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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以 賽 亞 書9章

(2010-06-27 05:07:44) 下一個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

以賽亞書九章一至七節

    1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上帝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

    2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3你使這國民繁多,

        加增他們的喜樂;

        他們在你麵前歡喜,

        好像收割的歡喜,

        像人分擄物那樣的快樂。

        4因為他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

        並欺壓他們人的棍,你都已經折斷,

        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

        5戰士在亂殺之間所穿戴的盔甲,

        並那輥在血中的衣服,

        都必作為可燒的,當作火柴。

        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

        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

        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

        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7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

        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

        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

        從今直到永遠。

        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這是舊約中最著名的彌賽亞預言之一,而在此上下文中,它代表了以賽亞傳記的卓越高峰(六1—九7)。正如第一係列的審判的預言(二至四章)是以一個榮耀的有盼望的預言作結(四2—6),照樣在先知可怕的天庭異象之後(六章),在他未能說服大衛家“上帝與我們同在”(七章),與他最後對“艱難與黑暗”的預告(八章),接著就出現了此篇無與倫比的王朝詩篇,描繪一位皇宮拯救者的出生,來建立公平與公義的國度。

    此詩與前文的連貫性是無可置疑的。第八章以一幅黑暗的畫作結束,再沒有曙光出現,但跟著便以一種本書特有的信心飛躍,道出:“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黑暗……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不論此詩是否原來由以賽亞所作,和在多早被放進現在的經文中——我們將在以後交待這問題——它確實像馬太福音四章十三至十六節所表明的那樣恰當。

    然而,第一節經文並不這樣簡單,我們如果比對兩、三種不同的英文譯本,便會發現此點。在希伯來的經文中,此節卻是出現在上一章的結尾,而第九章一開始便是以“在黑暗中行走……”(2節)為起首的彌賽亞詩篇。所以這首詩歌的意思便完全顛倒了,詩歌的中間沒有了從幽暗轉為盼望,反而此黑暗會持續到底。這首詩開始時並不是一句句子,而是反問的問句:“那受過痛苦的豈不再見幽暗?”(參耶路撒冷譯本)。這首詩主要不是描寫一種,而是兩種的壓迫行動:首先,西布倫地與拿弗他利被攻擊,其次,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也同樣遭殃。標準修訂本譯作“將得榮耀”(“will glorious”),在整本希伯來文聖經中,隻有在此處是指這意思(耶三十19;標準修訂本作“尊榮”),在其他地方則是指“加重,重重地對付”;所以新英譯本及傳統的欽定本作:“從此之後他們受的苦更多……”。

    這種對此詩的解釋便為其提供了一個有趣的曆史背景,看來這是指著兩次亞述的侵略。在主前七三八年,提革拉毗列色三世進攻亞蘭與巴勒斯坦北部,而後者便是西布倫與拿弗他利二部族的所在地。然後在主前七三三年,他再次進攻該地,設立了三個亞述的行政省分,並且與本詩提及的其他名字十分符合:Du’ru,以其首府Dor命名,位於海法(Haifa)南部,在“沿海的路”上;Gal’azu,其首府為“約但河外”的拉瑪基列(Ramoth Gilead);Magidu,包括了加利利與北部平原,以米吉多(Megiddo)為首府,成為了時至今日最引人入勝的以色列的聖經古跡之一。我們可以頗有把握地相信,本詩原來是屬於以賽亞生平的較早時期,寫於另一次導致撒瑪利亞在主前七二二年被吞並的入侵之前,亦在信心的飛躍之前,即還未把審判變為希望,把過去的幽暗變為未來的光明。庫穆蘭的以賽亞卷軸與馬太福音四章十三至十五節都證明這種轉變在早期便發生,而正如現在的經文所示,這是一首彌賽亞的先知信息,第二節所述的漸露光明,是以巴勒斯坦北部,就是加利利、拿撒勒與迦百農為背景(太四12—13)。

    正如我們的英文聖經通常所示,從第二至七節彌賽亞詩的結構與風格,可以看出不論此詩與第一節有何關係,但它本來卻是獨立的。明顯地這是以一種皇家朝代的語言寫成,而很可能是為了耶路撒冷的加冕典禮而作。以賽亞本人一定在耶路撒冷經曆了三朝代的登基典禮,約坦(主前七四一年)、亞哈斯(主前七三六年)、希西家(主前七二五年)。我們若從第一節的研究得到啟發,而將這首詩的日期定於最後一次的登基,這也未嚐沒有道理。不單是耶路撒冷的一個新朝代的開始;並且也是一直以來提革拉毗列色漫長與暴虐統治的結束,而我們也看見其對北方報複性侵略,如何在以賽亞的傳統中留下了影響。因此這裏至少要慶祝兩個新的開始。並且有充分的理由,來為勝利與壓迫的結束高歌。

    另一方麵,此詩所運用的語言與意象:傳奇的“米甸的日子”,新君王超越的名號,永遠和平與公義的圖畫,這些示可以指出本詩並無與任何曆史時期有關,卻展望一個完全超越現今的彌賽亞時代。像這樣的詩篇很可能是屬於大衛王朝之後,耶路撒冷任何時代的作品。不論怎樣,沒有一首詩會如此與以賽亞式的傳統相稱!黑暗中的人看見光明,軍事的意象,大衛之子、在其國度中公平公義的圖畫,這些都是典型的以賽亞式主題。

    “百姓”一字並沒有明確的界定,故此可用於指提革拉毗列色的受害者,如外邦人的加利利地,或亞哈斯不幸的國民,或任何可以展望救主來到的人。“死蔭”一詞隻在以賽亞書此處出現,此詞最常見於詩篇與約伯記的神話式語言中,可能最初是一個地方的名稱,意為“死亡的蔭蔽或勢力”。因為“蔭蔽”在希伯來文是代表保護與安全(例賽四6;廿五4;詩一二一5),所以這無需象征任何的凶險或驚嚇。不過,當人在喪禮中頌唱詩篇廿三篇四節時,這卻是直接代表喪親與死亡: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穀,

        卻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

    在馬太福音第四章的上下文中,此字卻代表了不肯悔改罪人的地方,而施洗約翰則剛在該地被捕。在此地的人,在外國強權的手中,飽受不義與壓迫的煎熬,更不消提他們自己的卑劣領袖。現在他們可以為一些事來舉行盛大慶祝,像為一次成功的豐收或勝利(3節)。很多現代聖經學者提議將“國民”校勘為“歡欣”,藉此將該節的喜樂加信強調,但這卻缺少任何古代的證據支持。

    提革拉毗列色的新近去世,可能會導致百姓以為由重軛、杖與棍所象征的壓迫已經過去(4節)。上帝好像已經不再以他怒氣的杖,來擊打以色列(十5)。“米甸的日子”是暗指基甸與他三百勇士打敗十二萬米甸人的巨大勝利(士六至八章)。無疑在主前六一二年,當亞述的首都尼尼微終於淪陷,其王國崩潰時,第四至五節便顯得更有意義(參鴻三章)。而另一點也是有意義的,就是基甸的勝利是藉著火光,突然地和起決定性地照在黑暗之中,(士七20)。

    第六節充滿了皇室的禮儀,可能是源出於埃及。“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這句話的格式可能不是在皇室後裔誕生時頌唱,而是當他繼承王位時才選用。另一首皇室詩篇的相同例子為:

       “耶和華曾對我說,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詩二7)

    在那時,他成為一個新人,像是上帝的養子,而為了表明此種身分上的轉變,這位君王被賜予一些“王號”:“奇妙策士”(譯注:中文和合本將此名一分為二,但現代學者大多傾向於視之為一個名稱),指向對他的盼望,寄望他擁有超過一切在位者管治的政治技巧(箴八14—16);“全能的上帝”(或作“神聖戰士”),代表了他是戰無不勝的勇士,專為受壓迫者爭戰;“永在的父”表明在他裏麵,具有保護與慈愛的無盡源頭(六十三15以下),“和平的君”表示百姓安康與繁榮的掌管者。在埃及,皇室的名號共有五個,而在希伯來經文中,第七節開首的兩個神秘文字,是第五個名號的遺跡,或許是“永恒的審判官”。但這節經文與古代近東儀節的關係很快就被人忘記,猶太學者把它當為一個長的名字:Pelejo‘ezelgiborabi‘adsarshalom,正如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施(Mahershalalhashbaz);而基督教的解經家則將此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把這名字分為五個:“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參欽定本)。並且在“全能的上帝”一詞中,找到一個難得的經文證據,來證明他們的彌賽亞——基督的神性。

    “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指著一些決定性的行動,特別是在戰場中,正如以賽亞書中五個的例子(即本段;卅七32;四十二13“熱心”;五十九17“熱心”;六十三15)。“熱心”這個翻譯顯示此詞的含意,包含了“忌邪的上帝”這個觀念,正如出埃及記二十章五節十誡第二條所示,不能容忍任何的反抗和猛烈地維護愛他的人。愛得越深,妒忌也越大,這是每個曾經深愛過的人都可加以證明的事。

耶和華的怒氣仍未轉消

以賽亞書九章八至廿一節

        8主使一言入於雅各家,

        落於以色列家。

        9這眾百姓,就是以法蓮

        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要知道;

        他們憑驕傲自大的心說:

        10“瓦牆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香柏樹。”

        11因此,耶和華要高舉利汛的敵人來攻擊以色列,

        並要激動以色列的仇敵。

        12東有亞蘭人,西有非利士人;他們張口要吞吃以色列。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13這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

        也沒有尋求萬軍之耶和華。

        14因此,耶和華一日之間必從以色列中剪除頭與尾,棕枝與蘆葦。

        15長老和尊貴人就是頭,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

        16因為,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

        被引導的都必敗亡。

        17所以,主必不喜悅他們的少年人,

        也不憐恤他們的孤兒寡婦;

        因為,各人是褻瀆的,是行惡的,並且各人的日都說愚妄的話。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

        他的手仍伸不縮。

        18邪惡像火焚燒,燒滅荊棘和蒺藜,

        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就成為煙柱,旋轉上騰。

        19因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地都燒遍;

        百姓成為火柴;無人憐愛弟兄。

        20有人右邊搶奪,仍受饑餓,

        左邊吞吃,仍不飽足;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21瑪拿西吞吃以法蓮;

        以法蓮吞吃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

        他的手仍伸不縮。

    在主要以自傳體的長篇經文——即被稱為以賽亞的傳記(六1—九7)之後,我們現在回到了先知的審判預言,及第五章的“禍哉”相似的內容。各方麵的證據都堅持這三段有關上帝怒氣的詩體,原來是屬於五章廿五節至三十節同一時期。從其標題“主使一言入於雅各家”便可看出,這可能是在亞蘭與以法蓮危機過後不久,又在京城撒瑪利亞於主前七二二年陷落之前,向北國所說的話。但是現在從其編排的方式卻表現出一幅截然不同的圖畫。這裏像本書其餘的部分,是針對耶路撒冷講述的,反而沒有太多譴責以法蓮與瑪拿西,隻是藉著他們的罪行與刑罰,向猶大國提出一點警告:不論上帝如何懲罰北國,他向猶大國的怒氣仍未消退,而“他的手仍伸不縮”。因此接著的數節詩歌,便繼續發揮第五章所留下的猛烈攻擊:“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十1—4)隻有當審判完結後,先知才會進而描繪亞述的傾覆(十5—34)。

    阿摩司書的文句中也包含了兩段相似的經文,其中一段先知在敘述降在以色列的災禍時,反複地說:“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四6—11)。另一方麵,先知又有係統地斥責所有以色列鄰國,指斥他們對人性的侵犯,然後又戲劇性地轉向以色列本身:“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一3—二6)。以賽亞書九章八節至十章四節的結構相同,藉著鄰國的遭遇來譴責耶路撒冷。我們應將每節詩歌的動詞視作過去式,除副歌外,藉著以法蓮與撒瑪利亞這個可怖的教訓,來指出如果耶路撒冷繼續下去,同樣的命運必會臨到他們。第一段(8—12節)告訴我們,撒瑪利亞的居民不聽耶和華藉先知所說的話,因而招致懲罰。上帝旨意實行的必然性,便成為後來經文的常見主題: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

        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

        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找所喜悅的,

        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五十五10—11)

    以法蓮與瑪拿西(21節)是雅各愛子約瑟的兩個兒子,他們的名字成為了北國最大、最富庶地域的名稱。後來在耶路撒冷,反撒瑪利亞情緒的人,便利用了第九節及其他類似經文(例摩三12;便西拉智訓五十26)。但是耶路撒冷居民的自大,當然一點也不遜於他們(五章),而這正是先知在此要強調的。

    “瓦牆塌了……桑樹砍了”(10節)是代表一些挫折,或是按字麵意思指建築物的倒毀,或是像五章廿五節震動的山嶺,隱喻撒瑪利亞的領袖。不論怎樣,這樣的挫折並不能使百姓感到自己是在真正的危險中,磚頭與賤木可以用打磨的石塊,及香柏木來代替,象征著莊嚴華貴與外在的力量(王上十27)。

    在原來的希伯來文中,十一至十二節上半節的所有動詞都是過去式,指出發生在那些自大的“撒瑪利亞的居民”身上的事,以此作為先知向耶路撒冷聽眾的警誡:看看他們的遭遇!希伯來的經文中,在十一節有“利汛的敵人”,即是在提革拉毗列色統治下的亞述人,他們“就上去攻打大馬色,將城攻取,殺了利泛,把居民擄到吉珥。”(王下十六9)。亞述人要等到主前七二二年才攻陷撒瑪利亞,明顯地這是現今這段經文所指的事,但可能原來是引喻以色列與鄰邦亞蘭及非利士(12節)之間的一些小規模衝突,或是瑪拿西與以法蓮之間的自相殘殺(21節)。

    雖然有這許多的沉痛警告,但百姓仍然不肯修正行為。在五章廿五節第一次出現的反複句,揉合了兩個主題,表明上帝不喜悅人的罪,及上帝的介入將作為一種懲罰的威脅。“他的手仍伸”是為了擊殺與毀滅,正如在出埃及的傳統中,上帝對付埃及人一樣(出九15);或在大衛的故事中,上帝對付以色列人一樣(撒上廿四16)。“上帝的手”,這是禁止為上帝造像的例外,並且在猶太人與基督徒對聖經的背景的描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二段(13—17節)是對整個以色列社會的獨特攻擊,這裏描寫那些不肯悔改的邪惡百姓會如何遭報,不論他們有什麽身分,年青或是老年,領袖或是隨從,假先知,甚至是寡婦與孤兒。再一次呼召他們來“尋求萬軍之耶和華”,即是要聽先知的話,接受他對當代曆史的解釋,承認受苦與失敗是應得的。第十四節的兩個成語十分淺白,一個有關動物,一個有關植物。譯作“棕枝”的詞也可解作“圓蓋、拱頂、帽子”,因此是指高大棕樹的“冠頂”;而“蘆葦”或“蒲草”是一些較為低級的材料,用來製造繩索(伯四十一2)。第十五節解釋第十四節的“頭與尾”,以及“棕枝與蘆葦”的含意,出乎意外地這是代表兩種不同的權力來源:年老的國家領袖,像亞哈斯拒絕上帝的話,“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五21),以及那些“以謊言教人”的假先知。因此這一段關心的是如何追究以色列命運的罪過,可能是在耶利米時代加插於此(讀耶廿三章),而“頭與尾,棕技與蘆葦”原來就是指所有的人,不論是高位與低位,整個社會的各階層,正如其餘的重複所表明。即使寡婦與孤兒都是不敬畏上帝的愚人(17節),因此不能獲得任何憐恤。這是在整本舊約中,唯一將他們的痛苦包括在審判之內的經文。

    第三段(18—21節)將內部鬥爭加進這幅混亂與絕望的圖畫中,“無人憐愛弟兄”(19節)。火在此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麵“荊棘和蒺藜”的焚燒表明邪惡必自我毀滅,惹火的“荊棘和蒺藜”寄生於耶和華的葡萄園(五6;七23—25),將著火焚燒,而在大火中整個國家都會被毀(18節)。另一方麵,“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亦是一場燒成的大火,將燒盡地土與居民(19節),百姓將會“成為火柴”,像戰敗軍隊的沾血盔甲(九5)。

    在十九與二十節結束的兩句,大概應被視為同一意義:在希伯來文中,它們是有相同的結構,意義也彼此相似。第二句希伯來經文表達的形像,較諸標準修訂本更加震撼:“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法蓮與瑪拿西像古代的海員,在此提及他們的名字,不單是因為他們是約瑟的子孫,所以是北方部族中最近的親屬,而且還因為他們是北國中最大與最強的地域。

    正如十五節的注釋一樣,廿一節提及猶大,就像某一位耶路撒冷人所作的評語;而他說出最壞的是,這些嗜血、沒命的罪行都會針對猶大。他心目中可能是想及亞蘭與以法蓮聯盟的戰爭,或更可能的是,這是一種出自後期的反撒瑪利亞的評語(參上文九9)。無論如何,他巧妙地回避了本段經文的重點,就是要從北國的遭遇吸取教訓,來應用在猶大的身上。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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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貝卡 回複 悄悄話 回複飄塵永魂的評論:

飄塵永魂,

感謝你這麽詳細認真的回答我的問題,讓我感動。
飄塵永魂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林貝卡的評論:
林貝卡很高興你願意來了解聖經,雖然一時你還不明白,
這是很正常的,聖經是一本值得一輩子學習的書。
雖然我在國內接受的是無神論的教育,可心裏還是相信有神。
三尺頭上有神明,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替天行道......華夏上下五千年,也就是1949年以後宣傳無神論,至於是如何來的,我到現在都沒有明白,隻是以前為了應付考試,照本宣科,沒有細細思想。
馬克思起初信的是猶太教,後來轉為基督教,再後來又變為撒旦教,總之他不是無神論者。斯大林是神學院畢業的,一生都與東正教有密切的關係。毛鄧從小接受的也是非無神論的私塾教育,他們在位時無論是燒香拜佛還是請道士測字都不是徹底的無神論,現在的官員就更不用說了。總之國內一切的亂象都是離開了敬天愛民的大道。
我在大學裏學的是實驗科學,現在從事的也是實驗科學。
我願意相信有神並不是親眼看見神從麵前走過,也不是因為科學已經證明神的存在。
約 翰 福 音
4:24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要想來了解神是否真實存在,首先要有開放的心,用心靈與誠實來認識神。神是遠遠超越人和科學之上的。我們有尋求的心,神會向我們顯明他的慈愛與公義。
羅 馬 書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神創造的一切美好都在我們的眼前,無論你是富貴還是貧窮,無論你是智慧還是愚笨,這一切人都能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感受的到。
3:16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3:17 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聖經是神給人的特殊啟示。
約 翰 福 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3: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使 徒 行 傳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眾人的罪,流血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從死裏複活,使一切信靠他的人都有永生的盼望。
希 伯 來 書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信心是對所望,未見之事的確信。
箴 言

9: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這是當年最打動我的話語。

我隻是一個初信者,不知道以上的回答是否讓你滿意?

建議你去讀一讀 馮秉誠博士所著的 遊子吟
願神祝福你和你的家人。
遊子吟 裏程
http://www.cclw.net/gospel/explore/youziyin/htm/index.htm

(修訂版)

裏程 博士

第一章 神存在的真實性
一、神的普遍啟示
1.井然有序的宇宙; 2.地球本身是設計的證明; 3.奇妙的生物界 二、靈性世界
1.目睹鬼附身的經曆; 2.美國心髒科權威的書
三、人類的道德律和崇拜神的自然傾向
1.人類崇拜神的自然傾向; 2.人類良心、道德律的一致
四、神的特殊啟示
1.劉牧師信主和服事經曆; 2.許醫生的得救見證; 3.我個人的一點見證
五、直接證據--神曾經訪問過我們星球
六、一些反思(本章參考書目)

第二章 《聖經》是神默示的
一、《聖經》的作者和正典的形成 二、《聖經》的教訓
三、《聖經》的曆史性 四、《聖經》手抄本的可靠性
五、《聖經》的預言 六、《聖經》的力量
七、小結(本章參考書目)  

第三章 誰是真神?
一、佛教
1.教主釋迦牟尼; 2.原始佛教; 3.小乘佛教; 4.大乘佛教 二、回教
1.回教創始人穆罕默德; 2.回教的基本信仰
三、基督教
1.基督教的基本信仰; 2.奇異的耶穌; 3.耶穌的曆史性 四、耶穌是獨一真神
1.耶穌自己的宣告; 2.耶穌的超然能力; 3.親友的認同; 4.耶穌的複活和《聖經》預言的應驗
五、基督教和其他宗教 六、辨別諸靈
七、真神挑戰假神 八、基督徒和其他宗教信徒

第四章 耶穌基督複活的證據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1.屍體不見了; 2.耶穌複活後的顯現; 3.門徒改變了 二、曆史考證
1.當事人的見證; 2.史學家的記載
三、《聖經》預言的應驗 四、耶穌複活的曆史印痕
1.紀念主日; 2.聖餐和洗禮; 3.十字架的榮耀; 4.教會的興起
五、學者、專家的證詞 六、複活之事至今無法推翻
七、小結——選擇(本章參考書目)

第五章 現代科學與基督教信仰
一、科學與信仰水火不容嗎? 二、神隻存在於縫隙之中嗎?
1.阿基米德和拉普拉斯的誇口; 2.勃克感言; 3.人能造一個活細胞嗎?4.光的本質; 5.非線性三體係統的可測性; 6.人體特異功能; 7.物質是由物質組成的嗎?
三、基督教信仰既符合科學又超越科學(本章參考書目)
1.《聖經》中的科學預見; 2.基督教與現代科學的發展; 3.科學家在科學研究中逐漸認識神; 4.基督教信仰的超越性

第六章 創造論與進化論
一、進化論是尚未被證實的假說 二、兩種模式
三、熱力學定律 四、宇宙的起源
1.宇宙不是永恒的; 2.大爆炸理論的確立; 3.大爆炸理論的超然性質; 4.宇宙的起源和科學家的信仰
五、生命的起源
1.米勒的實驗; 2.DNA的形成; 3.化石的證據; 4.地球的生命來自外星球? 六、自然選擇麵對的困難
1.進化的原料和動力; 2.進化方式:連續式還是跳躍式?3.進化過程:均變還是突變?4.中間環節的缺失
七、創造論與進化論 八、論戰的實質
1.基督徒的看法; 2.達爾文與進化論

第七章 進入永生
一、罪的普世性
1.人人都是罪人; 2.《聖經》中罪的含義; 3.罪性和罪行; 4.如何判斷是否有罪?5.人的罪性從何而來? 二、天堂和地獄
1.生命不滅; 2.天堂和地獄
三、人犯罪的後果 四、神的偉大救恩
五、好人不信耶穌也要下地獄嗎? 六、臨終時才信耶穌豈不更好!
1.真信徒還是假信徒; 2.現代人的難處; 3.信耶穌就是永生
七、有的基督徒也不怎麽樣! 八、現在太忙了!
九、做基督徒會失去自由嗎? 十、一切都有把握了才能信嗎?
十一、願意相信,但覺自身條件還不夠 十二、天國近了,別再遲疑(本章參考書目)

附錄:願主的旨意成全--我得救、蒙恩的見證


林貝卡 回複 悄悄話 瀏覽了,並沒有讀懂,謝謝你的分享。

不知道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你是如何相信上帝的存在的?

祝你新的一周快樂。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