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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2010-11-12 04:18:13) 下一個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15: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15:3 耶穌就用比喻說:
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15: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15:6 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15: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嗎?
15:9 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麵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饑,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仆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仆人來,問是什麽事。
15:27 仆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隻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十九.失羊的比喻(一五1~7)

  一五1、2 我們的主在第十四章的教導事工似乎吸引了被鄙視的稅吏和其它顯而易見的罪人。雖然耶穌譴責他們的罪惡,但許多都承認他是正確的;他們站在基督的那邊對抗自己。他們真誠悔改,承認他為主。每當耶穌看見人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他就會吸引他們,賜給他們屬靈的幫助和福氣。

  法利賽人和文士憤恨耶穌與公認為罪人的人友善地交往。他們沒有恩待這些社會和道德上的麻風病者,也憎嫌耶穌這樣做,所以他們高聲指控他:“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當然,這個指控沒有錯;他們以為這是應受責備的,然而事實上這正實踐了主耶穌進入世界的目的!

  為了回答他們的指控,主耶穌列舉了失羊、失錢和浪子的比喻。三個故事都直接針對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從未在神麵前承認自己失喪的狀況。事實上,他們正如稅吏和罪人那樣失喪,但卻頑硬的拒絕承認。三個故事的重點是,神看見罪人悔改就得著真正的喜樂和滿足;在那些驕傲而不承認自己罪惡的自義偽善者身上,他得不到滿足。

  一五3、4 這裏描述主耶穌作為一個牧人,那九十九隻羊代表文士和法利賽人,失去的一隻象征一個稅吏或一個承認己罪的人。當牧羊人發現失去了一隻羊,就把那九十九隻撇在曠野(不是羊圈),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在我們的主來說,尋找的旅程包括他的降生世上、他公開傳道的幾年、他的被拒、受苦和死亡。“九十九隻羊”這首詩歌的歌詞是何等真實。

  一五5 找著了那隻羊,就把它扛在肩上,帶回家去了。這意味著得救的羊享有尊榮和親密的地位,是它與其它羊一起被數點時從未認識的。

  一五6 牧羊人召喚朋友鄰舍來為他救回失去的羊一同歡喜。這表示救主看見罪人悔改的喜樂。

  一五7 教訓很明顯: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卻沒有為九十九個從不承認自己失喪的罪人歡喜。本節實際上的意思,不是有些人不需要悔改,所有人都是罪人,所有人都必須悔改才能得救;本節經文描述的是那些以為自己不用悔改的人。

二十.失錢的比喻(一五8~10)

  故事裏的婦人點著燈尋找失去的一塊錢。那九塊錢指未悔改的人,而失去的一塊暗示那願意公開承認自己離開神的人。前麵的羊被認為是自己蕩走的;而錢是沒有生命的東西,可能暗示一個罪人沒有生命的情況,他死在罪中。

  婦人不斷細細地尋找那塊錢直到找著,然後她請朋友鄰舍來跟她一同慶祝。失而複得的錢比從未失去的錢帶給她更大、真正的喜歡。神也是這樣。謙卑、公開承認自己失喪情況的罪人,給神帶來心裏的喜樂;但在那些從不感到自己需要悔改的人身上,他卻得不到這種喜樂。

二十一.浪子的比喻(一五11~32)

  一五11~16 父神在這裏被描述為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代表悔改的罪人,而大兒子表示文士和法利賽人。文士和法利賽人藉創造,而不是藉救贖作神的兒子。年輕的兒子又稱為揮霍者,即浪費貲財的人。這個兒子對父家生厭,決定要離開,他等不及父親的離世,因此要求預先把他應得的家業分給他。父親把兩個兒子當得的分給他們。不一會,小兒子出發往遠方去,在罪惡的享樂中任意浪費錢財。金錢耗盡了,剛巧遇著那裏大遭饑荒,他便落在窮乏的境況中。唯一能找到的工作,是到田裏放豬──一般猶太人最厭惡的工作。他看見豬吃豆莢,感到羨慕,因為豬比他擁有更多食物。似乎沒有人願意幫助他,而那些與他一同花天酒地的朋友都消失無蹤。

  一五17~19 這次饑荒證實是一個化裝的祝福。饑荒叫他思想。他記起父親的雇工遠比他生活得舒適;他們有豐餘的囗糧,而自己卻因饑餓而漸漸衰殘。想到這裏,他決定要有所行動。他決意回到父親那裏去,悔改、承認自己的罪,並尋求寬恕。他想到自己從今以後不配稱為父親的兒子,打算作一個雇工。

  一五20 離家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在聖經中,本節可能是唯一一次正麵地提到神趕快的行動。司徒雅各合宜地闡明說:

  耶穌大膽地描繪神,不是待他羞愧的兒子暗暗溜回家,也不是在他回來時擺出尊嚴,而是跑過去,把那羞愧、襤褸、邋遢的兒子,摟在他的懷裏。同一個名稱“父親”立時令罪惡的顏色變暗,也叫饒恕的榮耀更輝煌。

  一五21~24 兒子向父親認錯,正要提出想作父親的雇工,父親卻打斷他的說話,吩咐仆人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兒子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他又吩咐舉行一個盛大的筵席,慶祝失而複得的兒子回來了。就父親而論,兒子是曾經死去而現在又複活過來的。有人曾說:“年輕人要尋找好時機,但他在遠方找不到;隻有當他想到要回去父家時,他才找到。”經文指出他們就快樂起來,但沒有記載他們的喜樂完結。罪人得著救恩也是這樣。

  一五25~27 大兒子從田裏回來,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他問一個仆人發生什麽事。仆人告訴他,他兄弟回來了,他父親欣喜若狂。

  一五28~30 大兒子妒火中燒,拒絕與父親一同快樂。達秘說的好:“神所喜悅之處,自義就沒有立足之地。如果神對罪人好,我的義又有何用處呢?”父親勸他進去參與筵席,他拒絕,抱怨父親從來沒有獎賞他的忠心服事和順從;他從來沒有給予一隻山羊羔,更遑論肥牛犢了。他抱怨揮霍的弟弟把錢浪費在娼妓身上後回來,父親竟然毫不遲疑的為他大排筵席。請注意他說“你這個兒子”而不是“我兄弟”。

  一五31、32 父親的回答顯示挽回一個失去的兒子就有喜樂,而對一個頑固、忘本,不願和解的兒子,則沒有慶祝的因由。

  大兒子明顯地描繪了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憤恨神憐憫殘暴的罪人。按他們的想法(不是神的想法),他們忠心地服侍神,從來沒有違反他的誡命,然而卻從未因此得著應有的獎賞。事實的真相是,他們是宗教上的偽善者,是有罪的罪人;他們的驕傲叫他們看不見自己遠離神,看不見神豐豐富富的傾福與他們。隻要他們願意悔改,承認自己的罪,父親的心就會快樂,也會為他們大事慶祝。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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