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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箴言十五章

(2010-06-16 04:52:50) 下一個

義人的禱告

箴言十五章一至三十三節

15:1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
15:2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
15:3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鑒察。
15:4溫良的舌、是生命樹。乖謬的嘴、使人心碎。
15:5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
15:6義人家中、多有財寶。惡人得利、反受擾害。
15:7智慧人的嘴、播揚知識。愚昧人的心、並不如此。
15:8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
15:9惡人的道路、為耶和華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他所喜愛。
15:10舍棄正路的、必受嚴刑。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
15:11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
15:12褻慢人不愛受責備。他也不就近智慧人。
15:13心中喜樂、麵帶笑容。心裏憂愁、靈被損傷。
15:14聰明人心求知識。愚昧人口吃愚昧。
15:15困苦人的日子、都是愁苦。心中歡暢的、常享豐筵。
15:16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
15:17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15:18暴怒的人、挑啟爭端。忍怒的人、止息分爭。
15:19懶惰人的道、像荊棘的籬笆。正直人的路、是平坦的大道。
15:20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
15:21無知的人、以愚妄為樂。聰明的人、按正直而行。
15:22不先商議、所謀無效。謀士眾多、所謀乃成。
15:23口善應對、自覺喜樂。話合其時、何等美好。
15:24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
15:25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卻要立定寡婦的地界。
15:26惡謀為耶和華所憎惡。良言乃為純淨。
15:27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
15:28義人的心、思量如何回答。惡人的口、吐出惡言。
15:29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
15:30眼有光使心喜樂。好信息使骨滋潤。
15:31聽從生命責備的、必常在智慧人中。
15:32棄絕管教的、輕看自己的生命。聽從責備的、卻得智慧。
15:33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訓誨。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3 「鑒察」:這詞多描寫哨兵站在高台上偵察敵軍的一舉一動。

4 「生命樹」:即賜人生命。溫和的言語可以醫治傷心的人。

(提前6:3; 提後1:13)

「乖謬的嘴」:詭詐歪曲的口舌。

7 「愚昧人的心,並不如此」:即並不明理。

(參民27:7的「有理」)

12 「他也不就近智慧人」:因不願受智慧人的教導或責備。

13 「靈被損傷」:心靈頹喪。

19 懶惰人要走捷徑,偏偏困難重重,而正直人的路卻是暢通無阻。

25 「寡婦」:象徵軟弱無助的人(參詩68:5; 彼前5:5)。

26 「良言乃為純淨」:純潔的言語為神所悅納。

30 「眼有光」:可指一切叫人開心的慈祥目光或其他友善的態度。


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箴一五:29)

神與人的距離,不是地理上的空間問題,而是靈的問題。罪人不能親近神,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

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到主耶穌治好了;當世的宗教人,懷疑耶穌醫病的能力,帶他去反複查問。他以自己的經曆,回答他們的問題:"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人,神才聽他。"(約九:31)那瞎眼複明的瞎子,有屬靈的智慧,似乎是在引用箴言的經文: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惡人的道路,為耶和華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他所喜愛。(箴一五:8,9)

義人不是自以為義的人。耶穌看不過那些宗教人的嘴臉,就設個比喻教訓他們:一個法利賽人和一個稅吏,在聖殿禱告的時候狹路相遇。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哪裏有心禱告,他發覺旁邊有人,就自言自語起來:他表示自己不作惡事,甚至還每禮拜禁食兩次,又奉獻十分之一,篤守宗教禮儀。那個稅吏並不敢跟誰比賽熱心,隻是要解決自己罪擔的問題;他知道有人鄙視他,趁早站得遠遠的,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哀悔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一八:9-14)結果,誰的禱告蒙了應允?主耶穌說:"這人[稅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

也許在人看來,法利賽人的品德沒有問題,奉獻記錄也很好;隻是他無法滿足聖潔公義神的要求,沒有辦法遵行全部律法。(雅二:10)因此,我們必須知道,雖然世人不知道我們的罪,但在神的麵前是赤露敞開,不能隱藏的;因為沒有人能因行律法而稱義。知道自己有罪,當然還不夠;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這是說,當我們在神的麵前認罪悔改,靠主耶穌在十字架所流的寶血,罪得赦免,便不再算為有罪。因此,得著永遠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

聖經又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麽,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我們在神的兒子裏,可以奉主的名祈求,是何等大的權利呢!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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