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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詩篇十五篇

(2010-05-16 05:19:52) 下一個

另外的十誡

詩篇十五篇一至三節

    大衛的詩。

        1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2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

        3他不以舌頭才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裏。

    詩篇的變化是何等多!這次我們有一套新的十誡!它們是以崇拜禱文的形式寫下,在聖殿大門外頌唱用的。百姓從平原或高地的鄉村來到耶路撒冷,參加每年三個大節期中的一個。一群祭司使他們停步,教導他們誦讀或頌唱下列十句聲明。作完這事後,朝聖者才準進入聖殿和崇拜上帝。

    以色列的百姓常常是朝聖者。就算當他們已在自己的土地上定居,他們也常常朝著上帝的國前進。在曠野時,上帝在摩西為他所搭的會幕中與他的百姓同在。每一個早晨,百姓收起他們自己的營幕,然後作出一日的路程,步向應許之地。但是主的營幕也被收起,他會與百姓同行當日的路程,正如傳統記載的,日間用雲柱,晚間用火柱。直至黃昏,他與他的百姓一同再次搭起營幕過夜(出四十24—38)。這是何等偉大的記號,幫助以色列明白內蘊的意思!但是現在以色列用一座石造的建築物為祭壇,他們被提醒,正如希伯來書十三章十四節所寫的:“我們在這裏本沒有常存的城。”因此,崇拜者仍視這座堅固石造的建築物,隻是反映會幕的記號,上帝仍然在他們每日的路程中,在他們中間。

    在他們進入聖殿前,他們必須能夠背誦的是什麽呢?這篇詩提供崇拜者十句聲明,提醒他們在曠野中所接受的十誡,就是我們在出埃及記二十章見到的。其他的先知也曾列出相類似的項目,幫助百姓明白他們的信仰。參看以賽亞書卅三章十五至十六節,以賽亞提供六個教訓。在彌迦書六章八節,彌迦提供三個類似的教訓。以賽亞書五十六章一節有兩;而阿摩司則集中在一個上(摩五4)。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些聲明,在初期基督教的世紀中,拉比們宣告,妥拉中六百一十三條的教訓,都在這幾行中找到。所以現在當他們接近聖殿的門前,百姓便請這些“祭祀的先知”,或者我們可以如此說,當值的牧者,教導他們這些信仰的基礎(參看亞七3)。這裏就是他們受教的一個例子。在第一節的問題後,第二節便開始回答了。

    (一)他行為正直。如詩篇第一篇所指的,“正直”一詞的字根解作“完全”,“完整”。所以它描述一個誠實的人,不是“三心兩意”的人,而是好像耶穌所說“清心的人”(太五8)。同樣的字可在創世記六章九節中找到,用來描述挪亞。跟著這節經文之後,便是所有人類敗壞的描述,然而在創世記中並沒有說,挪亞不是一個罪人。

    (二)行事公義。是指一個與上帝有良好關係的人,他作上帝所作的事,他的心轉向上帝,而不是自己。

    (三)心裏說誡實話的人,就是心裏想什麽,便說什麽的人,沒有掩飾。在馬太福音七章廿一節,耶穌說:“凡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四)狡猾、惡意誹謗是被禁止的,因為你不能同時愛你的鄰舍,又說他的壞話。在同樣情況下,耶穌警告說:若你說了一些有關於他的壞話,除非你首先請求他饒恕你,否則你不要進入祭壇中去崇拜。瑪麗皇後二世曾舉行一個宴會,有一些客人雜談一些所謂的私奔、奸淫、追債等等的事,她問他們有否讀過這一篇詩,藉此不覺間改變他們的話題,然後,她向他們誦讀這節經文。

    (五)誹謗的談話會引致罪惡的行動,專愛對朋友做出邪惡的事!

還有一些誡命

詩篇十五篇四至五節

4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5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六)公義的人藐視那些被拒絕的人(他們被上帝拒絕,因此此刻在立約之外)。這並不表示他嘲笑他們,或者放棄他們,讓他們迷失,因為上帝並沒有這樣作。正如上帝仍關懷他們,崇拜者也必定如此。但是他必須學習對上帝忠誠與不忠誠之間的分別。

    (七)我們需要常常記著一點,在舊約中沒有任何用來描寫宗教或宗教性的字,因為聖經並不是有關宗教的書,而是有關(甲)上帝,和有關(乙)生命的書,使用那敬畏耶和華的人這些字,我們的詩人所表達的,並不是宗教的觀念,而是敬畏與驚訝中承認永生上帝的奧秘觀念。

    (八)一個人可以作出一個應許,而他不能預見它的結果;但這並不表示他應該背棄他的話。例如,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結婚,並且宣告說:“我與你結婚……無論疾病或健康……直至死將我們分開。”後來,他(或她……)變成墮落、欺詐,和不忠誠,但是沒有任何理由,另一方也要轉過來而不忠。

    (九)按照摩西的律法,金錢乃是上帝所賜的禮物,因此隻用作買賣日用品。金錢本身並沒有價值,所以它並不是用來賺取更多的金錢。人比金錢更重要。故此假若一位弟兄或朋友有困難時,人應該借給他足夠的金錢,使他能應付難關。後來,當他有能力時,便要償還所借的數目(出廿二25;利廿五35—37;申廿三19)。但是你不能因此收取任何利息,原因乃是你已得到權利,去幫助貧窮的人,特別是假若他因不幸而變成如此時,這樣你便是作上帝所作的事了(詩十四6)。還有,當你發現“賺取利息”在希伯來文是“咬痛”時,你就會認識到摩西的律法是如何考慮這整件事了!另一方麵,借錢與外邦人作買賣交易則是另外一回事(申廿三20)。

    (十)從古至今在東方,各種禍害之一是收取賄賂;更壞的是,無辜的人因此而被判罪。這樣的一種行動,是一項嚴重的罪行,破壞愛與憐憫的一致。

    很明顯地,這十誡是從摩西諸誡命的律法中撮要出來一些例子。它們事實上不是“命令”,正如在出埃及記二十章所列出來的,並非命令,隻是“話語”而已。它們是十誡,上帝的“十句話”。但是上述所選擇的,已足夠向普通人顯示,真正的信仰並不隻是“遵守誡命”。真正的信仰結出果子來。這些果子來自一個慈愛、溫和、慷慨的人。他是一個永遠如此、徹底可靠、永不動搖的人。正如耶利米所說的,這個人有律法寫在他心版上,他務必同時(甲)“認識上帝”,並且發現(乙)他的罪已被赦免(耶卅一34)。

    經過五年的任職,羅斯福總統(President Franklin Roosevelt)在一個感學崇拜中,引用了這最後一節經文,然後加上:“因為國家仍將她的生命建基於道德原則下,這艘國家的舊船仍在同樣的航線上。”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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