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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約翰福音第二章

(2010-11-23 05:34:39) 下一個

約翰福音第二章

2: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2: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2:4 耶穌說:“母親(注: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麽相幹?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2: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做什麽。”
2: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2: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2: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2:9 管筵席的嚐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隻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2: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2: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2: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2: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2:14 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
2:15 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2: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2: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2: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麽神跡給我們看呢?”
2: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2: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2:22 所以到他從死裏複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2:23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
2: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四.第一件神跡:變水為酒(二1~11)

  二1 這裏第三日是指耶穌在加利利逗留的第三天。一章43節提到救主往加利利去。雖然我們不知道迦拿的確實位置,但從二章12節中我們知道它位於高地,在迦百農附近。

  這日,在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這裏稱馬利亞為耶穌的母親,可見聖經是將基督而非馬利亞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救主不因他是童貞女馬利亞之子而為人知曉,相反,馬利亞卻因她是主的母親而聞名。

  二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當時,安排婚筵的人非常明智,請了基督到他們的筵席中間。今天,人結婚時,若也請基督到他們的婚禮,同樣是明智的。要請基督,新郎和新娘必須是主耶穌的真門徒,他們要將生命獻給救主,立誌使他們的家成為主所喜悅的地方。

  二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知道耶穌能行神跡,給他們所需的酒,同時可能希望耶穌能藉此機會向賓客表明他是神的兒子。故耶穌的母親知道這事後,便告訴兒子:他們沒有酒了。聖經中酒代表喜樂。馬利亞說他們沒有酒,剛好代表了還未得救的人的境況。不信的人沒有真正、持久的快樂。

  二4 耶穌對母親的回答似乎冷漠無情,但事實耶穌並非如我們想象中那麽絕情。句中的婦人在這裏是一種尊稱,類似西方的“小姐”或“女士”的稱謂。當主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麽相幹?”,他表示了在執行屬神的使命上,他並不聽命於母親,而全然聽命於他在天上的父。雖然馬利亞想見耶穌受人讚美,但耶穌得要提醒她時候還沒有到。在基督凱旋來到世界以先,他得先上祭壇;而耶穌就在加略山被釘十字架完成了這個使命。

  威廉斯亦指出:“我與你有什麽相幹?”這句話數次在聖經中出現,解為“我們有何共通之處”答案是“沒有”。大衛曾兩次對他的眾表兄弟洗魯雅的兒子說這句話,代表他們根本不可能與大衛的靈命有何共通之處。在列王紀下第三章,以利沙亦曾對亞哈的兒子約蘭說此話,顯示他們的隔閡很深。汙鬼亦曾三次對耶穌說這話,反映出撒但與基督之間並無任何共通之處。最後,主耶穌對馬利亞說這話,顯示出他無罪的神性與她有罪的人性根本互不相通,基督隻聽神的意旨。

  二5 馬利亞明白耶穌的意思,就吩咐用人遵從他(什麽)的吩咐。她說的話值得我們深思。馬利亞沒有吩咐任何人聽命於她或其它人,她隻叫他們聽從耶穌,隻有他的命令才值得聽從。耶穌的報導已在新約中,我們讀這本寶貴的書時,千萬要記著馬利亞最後所說的話:“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做什麽。”

  二6 婚筵舉行的地方,有六囗大石缸擺在那裏,每囗可以盛兩三桶水,共約二、三十加侖。猶太人用這些水來潔淨自己。譬如接觸了死屍,除非他行了潔淨的禮儀,否則就被視為不潔。

  二7 耶穌叫用人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立即倒滿了。主在行神跡時,就地取材。他用別人的缸,又讓仆人倒水,但耶穌所行的,卻無人能行。主能以水變酒!倒水的是用人,不是門徒,避免了作弊的嫌疑。再者,水滿直到缸囗,人不能狡稱主將酒加在水中。

  二8 完成神跡後,主便吩咐用人將酒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可見神跡立刻見效。缸裏的水不是經過一段時間才變成酒,而是在短短片刻間,便成了酒。難怪有人饒有想象力地說:“沒有知覺的酒,看見神也紅起臉來。”

  二9 管筵席的就是負責安排座位和食物的人。他嚐了那水變的酒,發覺有些不尋常的事情發生了,他不知道酒是那裏來的,隻知酒質上佳。奇怪之餘,他立即叫新郎來。

  今天的基督徒對酒應抱什麽態度?酒有時可作藥用,新約聖經也是這樣教導我們(提前五23)。但人沒有節製的酗酒,濫用酒精的情況越來越多,於是很多基督徒便不想和酒扯上任何關係。任何人都有可能酗酒,避免的惟一方法就是滴酒不沾。況且,我們還要考慮別人的觀感。在我們的社會中,一個不信的人看見一個基督徒喝酒,那基督徒可能失見證,故此他應該避免喝酒。

  二10 管筵席的人令人注意到主耶穌處事與一般人的分別。婚筵的慣例都是先奉上好酒,讓人未醉時能嚐其味,享其樂。然後,待賓客喝飽食醉,疏忽了酒的品質,便擺上次的。但在這婚禮,好酒最後才奉上。當中給我們一些屬靈的提醒。世界就是這樣,先擺出它能給你最好的。年輕時,人人也覺得世界很美好,但當他們在虛空的享樂中渡過大半生,年老時,世界剩給他們的,隻是一些無用的殘渣。相反,基督徒的生命卻越來越好,基督將好酒留到最後,苦盡甘來。

  對於猶太民族,這段聖經也非常寶貴。當時,猶太教並不能給人真正的快樂,隻叫人遵受無數的禮儀,人的生命乏味非常,根本不知天上的快樂是什麽。主耶穌教導他們要倚靠他,他便會給枯燥乏味的生活帶來喜樂歡欣。猶太人禮儀用的水,在基督的手上也能變成滿有喜樂的酒,使其生命不再枯燥。

  二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這句話否定了一些偽福音如“彼得福音”的愚昧說法,聲稱耶穌在童年時行神跡,且帶有點褻瀆的性質。聖靈預知這事,故在約翰福音中加上這小小的一句話,維護耶穌童年的生活和品格。

  變水為酒是一件有意思的神跡。它本身是一件超自然的事,內含屬靈信息。所有神跡都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行此神跡,耶穌顯出他的榮耀來,向世人證明他是道成肉身的神。他的門徒就信了他。當然門徒先前已相信他,但如今信心加增了,更為全備。鍾士林指出:

  摩西頭一件神跡是將水變血,有破壞的意味;而基督則變水為酒,含安慰的信息。

五.神兒子潔淨父的殿(二12~17)

  二12 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離開迦拿,下迦百農去。他們隻在那裏逗留了幾日,之後,耶穌便上耶路撒冷去。

  二13 由本節到三章21節,記載耶穌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城的情形。耶穌傳道的工作開始和結束時,他都在逾越節潔淨聖殿(太二一12、13;可一一15、18;路一九45、46)。逾越節是以色列民記念他們的祖先當年逃離埃及的奴役,經過紅海到曠野,最後被領到應許之地的節日。第一次慶祝逾越節記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主耶穌亦是一個虔誠的猶太人,於是在猶太曆法中適當的日子,上耶路撒冷守這重要的節日。

  二14 主來到殿裏,看見聖殿竟變成市集,有人賣牛、羊和鴿子,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做生意。那些禽畜是賣給來敬拜的人作祭牲的,兌換銀錢的人將外來人的錢幣換成耶路撒冷通用的錢幣,讓他們可作聖殿的課稅。但兌換銀錢的人常剝削遠地來的人,他們已臭名遠播。

  二15 主所用的鞭子可能是用細繩子造成的,記載並沒有說他用鞭打人。耶穌握鞭,可能是權力的象征。他舞動著鞭子,把小販通通趕出殿去,又推翻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

  二16 因為窮人負擔不起昂貴的牲畜,律法便準許他們用一雙鴿子獻祭。耶穌命令賣鴿子的……把東西拿去,不要把他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曆代而來,神不斷警告他的子民不要利用宗教的禮節謀財。耶穌此舉不但沒有任何殘忍不公平的地方,反而顯出他的聖潔和公義。

  二17 他的門徒見狀,記起詩篇六十九篇9節預言彌賽亞來臨時,他會對神的東西焦急著緊,如同火燒。現在他們看見耶穌堅決表明敬拜神一定要潔淨,立刻知道他便是詩篇所記的那一位。

  我們千萬要記著基督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我們要象主耶穌一心保持耶路撒冷聖殿潔淨一樣,時刻省察自己,將身體獻給主,讓他潔淨我們。

六.耶穌預言他的死和複活(二18~22)

  二18 猶太人似乎常尋求神跡。他們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如果你能為我們做一些神跡奇事,我們就相信你。”但主耶穌行了一個又一個的神跡,他們的心仍僵硬如鐵。猶太人在第18節中質疑耶穌的權力,到底他何來有權將商人逐出殿外?他們要求耶穌施行神跡,來證明他真是彌賽亞。

  二19 耶穌的回答非常巧妙,他同時預言了自己的死和複活。他告訴他們,將來他們會拆毀他的殿,但在三日內他要再建立起來。耶穌的神性又再次顯明,隻要神才能說:“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二20 猶太人不明所指。他們關心地上的事多於屬靈的真理,故眼中的殿隻有位於耶路撒冷這所希律所建的聖殿。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他們認為人不可能在三日內重建這殿。

  二21 但主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那是神所住的殿。這些猶太人在數年後會殺死耶穌,正如他們沾汙耶路撒冷聖殿一樣。

  二22 當耶穌被釘十架並從死裏複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曾承諾三天之後複活,且親眼看見這預言奇妙地應驗,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

  我們常會遇到一些難以理解的真理。但在這裏,我們學會珍惜、思想神的話。過不多時,主會啟示真相,我們便不再象現在般不明白了。他們便信了聖經這句話,指的是信了舊約有關彌賽亞複活的預言。

七.很多人自稱相信基督(二23~25)

  二23 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行過神跡,許多人看見就信了他的名。但他們卻不是憑簡單的信心將生命委托給主,他們隻是聲稱接受耶穌,有形無實。現今的世界亦有很多人稱自己為基督徒,卻沒有藉相信主耶穌基督而重生。

  二24 雖然很多人相信他,耶穌卻不信(希臘文同一個字)他們,意思是他不將自己交托他們。他知道他們跟從他隻因好奇。他們尋找的隻是轟動的、壯觀的事。他知道萬人──他們的心思、動機。他知道他們為何這樣做,知道他們的信是真的還是假的。

  二25 沒有人象耶穌那樣洞察人心。他用不著誰人教導或啟發他,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了解人做事背後的動機。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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