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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以西結書44章

(2010-08-19 19:40:50) 下一個

進入聖地的許可

以西結書四十四章一至十四節

    1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華以色列的上帝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3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麵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4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阿!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6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阿,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罷。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汙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8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10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11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仆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3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14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

    以西結所見聖殿恢複的異象繼續延伸,但在下麵的幾章聖經裏麵,異象的成分開始縮減,大部分的經文,都是關乎聖所使用的定例。有許多學者認為,這幾章聖經有一種次要的成分,作為這位先知原來的敘述的增補。以西結在異象中見到一個理想的聖殿,接著的許多經節,列出定例,反映關於聖殿實際使用的功能;當那些被擄的人歸回以後,這種敬拜儀式,便可立即再度開始。這一段聖經是以異象的延續開始(1—3節),然後為外邦人(4—9節)和利未人的服事工作(10—14節),提出一些定例。

    (一)東門的關閉1—3節):這位先知依然是停留在異象的狀態,由他的向導帶回外院的東門;經過這個門,他看見耶和華歸回,並進入聖殿。上帝告訴這位先知說,這個門要繼續關閉;對於所有的人來說,這門的關閉提醒我們,上帝已經通過這裏歸回聖殿中。隻有國王容許坐在門口,在上帝麵前吃飯;他要經過外院的走廊,進入聖殿。

    這個門的關閉在許多方麵有意義。當那些由南門和北門初次進入聖殿的人,詢問東門為何關閉的時候,便可對他們說,從前離開聖殿的耶和華,已從東門重新歸回。但是真有意義的,也許是這個門的關閉,顯示耶和華將永遠不再離開他的聖所。從前他曾一度離去,這是他的百姓犯罪的後果。重建的聖殿,乃為一個更新的民族,作敬拜之用,上帝的同在將是永久性的。因此,這個關閉的門,並不是一個凶惡的象征,乃是一個希望的預兆;一個民族因她罪惡的行為,曾使上帝離開,現在再度體認上帝的永遠同在。

    (二)關於外邦人的定例4—9節):從前雇用外都人(尤其是外邦的奴仆),作各種聖殿低賤事務的工作,已經成為習慣。外邦人固然並不一定邪惡,但對於以色列人的信仰和敬拜,卻很陌生,因他們的“身心未受割禮”(7節),就道理和情感兩方麵來說,他們都不是立約團體的一部分。

    按照上帝對這位先知所說,這些異象的定例部分,是對以色列人的批評,而不是對外邦人。外邦奴仆,他們在聖殿裏麵,被指派各種工作:就是守衛、看門、清潔、幫助獻祭事務等,他們的工作本身,並沒有什麽特殊,過去那些在聖殿負有責任的人,毫無疑問喜歡用外邦奴仆作代替。然而,雇用外邦人已經出賣立約團體心目中對於聖殿功能的理解。可能隻有少數人喜歡揮動掃帚,或做看門的工作,然而這等工作乃是虔誠而有價值,是整個聖殿的功能的一部分。不論是古時的以色列國,或是現代的教會,如果“下賤”的工作,不加考慮地指派別人去做;“尊貴”的工作即予保留,乃是誤解服事上帝的特權。在聖所服事的各個角色,都是重要的,清潔的工作並不低於祭司的工作;隻是在人的評價方麵,往往並非如此。然而這幾節經文,代表上帝的評價。

    (三)利未人的服事10—14節):在聖殿中不能指派外邦人工作,必須由另外一群人來承擔;利未人要承擔這一類的工作,特別是那些過去曾離棄真正的信仰,去服事古時猶大地各種偶像的神壇的,這些偶像滿山遍野,俯拾即是。他們過去的行為是如此,以致這些利未人不能直接站在上帝麵前,作祭司的工作,然而他們可以參加聖殿中的全部敬拜,承擔幫助聚集的會眾。在這些經節裏,雖有一個審判的主題,但也包含著一個思典和憐憫的主題貫穿著。由於過去的行為,看來不能參加所有神聖敬拜的人,將來在新的聖殿中,可以參加以色列人的敬拜。

 

撒督子孫作祭司的責任

以西結書四十四章十五至卅一節

    15“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麵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17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裏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19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裏,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國聖衣使民成聖。20不可剃頭,也不可容發綹長長,隻可剪發。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22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隻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辦潔淨的和不潔淨的。24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25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隻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26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27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29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關於聖殿服事的定例,現在是論到祭壇前的敬拜,而祭司的責任,來自撒督敬拜的行為。開頭的幾節經文非常奇異;在本書先前的部分,這位先知曾強烈的譴責那些祭司(廿二26),現在似乎顯示,他們仍然保持忠心(15節),或者這些話為後人所補充(可能是撒督的一位後裔),或者它是反映一種揀選的意義:有一些撒督後裔的祭司,在以往背道的日子,依然保持對於上帝的忠心。

    下麵對於祭司定例和職分的說明,與出埃及記(卅九27—29)和利未記(廿一1—9)所提供的原則相似。在服飾,外表和個人衛生方麵,作祭司的人必須潔淨。在實際上和禮儀上,都應當保持潔淨,在婚姻和接觸死人的事情上,也要保持同樣的潔淨。他們負責宗教教育,司法的諮詢,並在聖殿的祭壇實行敬拜。他們整個的人生就是服事上帝,在服事生活中,一切都已滿足;不必再以承受產業,或擁有士地作為補充(雖然下麵的幾章聖經,使人對於最後的這一點似感覺困惑:參閱四十五3—4)。

    首先,這幾節經文,對於舊約聖經其他的部分,作了些微增補,尤其是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中,關於祭司的行為和責任,已經提出詳細的定例。然而,盡管有重複的性質!這幾節經文可以用作強調一個重要的問題,祭司在上帝麵前,代表全體百姓,他們必須嚴謹,保持禮儀的潔淨;這種禮儀便是外麵衣服和內心道德的潔淨。他們在聖殿中敬拜行為的嚴謹,將作為我們經常的提醒:參加聚會敬拜的人,必須在道德方麵保持潔淨,才能前來敬拜上帝。過去的失敗,不論是在祭司中間,或是在百姓中間,都是在道德方麵的失敗。把宗教和上帝視為理所當然,他們漫不經心的來參加敬拜,道德汙穢,任意妄為,在聖殿外的生活,與聖殿內的生活,並沒有基本的區別。凡是敬拜一位聖潔上帝的人,必須力求過一種聖潔的生活。誠然,追求聖潔的生活無法完全達成,因此,需要上帝的赦免,使敬拜變得更為完全。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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