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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列王紀上六章

(2010-04-06 04:06:26) 下一個

城中心的聖殿

列王紀上六章一節

    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我們暫緩查考列王紀上六至八章的一些細節,先思想一下六章一節對聖殿較廣泛的資料所作的提示。

(一)

    所羅門的聲望在聖經傳統裏是雙重性的。後人紀念他是因他的智慧與他所建的耶路撒冷聖殿。列王紀上二至十一章敘述他的統治事跡很巧妙而合理地處理了這雙重聲譽。故事以他智慧的實例做開始(二至四章),然後回到結尾時則描述示巴女王對他的睿智作傳奇式的訪問(十章)。如果在開始與結尾都用“智慧”作為同一個主題,那麽故事的中心部分就是談及聖殿的建造了(五至八章)。

    這樣蓄意對大衛之子的介紹是成功的,這也是令他廣為世人紀念的原因。宣傳手法奏效,但是描述的技巧也並非難以洞察。這些中間部分幾章的副題是談及所羅門的一係列建築,其中有一部分的建造工程規模較聖殿龐大,花費的時間較建“聖殿”更長。這些是不容置疑的,在這數章中卻幾乎隻是聖殿及其陳設品詳盡報導的一篇旁白。

(二)

    列王紀上六章的開頭一節對所羅門建殿的重要性作另一種聲明。除了指出大工程的正常及實際開工日期,即國王統治後第四年二月(與曆代誌下三1—2的記載相符),這一章開頭的幾個字便提及建殿是在出埃及地四百八十年開始的。

    這個四百八十年是一個整數,不是而且也不必是曆史年代。我們有理由相信所羅門統治的初期大約是在主前第十世紀的中葉,即距離主前九百五十年不太遠。但是,藉此記錄去推算逃出埃及的事發生於主前第十五世紀的後期,就等於對此記錄的誤解及誤用。這一點要有不同根據去辯論。

    對筆者來說,這記錄表達了相當不同的兩點。一點是正麵的,即是建造聖殿容許以色列人提高他們的生活質素。在新的層麵看,可以更充分享受在擺脫了法老的奴役所喻示及創始的希望。但是另外的一點卻不易作評價。四百八十年是一段冗長的時間!其中是否含負麵意思,表示這承諾被拖延了?或我們應該明白這個由兩個整數相乘(12乘40)的數字標明使上帝的計劃實現需要一段長時間,也知道在上帝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詩九十4)?

(三)

    從約書亞記至列王紀,猶大傳統稱為“前先知書”的各卷裏,整篇講辭的結構是對我們所讀的記錄作回應。王上八章所羅門在獻殿時的長禱文,結束了一連串的談話,其中包括約書亞的遺言(書廿三至廿四章),撒母耳的自白(撒上十二章)及拿單的神諭(撒下七章)。我們拿這些談話與摩西在申命記的長篇講辭比較(律法書妥拉〔Torah〕乃由他傳諭),可以看到在這些書卷裏的每一篇主要講辭與上帝的另一個祝福有關:以色列的土地(約書亞);王權製度(撒母耳);對大衛與其家室的確認(拿單),及最後的耶路撒冷聖殿(所羅門)。這些多變化的製度,連同律法書中摩西所表達的上帝旨意,為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創出豐裕生活的條件。

    談夠了申命記曆史的文字結構,出埃及記與所羅門的成就兩者之間的連係可以用另一方法去描述。出埃及記記述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之後,立刻表達上帝對他子民顯露的旨意:首先談的是,在上帝麵前及會眾之間的行為基本法則(出十九至廿四章),繼而談聖所、崇拜的細節及他的榮光充盈會幕(出廿五章及以下)。

    列王紀和曆代誌所描述的所羅門建築物,以及摩西所說,在出埃及記廿五章以下訂製約櫃的細節,二者之間的連係早已有人留意。似乎前者是後者的完美化身。即使如出埃及記卅一章以下所指,手藝精湛的工匠如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的角色明顯地令人聯想到王上七章的戶蘭。逃出埃及十二乘四十年的悠長時間,令摩西的崇拜理想成為事實。

(四)

    以上所談的當然是對王上五至八章有關所羅門的成就最有力的說法,但我們也能覺察到有關四百八十年的說法互相矛盾之處。它令筆者想起阿摩司反對依賴祭禮來包庇罪惡——“以色列家阿,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摩五25)。以色列人在四十年間用不著任何宗教形式而能夠敬拜上帝——有些先知甚至形容這段期間為與上帝的蜜月期。十二倍於四十年的期間,以色列人沒有耶路撒冷聖殿仍能生存。它隻是一段焦急等待的時期嗎?筆者懷疑,這段記載是否後來加上,作為對這假設——聖殿隻是令祝福實現的地方——的無聲抗議(為什麽後來在曆代誌作者的譯本中從代下三1刪掉?)。我們會從這幾章中看到有幾種不同意見的明證。

建造聖殿

列王紀上六章二至卅八節

    2所羅門王為耶和華所建的殿,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高三十肘。3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闊十肘;4又為殿做了嚴緊的窗欞。5靠著殿牆,圍著外殿內殿,造了三層旁屋;6下層寬五肘,中層寬六肘,上層寬七肘。殿外旁屋的梁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

    7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錘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

    8在殿右邊當中的旁屋有門,門內有旋螺的樓梯,可以上到第二層,從第二層可以上到第三層。9所羅門建殿,安置香柏木的楝梁,又用香柏木板遮蓋。10靠著殿所造的旁屋,每層高五肘,香柏木的楝梁擱在殿牆坎上。

    11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12“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13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

    14所羅門建造殿宇。15殿裏麵用香柏木板貼牆,從地到棚頂都用木板遮蔽,又用鬆木板鋪地。16內殿,就是至聖所,長二十肘,從地到棚頂用香柏木板遮蔽(或譯:隔斷)。17內殿前的外殿,長四十肘。18殿裏一點石頭都不顯露,一概用香柏木遮蔽;上麵刻著野瓜和初開的花。19殿裏預備了內殿,好安放耶和華的約櫃。20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二十肘,牆麵都貼上精金;又用香柏木做壞,包上精金。21所羅門用精金貼了殿內的牆,又用金鏈子掛在內殿前門扇,用金包裹。22全殿都貼上金子,直到貼完;內殿前的壇,也都用金包裹。

    23他用橄欖木做兩個基路伯,各高十肘,安在內殿。24這一個基路伯有兩個翅膀,各長五肘,從這翅膀尖到那翅膀尖共有十肘;25那一個基路伯的兩個翅膀也是十肘,兩個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樣。26這基路伯高十肘,那基路伯也是如此。27他將兩個基路伯安在內殿裏;基路伯的翅膀是張開的,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著這邊的牆,那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著那邊的牆,裏邊的兩個翅膀在殿中間彼此相接;28又用金子包裹二基路伯。

    29內殿、外殿周圍的牆上都刻著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30內殿、外殿的地板都貼上金子。

    31又用橄欖木製造內殿的門扇、門楣、門框;門口有牆的五分之一。32在橄攬木做的兩門扇上刻著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都貼上金子。

    33又用橄欖木製造外殿的門框,門口有牆的四分之一。34用鬆木做門兩扇。這扇分兩扇,是折疊的;那扇分兩扇,也是折疊的。35上麵刻著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都用金子貼了。36他又用鑿成的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建築內院。

    37所羅門在位第四年西弗月,立了耶和華殿的根基。38到十一年布勒月,就是八月,殿和一切屬殿的都按著樣式造成。他建殿的工夫共有七年。

(一)

想對這章作細密的研究並不容易。本章的作者(或各作者)曾經費盡心機去為他們自己及後世確定有關此聖殿在結構上的細節。隻是他們用的希伯來技術性的字匯,我們讀起來覺得陌生;因此用上麵的英譯文隻屬權宜之計及選一個較為合適的做法。這樣說法並不是為這裏的問題作毫無根據的解釋,其中確有幾個較為客觀的證明。

    本章開頭及結尾的有關日期記錄(除了四百八十年之外)同時指向不同的方向。“西弗”與“布勒”是古代迦南人與以色列人的月份名稱,意即“花朵”(春季)及“潮濕”(秋雨);這些名稱也可能正式列入所羅門的檔案裏。但是根據第一及卅八節的解釋是指第二及第八月,猶大流亡巴比倫期間,列王紀的撰作也在這時候開始。隻是從這時候開始,聖經中的人物才采用巴比倫日曆,一年的開始也從夏末或秋天改為春天,就像在羅馬時代,一年的開始從三月移到一月,令“九月”(第七月)至“十二月”(第十月)的月份名稱顯得古怪。

    這傳統顯得複雜的另一證明是因我們擁有不同的聖經版本。首先是曆代誌下三章一至十三節隻提供這裏一至廿八節詳細資料的一半。是曆代誌作者擁有的版本較短,或是他隻保留未曾增訂之版本?不同點大多數是關於以下兩件事:聖殿內部的裝修以至聖所(內殿,16節)以及圍繞主殿和連接之建築物的裝修不同。是曆代誌作者削減版本隻留有關至聖所的主要部分?抑或有人在耶路撒冷淪陷及聖殿毀滅之後對這事件作補充,以產生列王紀現有版本,免得人人熟悉的細節在記憶中褪了色?從古希臘本這一章裏沒有十一至十三及十八節的事實,令筆者認為資料的補充是漸漸加插的。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什麽部分細節不像所期望的清楚。

(二)

    細節中關於建殿用的石頭這一點(7節)隻在列王紀裏出現。標準修訂本不像希伯來文版本那麽清楚的指定是用“整塊”石頭。如果我們花時間繼續談這個主題,我們將獲得聖經本身對經文詮釋的有啟發性之例子。

    摩西在申命記廿七章五至六節的囑咐顯然引起了所羅門工人的注意:

    ……在那裏要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約書亞記八章卅一節報導約書亞建的早期祭壇有“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塊石頭築的”的記載。

    申命記廿七章及約書亞記八章都保留著出埃及記二十章廿五節的規定——“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汙穢了”。他們都重視蘇格蘭人所稱為的“幹石”建築,那是不經雕篆的天然石塊。筆者認為這不是以用外地輸入的鐵製成工具為禁忌那麽簡單。第七節的“符合良知”是較為字麵的說法。它解釋上麵引用的申命記廿七章五至六節,不用鑿過的石頭築壇,因為那是在聖所喧鬧的褻瀆(第十八節加進的記載很有意思,說所有的木板鋪蓋好之後,殿裏一點石頭都不顯露。)

    這種有彈性的詮釋是好是壞,乃視乎一個人的觀點認為所羅門聖殿的建成代表了等待已久的期望終得實現,或是象征完成了一個經曆四百八十多年而並非不帶惡果的製度。

(三)

    曆代誌作者把注意力集中在聖殿的至聖所裏(本章到19節才提及)。這部分占去聖殿中心建築後麵第三部分,即是距離進口最遠的部分。它有個完全正方體的空間,一邊有十公尺。裏麵用的家具當然不是常見的一種,是香柏木壇,外麵包精金。壇上麵有兩個基路伯。雖然我們是從意大利畫家包提柴裏或從巴羅克教堂的各不同建築師學到有關“基路伯”名字的資料也有不少,但這些有翅膀互相連接的雕像是有翼的神怪,占去立體空間的上一半(見代下三11—13及本章23節以下)。

    他們的名字(“基路伯”)是米索波大米文,指“神怪”——神的參謀及信徒的擁護者。有幾處經文認定看不見的上帝騎著基路伯或坐在上麵登基王位(如詩九十九1)。我們研究第十二章時,就會看到這“聖像”或“神像”的形式顯然獲得耶路撒冷人所接納,而上帝騎在牛背上的構想卻不受接納。

    根據王上六章十三節,這裏清楚地指出耶和華選定了“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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