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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曆代誌下廿四章

(2010-05-02 04:53:10) 下一個

約阿施不想念

曆代誌下廿四章一至廿七節

    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子,並且生兒養女。

    此後,約阿施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便召聚眾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每年可以修理你們上帝的殿;你們要急速辦理這事。」隻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王召了大祭司耶河耶大來,對他說,「從前耶和華的仆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末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束,作殿的費用呢?」因為那惡婦亞他利雅的眾子曾拆毀上帝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

    於是王下令,眾人作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上帝仆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的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麵前,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櫃倒空,仍放在原處,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上帝殿修造的,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工程完了,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麵前,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調羹,並金銀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裏獻燔祭。

    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裏;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上帝,修理上帝的殿。

    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就聽從他們。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上帝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因他們這罪,就有念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但上帝仍遣先知到他們那裏,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

    那時上帝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麵對民說,『上帝如此說,「你們為何幹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監察伸冤!」

    滿了一年,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中的眾首領,將所掠的財貨送到大馬色王那裏。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支在他們手裏,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

    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仆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隻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裏。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至於他的眾子,和他所受的警戒,並他重修上帝殿的事,都寫在列王的傳上。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曆代誌對約阿施朝代的記載分為兩部分:他發起的改革(1-14節),以及他後來的背道(15-27節)。列王紀平行的記載,隻從好的方麵去看約阿施(王下十二章)。所以,曆代士心又再一次提供了一幅更加不同的圖畫,強調義人可能陷入嚴重的墮落。
一)約阿施的改革。約阿施雖然清楚受到耶何耶大在世時的影響(2節),自己立定主意消除「亞他利雅的眾子」對聖殿所造成的破壞(7節。這必定是指那些擁護王後之人,就是那些為了把持權力而摧毀了王的家,見廿二10)。曆代誌自始至終,把一個王對聖殿及殿中之敬拜的態度,作為衡量他的義的尺度。約阿施的衡量,以他言及「摩西……所定的捐項」(請比較出三十11-16)和他征募利未夫人,因此可以作為模範。約阿施的改革,實際上可以作為聖殿發展的裏程牌,是具有最重大意義的。這並非主要地是因為修理的範圍,那範圍相當大的(12-13節)。一座像所羅門所建的聖殿,如此巨大,繁複——而且到現在又這樣古舊了要加與例行的修理,其工作之多是可以想像到的。重要的改變在於把維修的財政責任從王轉到百姓身上。雖然如此,記載其事,並不是要減低約阿施對聖殿關注之情。極可能他自己傾全力而不能適當地做好這種工作。而且明顯地那責任並不是強加於不願那樣做的百姓身上(10節);毋寧說,王的熱心是受歡迎的,顯示在他行義時期,人民意識到蒙福的路就是順服之路。

    在這記載中有些細節是要提到的。利未人的表現顯得不那麽光明,因為他們顯然不願意把王的吩咐付諸實施(5節)。他們的遲延並沒有說明理由,但列王紀下十二章四至八節,暗示他們並不完全誠實處理他們所收到的銀子。也許亞他利雅的某種影響仍然影響了那些看守聖殿的人。

    十四節和列王紀下十二章十三、十四節之間,顯然有抵觸。前者說,從百姓募集的銀子,有些用來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而後者則明明表示,沒有用那些金錢作這種用途。曆代誌作者必定把列王紀十二章擺在麵前,否則大概不會作出這樣明顯的矛盾。他可能已經覺得那句片語「工程完了……」,已經解釋了這個問題;暗示修理期間,雖然沒有用那些銀子來買那些器皿,在修理工程完畢時,那些銀子才這樣加以應用。

    (二)約阿施背道。約阿施朝代的轉拆點,隨耶何耶大之死而出現。按常規為君王保留的尊榮都給了耶何耶大(15節)。這件事對於約阿施來說,可能是一次創傷的經驗,這個祭司自王從繈褓時期起,便擔任他的父親兼師傅,而且他甚至可能還掌實權攝政,直至王成年之時,這是可以充分理解的。然而,約阿施立即辜負了耶何耶大給他的一切栽培,表現出其個性致命的弱點。正如從前接受這位祭司一艮言的忠告一樣,現在他照樣向百姓的首領中,那些有勢力之拜巴力的接受壓力;後一類人在亞他利雅治下曾享受恩寵和威望,由他們而來的壓力,使他完全降服了(17節)。在這一方麵,約阿施與羅波安性情相同,後者因感受錯誤的影響力,而喪失了大部分的國土(代下十章)。然而,他心意的改變,似乎比羅波安要殘忍而且厲害得多,因為他從前曾有過長進和委身;特別因為他竟謀殺了先知撒迦利亞,這個撒迦利亞不是別人,正是他的恩人耶何耶大的兒子(21節)。忘恩負義,這個因素是曆代誌最後定約阿施之罪的中心點,給我們在其他君王(例如羅波安,亞撒)身上所見的背道這個主題,提供了另一個不同形態。約阿施以謀殺回報愛(「仁慈」這個詞常常用來代表上帝的愛或恩典),把背道以最可增的形式暴露出來。在葡萄園的比喻(可十二1-12)裏麵有它的回聲,在那裏被謀殺的兒子代表基督自己。當耶穌以此作為譴責以色列的罪行時(路十一49-51),新約進一步億述這個事件。請也比較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

    (三)約阿施受的懲罰。撒迦利亞臨死時說的話(22節),曾被人用來與耶穌臨死時說的話(路廿三34),司提反臨死時說的話(徒七60)相比較。然而,在這裏我無意以拙劣的見解來介紹先知(新約也沒有這個意思,正如我們剛才已注意到的)。他的話,倒不如說是被曆代誌用來正式宣告約阿施的命運。在他說的話裏麵含有一種可怕的諷刺。約阿施在他早年熱心之時(6節) 曾指摘耶何耶大不要求(希伯來文為darash 譯按:中文本作「叫」)利未人征收百姓按律法所課的稅。撒迦利亞用同一個字指責約阿施(標準修訂英譯本譯作「報仇」)。誠然,在較早以前(代上廿八9),耶和華叫所羅門要從心裏作出愛的回應,就曾用同一個字。在這裏和在那裏一樣,互相「尋求」的概念與互相「離棄」(20節)的概念是平行的,這是約阿施的命運現在可怕地例證的。人若沒有「尋求」的回應,耶和華的「尋求」便含有一種可怕的性質。我們在這裏絕非從人的複仇心理來看,不過,有人時常都會嚐試把以色列的上帝減縮到那個層麵上去。人對上帝複仇概念的正當回應是敬畏。希伯來書十二章廿八、廿九節對約阿施最後的狀態,提供一種異常合適的注釋,而且是對各個時代之上帝子民的一種警戒。

    約阿施工的挫敗,首先是藉亞蘭人的一次襲擊(這次的襲擊,可能與記載在王下十二17-18的不是同一回事),在這種逆境中他本人大受痛苦,最後且被他的臣仆剌殺,他們對他這樣行顯然由於他殺害撒迦利亞。他雖然有好的開端,但是到了末了卻毫無尊榮可言,甚至不把他葬在「列王的墳墓」25)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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