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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詩篇五十篇

(2010-05-22 02:10:55) 下一個

不要低估我

詩篇五十篇一至六節

    亞薩的詩。

        1大能者上帝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2從全美的錫安中,上帝已經發光了。

        3我們的上帝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麵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

        4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

        5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6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上帝是施行審判的。拉細

    嚴正的傳遞上帝的旨意,是在大節期教導的一個特色。當時嚴正的警告是用一首詩歌唱出來!按照曆代誌上第廿三章二至五節的記載,大衛將利未的祭司分成四班,音樂是第四班的責任。這班由二百八十八位歌唱者組成,他們再被分成二十四班次,由三位音樂師領導,他們名叫希慢、亞薩和耶杜頓。這三位音樂師領導他們的詩班用鈸來歌唱(代上十五16)。當然,在大衛的日子,耶路撒冷並沒有足夠的居民可組成這龐大的詩班。但是,在曆代誌的日子,即在第二聖殿的時期,情況就已經如此了。因為在那時期,祭司、利未人、歌唱者、管弦樂隊和其他人的數目大大增加和發展,所以這篇詩屬於詩班音樂的收集,以亞薩命名。他肯定是一個曆史人物,因為希西家王知道他的名字(代下廿九30)。然而我們沒有任何概念,為什麽這來亞薩詩會與詩篇第七十三至八十三篇的“亞薩的收集”分開,我們甚至發現在其中,詩篇第五十一至七十篇,那裏有“大衛的收集”。

    在詩篇中,所有十二首亞薩的詩篇慣常用Elohim這個字來描述上帝,隻是間中用雅巍,“主”這個字;它們也喜歡用較古老的字來描述“上帝”,有些時候同時采取兩至三個名字在一起。在我們的詩篇中,大多數的詩都是人說及有關上帝的事,或是對上帝說話,好像偉大先知的方式一樣。

    第一至三節,神的顯現。這是一個專有的名詞,我們用來描述上帝向人的顯現。本詩頭三個字是上帝的幾個名字“疊在一起”,描述全人類的審判者、全能者、世界的創造者。然而,上帝在他為自己所選擇的地方錫安,向人類說話(申十二11,14,26等)。太陽從東方升起來,它的一切榮美照耀全人類;上帝也如此從錫安發光,照耀一切的人。正如太陽有可怕的熱力,上帝的“高升”也是如此。有烈火在他麵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上帝的愛是暴風雨的、吞滅的愛(比較路三16)。在他麵前,一切虛假和罪惡的事都被焚燒,好像被森林大火所燒滅一樣。這兩個隱喻,乃代表創造者上帝全然公義和說不盡愛的審判,他是輕慢不得的。

    但是,正如我們以前在詩篇第十九篇所看到的,上帝已計劃,自然的啟示不應該是他用來向人類啟示自己的唯一方法,所以他繼續透過在西乃山所采用那特別的關係來啟示自己,現在是從耶路撒冷發出,上帝在地上選擇休息的地方。

    第四至六節,法院。像以賽亞和其他偉大的先知,詩人如此安排審判的景象,邀請上帝所創造的一切,無論天上和地下的,都來作陪審員(賽一2;申三十19)。以色列民是在被告席之中,是反叛的百姓(賽一2)。現在有什麽事情發生?正如我們曾看過的,首先,上帝打破他的沉默,他進入法庭,準備作出一個暴風雨的審判。因此這全能的審判者作出宣告。“招聚我立約的子民(不是標準修訂本所譯的誠實的人,因為這個字是基於立約的名詞hesed)到這法庭來,那約是我與他們所立的。聚集所有遵守與要履行立約的責任的人,他們用獻祭的方式來履行他們的責任,就是在摩西的日子我自己給他們的約。”在那時,諸天坐在陪審團席位上,回答說:“上帝已拯救他立約的子民,已使他們與他自己建立正確的關係。試想一下,他們的審判官也是他們的辯護人!”

    這驚人的圖畫描述上帝自己如何提醒以色列民,他一直忠於他的約,並且這隻有藉著他的恩典才可以拯救他們。從埃及被拯救出來,是那不可見的外在可見的象征,就是上帝“預先的恩典”,最後的句子描述那首先臨到的恩典,在他們悔改以先,恩典傾流在百姓身上,好像急流,好像森林大火一樣。當他們得到上帝的恩典,便成為他們悔改能力的源頭。聖經的次序是:(甲)第一是上帝的恩典;(乙)第二是赦免;(丙)第三是悔改;(丁)第四是內心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戊)在上帝的仁愛中歡欣快樂。

    因此我們看到,為什麽以色列民盡了人類之所能去回報,去表達她對上帝的hesed,是使用他給予她獻祭的方式。但是,這裏的要點,獻上一隻公牛或山羊,隻是內心外表可見的象征,此內心尋求靠上帝在約中的恩典和引導而生活。這些獻祭是上帝為以色列民作為一個被救贖的子民的旨意(利一19);但是,它們必須以完全的真誠來完成,發自內心(利五一六章)。所以現在我們要停下來(用細拉這個字),接受啟示中所有這些字句,並且思想它們的意思。

審判官的宣判

詩篇五十篇七至廿三節

        7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阿,我要勸戒你。我是上帝,是你的上帝。

        8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麵前。

        9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

        10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蓄也是我的。

        11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12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13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

        14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上帝,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16但上帝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17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18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

        19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

        20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21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22你們忘記上帝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第一項宣判。現在審判官轉向他立約的子民,即以色列民,他告訴他們要聽,即是說,真正的聆聽,正如耶穌常常說的一樣:“有耳聽的,應當聽。”上帝說:“這一次,我向你們施行審判,你們是我的子民,我是你們的上帝。”(看出十九5—6立約的字句,和何二23更新的約。)“你們肯定在宗教責任上小心謹慎;你們每日獻祭給我。但是我不會從你們身上拿去任何這些野獸——事實上,所有的野獸,和林中的鳥都是我的!你們認為我需要靠你們供養嗎?你們是否真的以為我會喝山羊的血嗎?”

    以賽亞書第一章告訴我們,上帝如何厭棄燒公牛的氣味,厭惡拘泥的遵守安息日,厭惡周年循環的節期,(記著,所有的都是上帝自己所命令的!)上帝真正希望的,是在他子民的內心,找到對無助的人、在貪婪和受壓迫下的犧牲者、孤兒和寡婦的愛心和憐憫(賽一17)。因為這是上帝對以色列民立約的愛所表露的,因此,以色列民對上帝立約的愛,必須在對鄰舍的憐愛中表達出來。上帝宣告說,因此,你不應嘲笑至高者!上帝所尋求的是感謝的祭,不是屠殺公牛,或者,如標準修訂本第十四節注腳很清楚的指出,以感謝為祭獻與上帝。假若你如此行,就算你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因為這是你衷心的悔改,和真誠的愛,表明你如何榮耀我。

    第十六至廿三節,第二項宣判。很奇怪的,審判官並沒有轉向法庭中另一群人,這裏稱為惡人,他們與立約子民分開。因為惡人都是立約的子民!他們曾學習背誦十誡,使用上帝曾教導他們立約的言語。在約中上帝的一項命令包括在這條文裏:“假若你聽我的話”(出十九5),當然意思是:“假若你遵守摩西的律法”。但是現在審判官宣告說:“你恨惡管教”(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透過管教來學習),“將我的言語丟在後麵。”“你與盜賊和娼妓連合起來,……你甚至按你自己的形像創造上帝”——與創世記一章廿七節剛相反。“你認為我是一位容忍的上帝,容許你在一個我所容忍的社會中享樂。然而現在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不要使我來撕碎你。因為,假若我不拯救你,沒有人能如此作。”

    第廿三節,副歌。這些字撮要了兩項我們剛在十六節經文所聽到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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