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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何西阿書11-12章

(2010-08-29 03:47:00) 下一個

愛的聯結

何西阿書十一章一至十一節

        1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地召出我的兒子來。

        2先知越發招呼他們,他們越發走開,向諸巴力獻祭,給雕刻的偶像燒香。

        3我原教導以法運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

        4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夾板,把糧食放在他們麵前。

        5他們必不歸回埃及地,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因他們不肯歸向我。

        6刀劍必臨到他們的城邑,毀壞門閂,把人吞滅,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

        7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卻無人尊崇主。

        8以法蓮哪,我怎能舍棄你,以色列阿,我怎能棄絕你;

        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

        9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也不再毀滅以法蓮。

        因我是上帝,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

        10耶和華必如獅子吼叫,子民必跟隨他;他一吼叫,他們就從西方急速而來。

        11他們必如雀鳥從埃及急速而來,又如鴿子從亞述地來到,

        我必使他們住自己的房屋,這是耶和華說的。

    先知何西阿的這段話再一次充滿了愛。但是在這裏不是用夫妻的愛,婚姻的愛,好像一至三章中所說的。這裏所說的愛是指父母的愛,好像父母愛兒女那樣,照樣上帝親切地愛以色列,從她出生的那一日起,一直到她走完人生的路程。然而一開始陳述這個愛,就從上下文中流露出各種引人注意的不協調。首先,從語言和形式上看,有一點類似在法庭上指控的樣子。正如按希伯來人的律法,作父母的可以要求帶他們悖逆的孩子上法庭(申廿一18—21),同樣上帝也帶以色列這個他從小所愛的悖逆的孩子上法庭。其次,雖然上帝的話始終不渝的表達了他的愛,但是以色列卻堅持不理會他的愛。

    先知講述以上這段話的時間和場合是不容易確定的。上帝藉著何西阿所講的話,不像直接向以色列人講的,也沒有看出來聽眾有敵意的反應。所以很可能這些話,是先知在他的親密的朋友和同伴,這樣比較小的範圍內講的。時間看來是在前麵幾節的曆史年代表之後。在這些經文中可以看到,那種對加強軍事力量的信心已經消失了,亞述的統治看來不可避免(5節下半)。日期大概在公元前七二五年左右,此時撒縵以色第四為亞述的皇帝;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感到這段經文大概是在北國以色列亡國前不幾年說的。

    這段話從上帝的愛和人的回應開始,又從以色列的產生講到何西阿那個時代的生活(1—7節)。上帝一開始就愛以色列,但是他愈以愛招呼他們,他們愈堅持轉向虛假的信心和空洞的愛。然而上帝一直愛他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4節)。這句話的下半節的意思(4節下半)是較難以從希伯來文中翻譯出來;英文標準修訂本譯作“牛的軛,”(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牛的兩腮夾板”)——一種農業上的隱喻。這些翻譯看來都難以和上下文連貫起來。這一節可以譯作:“我待他們好像父母待他們的兒女,把他們舉到自己的麵前,和他們親近,哺養他們。”〔渥爾夫(H.W.Wolff)〕;這種翻譯看來比較好的表達出這一段感情。但是以色列堅持拒絕上帝的愛,不可避免的必招致災禍,這整個國家必在戰爭中被打敗,她所有的人民必從他們的家園被趕散到周圍的鄰國中(5—7節)。

    這個審判雖然是以色列人自己的惡行促成的,但卻在上帝的心中引起困擾:他怎麽能放棄他的選民呢?押瑪和洗扁(8節)是兩座因為犯罪而被上帝在怒氣中毀滅的城市(參見申廿九23)。上帝對以色列人也能像待這兩座城一樣嗎?愛勝過了憤怒;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愛不會半途而廢的,但在這最後的解決問題以前,必須先展現審判。這樣來敘述上帝對他的百姓的憐愛,清楚地說明上帝的愛的幾點特性:

    (一)“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這是聖經中表達的最美的一句話,在何西阿的敘述中清楚地說明了。以色列人全部的曆史,整本舊約的主題,就是愛的故事;不過這不是一個愉快的故事。上帝愛以色列,並且要一直愛到底;但是上帝這種不死的愛沒有得到他的選民的回報,這就使得上帝的愛的曆史,變成一部悲慘的曆史。隻有那些深深地愛過的人,才能體會不斷被辜負的滋味。在這裏我們看到舊約的愛的故事,既帶希望給人類,它本身又是一個痛苦的故事。

    當我們說“上帝就是愛”的時候,我們不要把它說得太輕忽,因為上帝的愛意味著“上帝的受苦”,上帝的愛是基於上帝的痛苦。愛和痛苦彼此是分不開的:上帝受苦因為他愛我們;因為他所愛的人沒有回應他的愛。最後,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從耶穌的死裏,體會到上帝至高無比的愛;在那裏上帝的愛和受苦同時在耶穌基督的容貌上明刻出來!

    (二)上帝的愛也不可避免地導致上帝內心的為難。“我怎能棄絕他們呢?”他說。但是,公義和一般的觀點迫使上帝棄絕以色列;律法的規定迫使上帝必須依法棄絕以色列。然而在上帝心中不調和的矛盾衝突的結果,愛勝過了律法,上帝不能棄絕以色列。他準許審判的來臨,這既是以色列人的惡行促成的,同時也表明了上帝的憐憫,他沒有停止他的愛。在這裏我們體會到“上帝就是愛”,表明了上帝的本性。如果上帝停止了他的愛,上帝也就失去了他的神性;愛是上帝最基本的屬性。

    (三)這樣,受苦的愛和內心為難的愛,最後得到了解決:“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9節)而且,愛的新目標既是積極的也是消極的:“我要使他們住自己的房屋。”(11節,英文聖經譯作:“我要使他們回到自己的家鄉。”——譯者注)雖然這些話是對以色列人說的,但是這樣的判斷和處理,不能不使得所有讀到這些話的人,分享到同樣深刻的希望。如果上帝是這樣一位充滿愛的上帝,所有的人不都有希望了嗎?如果上帝繼續愛邪惡悖逆的以色列人,他豈不也能愛所有的外邦人嗎?這就是何西阿書的意義:籍以推廣到遠超過他的時代和地區的每一個時代和全人類,告訴人們上帝的愛。

說謊抵擋真理

何西阿書十一章十二節至十二章十四節

        12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猶大卻靠上帝掌權,向聖者有忠心。

十二1以法蓮吃風,且追趕東風;時常增添虛謊和強暴;與亞述立約,把油送到埃及。

        2耶和華與猶大爭辯,必照雅各所行的懲罰他,按他所作的報應他。

        3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壯年的時候與上帝較力。

        4,5與天使較力並且得勝,哭泣懇求,在伯特利遇見耶和華;

        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在那裏曉諭我們以色列人,耶和華是他可記念的名。

        6所以你當歸向你的上帝,謹守仁義、公平,常常等候你的上帝。

        7以法蓮是商人,手裏有詭詐的天秤,愛行欺騙。

8以法蓮說: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財寶,我所勞碌得來的,人必不見有什麽不義,可算為有罪。

9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必使你再住帳棚,如在大會的日子一樣。

        10我已曉諭眾先知,並且加增默示,藉先知設立比喻。

        11基列人沒有罪孽麽?他們全然是虛假的。

        人在吉甲獻牛犢為祭,他們的祭壇,好像田間犁溝中的亂堆。

        12從前雅各逃到亞蘭地,以色列為得妻服事人,為得妻與人放羊。

        13耶和華藉先知領以色列從埃及上來,以色列也藉先知而得保存。

14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血的罪,必歸他身上,主必將那因以法蓮所受的羞辱歸還他。

    藉著曆史提供的資料,我們可以覺察到,隨著何西阿的布道工作的進展,以色列國愈來愈靠近她最後的結局。摘錄在這一段經文中所講的,大概發生在公元前七二六年,當撒縵以色第五(Shalmaneser V)成為亞述的新皇帝的時候。現在我們根據曆史記載知道,再過四年以後,以色列國最後崩潰了。何西阿雖然不知道準確的時間,但是他感覺到時候不多,因此緊急地抓住他的使命,努力完成他的工作。但是以色列卻被財富突然增加的假象迷惑(8節),以為處在安全的環境中,一直不覺醒他們正生活在危機的時代中。

    這一段的主題在開頭的一節(十一12)中已經提出來,就是“謊話”和“詭計”。整段的經文總的是不太容易注釋的,而各個部分因為先知傳道的記錄是濃縮的形態,也難以一一注釋。但是這個主題,開始到這一段的末了,一直是以各種方法發展著,表現出虛謊和真理之間的矛盾。

    (一)假話。以色列人的言論一直是充滿虛謊和詭計的(十一12);他們不但說謊,而且伴隨著施強暴(十二1),這些行為使他們遠離上帝,而去與亞述和埃及聯合。先知藉著一係列引喻以色列人的先祖雅各,來傳播他的信息(3、4、和12節),沒有提及他的光榮的過去,而盡講一些他欺騙方麵的事,他的名字的意思就是詭詐。從他出生到他成人,雅各一直在欺騙;以色列人也是這樣,從他們出埃及到現在,一直都說謊。

    英國十七世紀安妮皇後的宮廷醫生阿布絲諾(John Arbuthnot),對於他那個時代的人的欺騙風氣,有一些很精彩的諷刺話。在一本題為:政治謊話的藝術(The Art of Political Lying),一七一二年出版的書中,他“警告各政黨的領袖不要相信他們自己的謊言。”阿布絲諾和何西阿一樣,他們兩人都覺察到他們國家內部的謊言。說謊起初是用於欺騙別人,但不久連說謊者自己也相信。以色列人對抗何西阿的話,說:“我果然成了富足。”(8節);可笑的是這個國家變成相信他們自己的謊言,盲目地自以為已經富足。因為犯了那麽多的罪行,他們可以稱為罪魁禍首了。不錯,在以色列的曆史上,當真理被視為絕對重要時,他們曾靠它來生存;但是現在再也看不到真理了,因為欺詐的障礙物遮住了這個國家的眼睛。

    (二)真話。每當以色列人糾纏在他們自己的欺詐中的時候,上帝差他的使者帶給他們真理的話語。他籍著先知向他們說真話(10節);藉著先知的話,他引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為奴之地,應許給他們自由(13節)。就是在這個國家麵臨滅亡的前夕,上帝的真話還一直藉著何西阿向他們宣布。如果在十一章十二節中的第一人稱“我”,指的是先知本人的話,那麽先知所傳講的真話是被“謊言詭計繞著”。

    以色列正落在語言的爭戰中:上帝向他們說真理的話,但是他們隻有撒謊。真話於是最後被謊言的網網住,那些實行欺騙的人不必再欺騙真理了,這樣,那些堅持這條路的最終走向滅亡。耶穌曾說過:“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但是對於那些拒絕曉得真理的人,他們永不能得到自由;而且再沒有比生活在謊言之中的人更不曉得真理了。

    (三)結局。繼續說謊和拒絕真理最後引致上帝的審判(14節)。在這裏用了很嚴厲的話,譴責以色列(以法蓮)因為棄絕真理而將來必有的結局。當我們把這段的上下文和以色列後來的曆史聯係起來看的時候,我們就看出這裏記載的是一些不吉祥的話;不多幾年以後,先知的話就應驗了,以色列將經曆苦難。

    這個審判的結局是不可以和上下文分開的;這些關於審判的話,是經過了很長時期的宣傳上帝的真理的話語之後,才說出來的。而且這些審判的話的最後實現,也是一個國家堅持生活在說假話之中的結局。審判的結局是在上帝灰心失望的情況下說的。雖然在大災難來臨之前,以色列人將再一次聽見上帝恩典的話,然而以色列不久將要經曆上帝藉著先知所講的審判的話。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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