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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詩篇卅八篇

(2010-05-21 03:42:29) 下一個

一個臨死的人的呼喊(Ⅰ)

詩篇卅八篇一至十四節

    大衛的紀念詩。

        1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

        2因為你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壓住我。

        3因你的惱怒,我的內無一完全。因我的罪過,我的骨頭也不安寧。

        4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

        5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

        6我疼痛,大大拳曲,終日哀痛。

        7我滿腰是火,我的肉無一完全。

        8我被壓傷,身體疲倦;因心裏不安,我就唉哼。

        9主阿,我的心願都在你麵前,我的歎息不向你隱瞞。

        10我心跳動,我力衰微,連我眼中的光,也沒有了。

        11我的良朋密友,因我的災病,都躲在旁邊站著;我的親戚本家,也遠遠的站立。

        12那尋索我命的,設下網羅;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惡言,終日思想詭計。

        13但我如聾子不聽,像啞吧不開口。

        14我如不聽見的人,口中沒有回話。

    在標題中,我們找到紀念這個字,或者更佳的說法,是“幫助記憶”。聖經信仰中令人驚奇的因素之一,是上帝期望我們提醒他有關我們的需要!這篇詩分成三段,每一段都有求上帝的“幫助!”所有聖經的作者都知道,當上帝記得他應允與他兒女同在,他會因他們的呼求作一些事情。

    這提醒和行動的關連,藉著主餐的“行動”,在教會的生活延續下來,正如保羅記錄了耶穌說的話:“你們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或者,“使我記得”(林前十一24)。

    第一至八節第一次“求助”的呼喊。這是一個患重病者說的話。他或她相信:(甲)上帝使這肉體痛苦的因由,用作操練、訓練、教育(不是懲罰)他人類的孩子,(乙)上帝作這事,因為孩子犯罪敵對他。好像在創世記四章中原始人該隱一樣,他呼喊:“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在我們提出勸告和說“上帝不會使我們有痛苦;看看耶穌如何與痛苦和苦難爭戰”之前,我們應該自問,第五至七節真正的意義是什麽。很多的釋經家找到那裏所指的是性行為罪惡的結果,或者甚至是反常的性行為。可以這樣說,隻是在“昨日”,礦胺基藥物和盤尼西林才在世界上采用。在已往日子的文學,我們讀到可怖、痛苦的死亡,例如這裏所述的——生殖器官的燒痛、整個身體潰爛的痛苦。聖經對人類沉淪的事並沒有轉彎抹角,它對我們愚昧的結果作完全真實的描述。上帝連最墮落的罪人也能寬恕,假若不是的話,這好信息的意義便不能真正的讓一個沉淪的世界所領悟。在這裏我們聽到不情願的同性戀者、雞奸者、女同性戀者、吸毒者的呼喊,呼求事實上屬於所有那些在生命中自我製造地獄的人,而現在他們仍然生活在其中。第八節反映出很多被自己欲望所圍困的人震驚的自我厭惡。事實上,上帝沒有創造這些潰爛的痛苦,他所創造的是一個人體,它的擁有者可以自由去運用或是濫用。另一方麵,上帝由於他的憐憫,可以決定使用潰爛的痛苦在烈怒中懲罰我(第一節)。那些極度的痛苦是我在自己的身體上造成的。

    我們應該留意梅毒是一種細菌所造成,這細菌經過血液散布到腦、脊髓、心瓣,它帶來一種普遍的癱瘓和行動失調。這種病能遺傳給未出生的嬰孩。還有淋病,透過生殖器官,也會影響還未出生嬰孩的眼睛。

    第九至十四節,第二次“求助!”的呼喊。“上帝子民”中自以為義的成員可能會感到厭惡,轉離這些墮落的事情。但是,我們可從一個墮落的放縱者的嘴唇聽到這樣的禱告:主阿,我的心願都在你麵前。試想想這事情!上帝甚至進入一個受淋病折磨的人的思想中(參看太六8)!受痛苦者感覺到他的心跳停頓,他麵對麵站在一個事實之前,即他受到一種瘟疫所折磨,這是在那些日子中人們的看法,因為這個字是我們在利未記十三至十四章所找到的,它包括在這些章節中所論及的疾病。我眼中的光也沒有了,這句話可能有這意思,他正在自殺的邊緣。好像一個患麻瘋病的人,他被隔離,完全不能與人類為伴,因此他在世上是全然孤單的。隻要能告訴上帝這事情,提醒上帝那自我咒詛者的痛苦,已足夠給予受苦者一種釋放。

    這個可憐的人是否因自己的愚昧成為真正的聾子(第三節),因此他再不能聽到人的說話,或者,隻是他感覺像一個聾的啞吧?一些學者會用“我的思想受迷惑”來翻譯我心跳動,假若是這樣的話,發生在他身上的是由一些巫醫所造成的,他會否仍然對自己的行動負責呢?無論如何,這位可憐的受造物,現在已與那些仁慈的人,溫暖的團契隔離,那是他從前認識的朋友,所以現在他沒有提出辯護,因為他不能將他的麻點從他朋友的眼目中隱藏起來。

一個臨死的人的呼喊(Ⅱ)

詩篇卅八篇十五至廿二節

        15耶和華阿,我仰望你;主我的上帝阿,你必應允我。

        16我曾說:恐怕他們向我誇耀。我失腳的時候,他們向我誇大。

        17我幾乎跌倒,我的痛苦常在我麵前。

        18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憂愁。

        19但我的仇敵又活潑又強壯,無理恨我的增多了。

        20以惡報善的與我作對,因我是追求良善。

        21耶和華阿,求你不要撇棄我,我的上帝阿,求你不要遠離我。

        22拯救我的主阿,求你快快幫助我。

    第十五至廿二節,第三次“求助!”的呼喊。這部分詩篇所寫是在一個高聳的平原上。當人不能帶我離開溝渠,詩人看到,“主我的上帝阿,你必應允我”。他發現必須承認自己是無助的。在他的禱告中,他指出幾點:

    (一)正如酒精或淫欲、吸毒都不能幫助他,而他需要尋求一種外在的力量,因此他請求上帝阻止人對他的嘲笑,因為人性的軟弱,他承認曾使自己的生命變成一團糟。

    (二)他提醒上帝,他正在受著難以忍受的痛苦,他在“崩潰的邊緣”(不是幾乎跌倒)。他已到達需要的情況。

    (三)在最後,他對上帝承認他的罪孽,最後他宣告因自己的罪而憂愁。直至現在,他隻有為自己而憂愁,或許因滑進溝渠中這事實曾“咒詛社會”(正如今日的人所說的)。他認識到已成為一個被遺棄的人,發現自己經曆一種不能抵抗的壓力。

    (四)但是,因他是非常人性,他指出試探的力量是非常強壯,然而為什麽這些力量在他身上呢?主阿,為什麽讓那些試探、那些人類靈魂(參看標準修訂本注腳)的仇敵連係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其他人呢?事實上,他對上帝說,當我努力追求一種正常的生活,這些力量好像撒但向我發動。

    最後,在會眾中的每一個人,在公共崇拜中,唱出上述詩歌,與這墮落和受苦的罪人認同,現在又將“求助!”的呼喊應用在自己和每一個在崇拜中出現的人身上。這樣,所有的人同在一起,他們乞求上帝賜予愛的新特質(救恩這個字的陰性格式)(參看緒論)。我們能否說,會眾成員正在宣認:“因著上帝的恩典,我可否前進?”本詩的編輯清楚感覺到他的道路是朝向這偉大的事實,即隻有經過苦難的愛,人類才能為上帝完成活潑的使命。事實上,那刺人的痛苦來自愛的火焰。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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