六.以神的話為確據(五13)

  至此,本書已發展到總結的部分。首先,約翰用明確的話來表明他撰寫上文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要使所有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都知道自己有永生。如果你有神兒女的特征,你就可以知道自己已經是神家裏的人了。本節也教導我們認識另一寶貴的真理,就是得救的確據在於神的話。約翰寫下這一切,好叫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換句話說,寫聖經的目的,是要使一切相信主耶穌的,能夠有確據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他們毋須一廂情願地冀望,或胡亂地瞎猜,或訴諸感覺,或在黑暗中摸索。說自己已經得救,並非妄斷。約翰清楚明白地說明,一切真正信奉主耶穌的人,都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

七.對禱告的信心(五14~17)

  五14、15 我們既知道自己有永生,就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來到主麵前。約翰在這兩節中把這坦然無懼的心描述出來。我們知道,我們若照神的旨意求什麽,他就聽禱告,並且回答我們。事實上,我們應小心避免為任何不合他旨意的事祈求。或許有人會問:“我又何以得知神的旨意呢?”一般來說,神的旨意已透過聖經向我們顯明;因此,我們應研讀聖經,以致我們可以更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麽,並知道怎樣更有智慧地祈求。

  五16 約翰舉出一個處境,是信徒可以放膽祈求的;但他同時舉出另一個例子,信徒在其中是無從放膽祈求的。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明顯地,這是指在某種情況下,基督徒發覺弟兄在犯罪,而這罪的性質,是不至於使犯罪者死亡的。在這情況下,信徒可以為那犯罪的弟兄代求,求神使他回轉。神為那代求者的緣故,必將生命賜給那犯了不至於死的罪的人。

  另一方麵,也有至於死的罪。使徒約翰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五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罪有不同的程度,有些罪的嚴重程度是不至於造成死的結果的。

八.知道屬靈的真實(五18~20)

  五18 由本節開始,約翰重申基督徒信仰中,幾點重要而確定的事實,然後莊嚴地結束這卷書。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這是我們能夠肯定的,凡有神生命本質的人,都不會繼續不斷犯罪下去。原因就是: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跟三章9節所說的一樣,這裏表示真正的信徒會堅持或保守自己所得的神生命的本質。隻有這種人才不會受那惡者的傷害。

  五19 對於那些自稱有過人見識的人,基督徒的回答是: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絕不閃爍其詞,在他眼中隻有兩個範圍,不是在他裏麵,就是臥在那惡者手下。世上所有的人,不是得救的,就是失喪的,而他們的身分端視乎他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諾斯底主義者,你們得好好聽清楚!

  五20 第三個重要的真理,就是道成肉身。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約翰以這主題來打開這卷書,現在又以其來結束。主耶穌來到這世上,向我們顯示他就是那位真實的,即是真神。隻有透過主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夠認識父神。“惟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然後,約翰還說: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麵,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麵。再一次,所強調的是我們隻有在耶穌基督裏麵,才得以在神裏麵。“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這是真神,也是永生。換句話說,約翰所教導的,正是諾斯底主義者所否定的,就是耶穌基督是神,隻有在他裏麵才找到永生。

玖.結束的提醒(五21)

  最後,是約翰結束的勸勉:“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使徒約翰表達的意思其實是:“小心避免任何違背這些事實的教訓。”他要信徒保守自己,防避那些不是由眾使徒傳下來的、關於神的教訓。耶穌基督是神;除此以外,任何其它教訓都是偶像。約翰在這裏的意思,主要不是指雕刻而成的木頭偶像。偶像就是取代了真神地位的任何代替品或假神。所指的偶像是指錯謬的教訓,過於指物質的偶像。

  大主教亞曆山大把這句提醒形容為“警世真言”。我們找不到更好的用詞了;因此,我們就用約翰這句警世真言來結束: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附篇——至於死的罪

  無人能確定地說明至於死的罪是指什麽,因此,最妥善的方法,就是把幾個被接受的解釋列出,然後選擇我們認為最可取的一個。

  1.有人認為至於死的罪是指信徒持續再犯而又不肯承認的罪。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0節告訴我們,有信徒由於在守主餐時,沒有先省察自己,結果便死了。

  2.又有人認為這是指殺人的罪。如果有基督徒在衝動之下殺了人,我們就不能夠放膽為他禱告,祈求他得脫死罪,因為神已清楚說明他的旨意:“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3.另有人認為,這裏所指的罪是褻瀆聖靈的罪。主耶穌說,詆毀他不是靠聖靈能力而是靠別西卜行神跡的人,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這罪在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4.有相信這是指某種特別的罪,例如摩西或亞倫,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所犯的罪,神施以即時的審判。

  5.最後的一種解釋認為,這裏所指的是離道反教的罪。我們認為,從上文下理看,這是最合適的解釋。離道反教的人,聽過基督信仰的各個偉大真理,在理性上認同耶穌就是基督,甚至曾承認歸信基督,但他卻從未真正得救。他在嚐過基督信仰的各種美善之後,卻完全否定這一切,並否認主耶穌基督。希伯來書第六章告訴我們,這正是至於死的罪。犯這種罪的人是不能逃罪的,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在整卷書中,約翰一直都以諾斯底主義為針對目標。這些假師傅也曾在基督徒相交的中間。他們曾聲稱自己是信徒。他們認識信仰的內容,但後來卻背棄主耶穌,接受另一套道理,完全否定耶穌的神性,否認他的救贖工作有充足的果效。麵對這些人,基督徒沒有條件為他們禱告,祈求他們的回轉,因為神已經在他的話語中說明,他們已犯了至於死的罪。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