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7月5日 以賽亞書33章

(2010-07-05 04:00:02) 下一個

毀滅者

以賽亞書卅三章一至十二節

        1禍哉!你這毀滅人的,

        自己倒不被毀滅;

        行事詭詐的,

        人倒不以詭詐待你。

        你毀滅罷休了,

        自己必被毀滅;

        你行完了詭詐,

        人必以詭詐待你。

        2耶和華啊,求你施恩於我們;

        我們等候你。

        求你每早晨作我們的膀臂,

        遭難的時候為我們的拯救。

        3喧嚷的響聲一發,眾民奔逃;

        你一興起,列國四散。

        4你們所擄的必被斂盡,

        好像螞蚱吃(原文是斂)盡禾稼。

        人要蹦在其上,好像蝗蟲一樣。

        5耶和華被尊崇,因他居在高處;

        他以公平公義充滿錫安。

        6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穩—

        有豐盛的救恩,

        並智慧和知識;

        你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

        7看哪,他們的豪傑在外頭哀號;

        求和的使臣痛痛哭泣。

        8大路荒涼,行人止息;

        敵人背約,

        藐視城邑,

        不顧人民。

        9地上悲哀衰殘;

        利巴嫩羞愧枯幹;

        沙侖像曠野;

        巴珊和迦密的樹林凋殘。

        10耶和華說:

        現在我要起來;

        我要興起;

        我要勃然而興。

        11你們要懷的是糠秕,

        要生的是碎秸;

        你們的氣就是香滅自己的火。

        12列邦必像已燒的石灰,

        像已割的荊棘在火中焚燒。

    第卅三章具有一種神秘、戲劇化的特質,可以與一些詩篇(例詩四十六,八十二)及啟示文學(例珥,賽廿四)互作比較。此處的奧秘是關乎誰是不同段落的講者(卅三1,2—6,7—9,17—24),以及誰是那“毀滅人的”(1節)、“豪傑”、“求和的使臣”(7節),並在戲劇中的其他角色。本章的位置亦是一種鮮明的分隔:第卅二章新時代的異象包含了終結性的語調,而第卅四至卅五章則開了通往“巴比倫章節”(第四十至五十五章)的路。正如約伯記第廿八章,此章位於以賽亞書正中位置的經文亦具有古典戲劇中合唱部分的元素,以一些在整個以賽亞式傳統中最原創與刺激的意象(imagery),來為本書餘下的部分作出總結與評論。從許多方麵來說,這都是全書的關鍵章段。

    在希伯來文中,第一節略似某種咒語。其開首的驚叫語“禍哉!”(連帶與第五章的“禍哉”語信息一起來討論)以及其四句短句,開首均是押韻(shoded…shadud…boged…bagedu),這是不能以另一種語言完全表達清楚的,而這也表明是某種宗教禮儀上的頌唱。

    以現在的處境來看,例如在卅一章八至九節之後,與第卅六至卅七章之前,“毀滅者”很自然地被解釋為亞述人或他們的君王。但在其可怕的相同例子“論海旁曠野的默示”(廿—2)中,這卻可以是指向曆史之外的超自然執政與掌權的勢力,而一些線索亦顯示本章稍後部分可能含有此意(7—8節)。

    接著第一節咒語之後的便是禱告(2—9節),其開首“耶和華啊,求你施恩於我們,我們等候你”很像某些詩篇(例四十六,五十一,五十六,八十六)。留心在此“救恩”(希伯來文yeshu‘ah)一詞,如何與“膀臂”連在一起,相對於其頗為抽象的對譯詞“救恩”(Salvation),顯明此詞是如何的生動有力與具體。

    “早晨”的時刻,是表示當黑暗飛逝(例伯卅八12—15),新盼望如曙光初露(例詩四十六5,新英譯本作“日破之時”,標準修訂本作“剛天亮”;五十九16)。這亦是先知得默示的時刻(賽五十4;結十二8)。

    以賽亞書第卅三章的三至六節是對上帝有能力勝過罪惡的信心認信,與詩篇九十三篇四節之類的經文互相呼應:

        耶和華在高處大有能力,

        勝過諸水的響聲,洋海的大浪。

“尊崇”(5節)一詞教人想起建在岩石上的山寨(例詩十八2)。第三節的“響聲”(或聲音)表示神明顯現,或上帝顯現的雷聲(出十九;摩一2;賽十七12—13)。上帝藉此向那些不法之徒施行其權柄,並且建立公義與救恩,伴隨著穩定、智慧與對耶和華的敬畏(十一1—3;箴一7,九10)。“救恩”在此節的希伯來文是眾數,即“上帝介入的許多行動”(正如廿六18;標準修訂木作“釋放”)。此種用語是來自“皇室詩篇”(例詩二,十八,四十七,一一○,一三二)與先知書(例賽十一,卅二),這些均與錫安的福祉有密切關係。

    這些威脅錫安穩定的不法因素,“眾民……列國”,正如第一節的“毀滅人的”一樣,毫無疑問包括了亞述的軍隊。但亦是遠超乎此的象征,正如許多詩歌清楚表明:

        外邦喧嚷,列國動搖,

        上帝發聲,地便熔化。 (詩四十六6)

以賽亞書十七章十二至十四節亦是另一個明顯的例子。同樣這亦可應用到以賽亞書卅三章四節“毛蟲”(或“螞蚱”,新英譯本),以及約珥書一章四節的“蝗蟲”。此處的希伯來文在理解上有些困難,但其意象的要點卻是清楚的。

    本詩第二段(7—9節)回到開首(2節)提及的危機:“地上悲哀衰殘”(9節)。同樣地,此處所想及的景象可以是敵人的占領(例一7—8,七17—25,卅六1),但這卻無法解釋第七至八節中所指的“豪傑”是誰,及什麽是“盟約”與“證言”(譯注:參呂振中譯本)。“豪傑”是傳統的翻譯(標準修訂本,新英譯本),此字的希伯來文(er’elim)像謎般難明。其他的翻譯則是根據“亞利伊勒”(廿九1),作“耶路撒冷人”或甚至“上帝的獅子”,此為猶大的徽號,模糊地出現於另一處難解的經文(廿一8,參上卷該節的釋義)。猶太的解經家將此說成“死亡的使者”,與“求和的使臣”相對稱。譯作“使臣”(標準修訂本)或“那些差往求和的”(新英譯本)一詞,乃希伯來文標準譯為“天使”的詞語。如果我們在此接納校勘卅三章八節的字為“證言”,其原來的意思為“保護者、守望者”(即“守護天使”),那此段經文的超自然層麵的意義就很明顯。這裏的爭戰不是與血肉相爭,而是與天空天軍的成員,“上帝的兒子們”(例創六2;伯一6,二1)相爭。這可能是我們從啟示文學中得以瞥見(例但十至十二章;啟十七至二十章)較為熟悉的永恒真象,這亦早已見於一些較早的經文,如以賽亞書廿四章。詩篇八十二篇是較諸其他的經文更能提供此種思想方式與古以色列禮儀之間的關係;以賽亞書卅三章是另一個例子。

    在其他地方,利巴嫩、沙侖與迦密,因著上帝的介入拯救而歡欣(例卅五1—4)。但在此我們看見大地在勝利前的圖畫,當天軍仍受著“毀滅者”的控製;而挪亞之約(創九8—17)與列祖之約(創十五;十七1—8)則暫時遭破壞。可能在約伯記五章偶然提及的自然之約,為這些經節的意義提供了進一步的線索:

        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

        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

        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

        田裏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 (伯五22—23)

    第十至十二節的“救恩神諭”(參四十一820的釋義)回答了第二節及下文的禱告。仇敵(3節的“眾民”)因他們自己的罪惡而潰敗,就如一場大火災:他們好像糠秕、碎秸或荊棘,被他們自己燃點的火焰所燒毀。“你們的氣如火”(11節)使人想起一些噴火的怪獸(像約伯記四十一1921中的利維坦怪獸Leviathan),並非完全按字麵解釋,卻喻示因著譏誚(詩一二三34)或毒計(賽五十11)而來的破壞力量。

江河寬闊之地

以賽亞書卅三章十三至廿四節

        13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行的;

        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

        14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

        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

        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

        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

        15行事公義、說話正直、

        憎惡欺壓的財利、

        擺手不受賄賂、

        塞耳不聽流血的話,

        閉眼不看邪惡事的,

        16他必居高處;

        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

        他的糧必不缺乏(原文是賜給);

        他的水必不斷絕。

        17你的眼必見王的榮美,

        必見遼闊之地。

        18你的心必思想那驚嚇的事,

        自問說:記數目的在哪裏呢?

        平貢銀的在哪裏呢?

        數戍樓的在哪裏呢?

        19你必不見那強暴的民,

        就是說話深奧,你不能明白,

        言語呢喃,你不能懂得的。

        20你要看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

        你的眼必見耶路撒冷為安靜的居所,

        為不挪移的帳幕,

        橛子永不拔出,

        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21在那裏,耶和華必顯威嚴與我們同在,

        當作江河寬闊之地;

        其中必沒有蕩槳搖櫓的船來往,

        也沒有威武的船經過。

        22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

        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

        耶和華是我們的王;

        他必拯救我們。

        23你的繩索鬆開:

        不能栽穩桅杆,

        也不能揚起篷來。

        那時許多擄來的物被分了;

        瘸腿的把掠物奪去了。

        24城內居民必不說:我病了;

        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

    本戲劇現在由上帝轉至人,由天廷轉至耶路撒冷,由“居在高處,勃然而興”的萬王之王轉至“行事公義,說話正直”的人(15節)。本段是以詩篇十五篇與廿四篇相似的對話作開首,那些接近聖殿的人受到挑戰: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

        就是手潔心清…… (詩廿四3—4)

此情景的以賽亞式異象是十分戲劇化的:罪人與不敬虔的人要麵對“吞滅的火”與“永火”(14節),這教人回想起以賽亞在第六章的經驗,及六十六章廿四節所表達的地獄之火。義人的賞賜不隻是得以進入聖殿那麽簡單(“他必居高處……”卅三16);而第十七至廿四節的榮美異象亦遠超乎詩篇廿四篇八節“榮耀的王是誰呢?”兩處的祭禮背景可能相同,但此處的記載則更為豐富。

    “你們遠方的人,當聽……”(13節)預先揭示了隨後經文不斷出現的主題(例卅四,四十一,四十九,五十一章)。“不敬虔的人”一詞在聖經的希伯來文中並不罕見:我們曾於九章十七節與廿四章五節中遇見此字譯為“汙穢”。

    第十四節的問題似乎更像是那些麵對神聖聖潔之火的人的反應,而不像是那些接近聖殿的人,正如以賽亞自己在第六章中所說:“禍哉!我滅亡了”(六5)。雖然這裏的形式是問題,但這幾乎是等同於認信我們沒有一個人“能與吞滅的火同住”。

    第十五節所列舉的美德包括了兩個正麵與四個反麵的例子。正麵的包括了“正義”(tsedek)與“正直”(新英譯本作“說出真理”)。反麵的是不剝削窮人、不接受賄賂、不參與設計謀害、不對別人的受苦幸災樂禍。最後兩點需要加以解釋。登山寶訓亦包括了相同的教訓:“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隻是我告訴你們,〔即使你們想及殺人,你已違背了律法〕”(太五21—22)。“(眼)看邪惡”(卅三15)亦可以有相同的意思,但或許將此成語解作幸災樂禍地凝視一些不幸的事,更合乎慣用的語法(例詩廿二17,一一八7;結廿八17;彌七10)。此段與詩一○一篇的相似之處暗示了此處的禮儀是源於迎接君王作為人民代表進入聖殿之用。

    第十七至廿三節人物的轉移(在16節“他必居高處”之後為“你的眼”),可以表示說話者的轉移,正如聖殿的祭司向著新加入的敬拜者(君王?)說話。在此情形下,本段經文談及敬拜者對新耶路撒冷的異象,“安靜的居所,不挪移的帳幕”(20節),而十七節的王應為上帝,正如六章五節一樣。第廿一與廿二節亦支持此看法。這是“行事公義”者(15節)能看見的,這是一種盼望的異象,用以平衡本章上半部荒涼與絕望的景象。另一選擇是撇開任何宗教禮儀上的關連,視此為一首彌賽亞詩歌,正如在上一章,或九1—7與十一1—9所見。但這卻仍然未能解決說話對象為誰的問題。

    如果我們接受第一種看法,那麽上帝打敗虛無的權勢後,以君王的榮耀置身高處,(五十二7;詩八十九,九十三,九十五至一百篇),首先比美為“遼闊之地”(17節),然後又與“江河寬闊之地”相比(21節)。第十八至十九節可能受亞述侵略者的記憶影響,他們要求進貢(王下十八14—16),並且不隻一次提及其惡劣的言語(例廿八11,卅六11—13)。但其整體的效果卻是超越了曆史的事件,正如一些錫安的詩篇極美麗的呈示(如詩四十六,四十八,一二二;參賽廿四)。

    “我們守聖節的城”(20節)是十分驚人的句子:“城市”一詞是詩意的用語,教人想起第一章“忠信的城”(21、26節)與廿四10“荒涼的城”。“聖節”的觀念,強調所有包含祭祀的敬拜都必須在耶路撒冷舉行,而大多數的聖節都是與農耕年節有密切關係。故此“我們守聖節的城”一筆過描繪了一幅持續繁榮與和平的圖畫。另外同樣生動的意象為“安靜的居所”(或以新英譯本作“安慰之地”更佳),與“不挪移的帳幕”,特別是我們要知道希伯來文“帳幕”一詞可以完全等同於現代“家”的聯想,而與設營完全沒有多大關係:

        你必知道你帳棚(新英譯本作‘家’)平安,

        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 (伯五24,參新英譯本)

    以賽亞書卅三章廿一至廿三節包括了一個精細的隱喻:耶路撒冷是比喻為在上帝“江河寬闊之地”般慈愛中行駛的船。同樣對上帝之城相似的想法,亦可見於五十九19與詩四十六4。不會有來自埃及(十八2)或他施(廿三14)或巴比倫的外來軍艦和國家的船攪擾這平靜的水域。她的帆會被“耶和華之氣”(五十九19)所充滿。第廿三節是敵人肆意攻擊耶路撒冷的嘲諷。但這卻是柔弱的聲音,早已被廿二節的確信所淹沒,此節發出凱旋的歡呼,可說是那些稱為“登位詩”的以賽亞式版本:“耶和華作王”(例詩九十三,九十五至一百篇)。

    最後的經節是有關醫治病人與赦免罪人,此兩個過程是緊密地互相關連(卅八16—17;詩一○三3;太九2)。“許多”(參標準修訂本卅三23)一詞是基於一段十分困難的希伯來原文,若稍作校訂則可譯作:

        那時瞎子必分得許多擄物,

        瘸腿的也必將掠物奪去。 (參新英譯本與呂振中譯本)

故此節使人想起大衛攻取耶路撒冷的故事:

    住那地方的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若不趕出瞎子、瘸子,必不能進這地方。(撒下五6)不過,在此提及瞎子與瘸子,還有說及醫治病人的經節,這些可說是作為涉及善惡力量之間戲劇性鬥爭的一章頗為意外的結束。故此有些看法認為,不論是此處或撒下第五章,譯為“瞎子”一詞應為“守護者、守望者”(與第8節的用詞一樣),而“瘸子”應譯為“保護者”。在卅一章五節譯作“保護”一詞(新英譯本作“監護”)是與“瘸子”一詞有密切關連。若按此解釋,耶路撒冷的“守護天使”最終戰勝了“毀滅者”。人與自然之間的盟約被重新訂立(8節),而對亞伯拉罕與其子孫的應許亦得以滿足:

   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耶布斯人之地。

                                                               (創十五1821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