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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使徒行傳第四章

(2010-12-16 03:39:24) 下一個

使徒行傳第四章

4:1 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
4:2 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複活,就很煩惱,
4:3 於是下手拿住他們。因為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押到第二天。
4:4 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
4:5 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
4:6 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曆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裏;
4:7 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什麽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
4:8 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
4:9 “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麽得了痊愈,
4:10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麵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 神叫他從死裏複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4:11 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4:13 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4:14 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無話可駁。
4:15 於是吩咐他們從公會出去,就彼此商議說:
4:16 “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跡,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
4:17 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
4:18 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4:19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 神,這在 神麵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4:20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4:21 官長為百姓的緣故,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又恐嚇一番,把他們釋放了。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 神。
4:22 原來藉著神跡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
4:23 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
4:24 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 神說:“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
4:25 你曾藉著聖靈托你仆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什麽爭鬧?萬民為什麽謀算虛妄的事?
4:26 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注:或作“基督”)。’
4:27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仆耶穌(注:“仆”或作“子”),
4: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此包括徒4:28-29)
4:30 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麵叫你仆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麵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跡奇事因著你聖仆耶穌的名行出來(注:“仆”或作“子”)。”
4:31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 神的道。
4:32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都是大家公用。
4:33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複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4:34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
4:35 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4:36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4:37 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六.遭受逼迫,教會增長(四1~七60)

  四1~4 初期教會所遭受首次的逼迫即將發生。模式不變,逼迫由宗教領袖發起。祭司和守殿的官並撒都該人起來對抗使徒。

  史廓治指出祭司代表宗教偏執,守殿的官代表政治敵對,撒都該人代表理性的不信。撒都該人否定複活的道理。這引致他們公然與使徒敵對,因為複活是使徒主要傳講的信息!

  司布真看出一個類比:“你們都知道,撒都該人是當日的主流學派,是自由主義者、學曆出眾的思想家,是當時具領導思想的人。假如你要一聲令人感到苦澀的嘲笑,一句批評,或是殘酷的行為,我推薦你去聯絡這群胸襟廣闊的紳士。除了對持守真理的人,和一群他們存有濃厚苦恨的人(這種苦味比茵陳和膽汁更苦澀)外,他們對任何人都很寬大。他們對自己專門犯錯的弟兄是多麽的包容,以致他們容不下傳講福音的人。”

  這些領袖忿恨使徒教訓百姓,認為這是他們獨一的特權。同時,他們也惱怒使徒宣告耶穌,傳說死人複活。假如耶穌從死人裏複活,那麽撒都該人便要喪失名譽了。

  在第2節,死人複活一語很重要,因為這句話否定了眾人認為世界末日時人人都一起複活的概念。這段及其它經文講論複活,是從死人中出來的複活。即是說,有些人會複活,有些(不信的人)則留在墓裏,直至較後時間。

  領袖決定以軟禁方式扣留使徒,直至翌日,因時候不早了(第三章的醫治神跡就在大約下午三時發生)。

  盡管官方反對,仍有很多人歸向主。經文提到約有五千人(希臘文andres指“男性”)加入基督徒的相交中。對於這個數字是否包括逾越節中得救的三千人,解經家有不同的看法。這數字並不包括女性和兒童。

  四5、6 第二天,宗教議會(稱為“公會”)開庭審訊,目的是製止這群民眾所作的胡鬧行為。他們所能做到的,是給予使徒另一次機會,為基督作見證!

  與官長、長老和文士一起的有:

  1.大祭司亞那。我們的主首次提堂就是被帶到他麵前。從前他是大祭司,這裏也許隻是虛存一個禮節上的尊稱。

  2.該亞法──亞那的女婿,主持審訊我們的主的人。

  3.約翰、亞力山大。資料不詳。

  4.大祭司的親族──大祭司血統的後人。

  四7 審訊開首,使徒被問用什麽能力、奉誰的名行這神跡。彼得踏步上前,在耶路撒冷連續第三次公開承認基督。這是千金不換的好機會,向宗教機關傳講福音,他熱切無懼地找緊這次機會。

  四8~12 首先,他指出他們感到不高興,是因為使徒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雖然彼得沒有說明,但是痊愈的那人在聖殿門外乞求,官長從沒有能力使他得醫治。然後,使徒發出晴天霹靂的信息,宣告那人得痊愈,是因他們所釘十字架,……耶穌基督的名。神已叫耶穌從死裏複活,又藉著他的大能行了這個神跡。猶太人的建造計劃中,沒有預留地方給耶穌,所以他們棄絕他,把他釘……十字架上。但神已叫他從死裏複活,高舉他在天上。匠人所棄的石頭,因而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一塊不可缺少的石頭,藉以完成結構。而他是不可缺少的。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惟有這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我們讀到8至12節時,回想一下,這番話是出自一個曾發誓、起咒三次不認主的人。

  四13 枯燥、形式化的宗教從來不能容忍積極、充滿活力的傳道事工,而這種事工正能在人心及生命中產生果效。眼看一群沒有學問的小民對社群造成影響,自己卻用盡智慧仍不能“脫離血肉的見識”,這群領袖感到困窘。

  新約中,並沒有聖品人和平信徒的區別。這個區別是羅馬天主教帶來的遺風。在捷克,赫思為了所有信徒同作祭司的教義力爭而殉道。今天,象征赫思主張的符號是聖餐的杯放在打開的聖經上。作君尊的祭司和所有信徒都作見證人的真理,是早期教會的動力。在沒有任何現代設備、交通、神話語的翻譯及出版的協助下,神恩惠的福音震撼整個帝國,直至在該撒家中也有人成為聖徒。神正呼召我們,回到最原始的基督信仰去。

  彼得約翰的膽量嚇怕了公會。他們就想把彼得等人掃在一旁,稱他們為沒有學問的小民、加利利無知的漁夫。但這一群人的自製、有能力的生命和無懼,令他們想起受審訊時的耶穌。眾人把使徒的膽量歸因於他們以前曾跟過耶穌,但真正的解釋是他們已被聖靈充滿。

  四14~18 然後,在庭內出現得痊愈的癱子,也造成很大的尷尬,因為沒有人能夠否定神跡的確發生了。

  朱偉慈寫道:“在狡黠的辯論中,別人可能比你更勝一籌。在理性的辯論中,你可能很容易被打敗。然而救贖生命的論據是無法擊破的。”“眼見得痊愈的那人與自己並肩站著,他們無法說任何反擊這事實的話。”

  他們要討論策略,於是吩咐彼得約翰暫時離開房間。他們為事情進退兩難:他們不能因為使徒作了一件善事而懲罰他們;然而,如果他們不去製止這群狂熱分子,他們自己的宗教就會因流失會眾而受嚴重威脅。因此,他們決定禁止彼得和約翰在私人交談中向人講論耶穌,也不能公開傳講他。

  四19、20 彼得約翰不能讚同這樣的限製。他們首要的是向神忠心和盡責,不是向人。當權者若是誠實,也得承認這點。使徒曾目睹基督複活和升天。他們曾經天天坐在他身旁聽他的教訓。他們有責任為耶穌基督──他們的主和救主──作見證。

  四21、22 當權者處境的弱點可以從這件事看出,就是他們不能懲罰使徒;眾人都知道一個恩典的神跡已經發生。很多人都認識這四十多歲、得痊愈的人,因為他淒涼的困境長期以來是眾所周知的。所以,公會所能做的隻有是進一步威嚇被告的使徒,然後把他們釋放。

  四23 按著從神生、自由的兒子的本能,使徒在當權者釋放他們後,便直接往他們的弟兄姊妹那裏去。他們找著那些“熱望、群集一起,而唯一的罪名是“基督””的人,與他們相交。因此,無論在那一個世代,要測驗基督徒的性情,就看他到哪裏尋找相交和友伴。

  四24~26 聖徒聽見所發生的事後,就高聲向神祈禱。他們稱呼神時,叫他“至尊的主人”,這名字在新約聖經中是罕見的;他們首先稱頌神為萬物的創造主(超越這群正反對他真理的受造物),然後援引大衛在詩篇第二篇的話。大衛靠著聖靈說的這番話,是指出官方勢力敵擋主的基督。其實,詩篇是遙指基督降臨建立他的國度的時候,正受到君王和臣宰阻擋。但早期的基督徒知道他們當時的景況類似,所以援引該番話到自己的處境上。正如前文所述,他們藉著屬神的技巧,表現出真正的屬靈美德,將聖經編織在禱告的內容中。

  四27、28 他們應用詩篇的內容稍後再詳述。就在耶路撒冷,那些羅馬人和猶太人聚集在一起,要攻打神的聖仆耶穌。希律代表猶太人,彼拉多代表外邦人。但在第28節出現令人詫異的結果。一般預期經文會說這些官長聚在一起,實踐了他們的惡心所計劃的。但相反,經文指出他們聚集,成就神手和神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馬德遜解釋說:“這裏的意思是他們對抗神的旨意的行為,反而證明是他們簽署盟約的一筆。……他們商議要與基督作戰,但卻是不自覺地簽了條款,去推展基督的榮耀……我們的神不會打翻起來對抗他的風暴,他反而駕馭這些風暴,藉著它們去成就他的作為。”

  四29、30 那些基督徒表示對神的大能有信心,然後,向神發出三個特別的要求:

  1.求主鑒察他們的恐嚇。他們沒有擅自命令神要如何懲罰這群心腸惡毒的人,隻將事情交托神。

  2.叫你仆人大放膽量。他們自身的安全問題並非重要的事。首要的是要放膽講道。

  3.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神藉著耶穌的名施行神跡奇事,並藉此在早期傳講福音。在這裏,聖徒祈求神使用這個方法,繼續鞏固他們的傳道事工。

  四31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這是屬靈能力的實質表現。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顯示他們順服主,走在光明之中,委身給神。他們繼續放膽講論神的道。這是第29節的禱告的明確答複。

  使徒行傳中,說明百姓被聖靈充滿的記載共有七次。留意其目的或結果:

  1.為了講道(二4,四8及本節)

  2.為了事奉(六3)

  3.為了牧養(一一24)

  4.為了指責(一三9)

  5.為了受死(七55)

  四32~35 當人愛基督的心火熱時,他們彼此間也會燃點著愛。這愛在施與中彰顯出來。因此,早期信徒實行凡物公用,表達他們在基督裏擁有同一生命的真實。他們沒有自私地抓緊自己的產業,反而把產業看為是所有信徒的財物。每當有需用,他們就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分給各人。要注意的是得見每當需用臨到,他們才作分配。這不是在一段特定時間專斷地平均分配。

  格連特解釋說:“因此他們沒有寫下放棄個人名利的聲明書,卻有一種愛的知識,不從另一位有需要的人手上取回什麽。那是在人心的本能,發現他們真正的產業,是藏在基督複活的生命裏。”

  頗為諷刺又可悲的,是馬爾舒所指出的現代光景:有人把早期教會與今天的基督信仰作一比較,說:“假如傳福音的路加描述今天的基督教而非初期的教會,他可能要更改使徒行傳四章32至35節的措詞:“大部分囗稱相信的人都是鐵石心腸的。人人都說自己擁有的一切都隻屬於自己:都是時下流行的東西。他們大作見證,說這世界的吸引力;眾人都自私自利。他們都很缺乏愛,因為當中眾多的地主不斷買入房產,有時奉上一小部分當作慈惠用途,他們的芳名就得在報章上被標榜,而讚美之聲就按他們所願的分給他們。””

  完全奉獻給神的生命有一種神秘的力量彼此相連。因此,我們在第33節看到的並非偶然的事──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複活,眾人也都蒙大恩。似乎當神找著一些願意把自己的產業歸他所有的人,他就使他們的見證具有非凡的吸引力和力量。

  很多人爭論,認為這種凡物公用的情況隻是早期教會一種暫時性的生活,並不是特別用來作為我們榜樣的。這種推論隻暴露我們靈命的貧乏。假如我們心中擁有五旬節的力量,那麽我們的生命也會結出五旬節的果子。

  雷曆指出:這不是“基督徒的共產主義”。變賣財物是自願的(34節)。財產擁有權並沒有廢除。群體裏沒有貨幣管製,金錢是自願地交給使徒。分配並不平均進行,而是按需要分給各人。這都不是共產的原則,而是基督徒的愛得以盡顯。

  留意第33節中一家偉大教會的兩個記號:大有能力和大恩。夏雲斯列出其餘四個記號如下:大恐懼(五5、11),大逼迫(八1),大喜樂(八8,一五3)和大批信主的人(一一21)。

  四36、37 這兩節經文與第五章相連,作為導言。巴拿巴的慷慨是伏線,對比亞拿尼亞的偽善。有一個利未人……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利未人一般不會擁有田產。他如何、或為何得到田產,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愛的律在這個勸慰子生命中產生有力的功用,令他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到使徒腳前。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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