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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撒母耳記下十四章

(2010-04-01 03:23:53) 下一個

約押的介入

撒母耳記下十四章一至二十節

    1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裏想押沙龍,2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裏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3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

    4提哥亞婦人到王麵前,伏地叩拜,說:“王阿,求你拯救。”5王問她說:“你有什麽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6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7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還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

    8王對婦人說:“你回去罷,我必為你下令。”9提哥亞婦人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幹。”10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他必不再攪擾你。”11婦人說:“願王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警,你的兒子,連一根頭發也不至落在地上。”

    12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罷。”13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上帝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14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上帝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至成為趕出回不來的。15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16人要將我和兒子,從上帝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17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上帝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上帝與你同在。”

    18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19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麽?”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麵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仆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20王的仆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

    如果大衛顯示出一些軟弱,都與他的兒子有關連,而他仍然控製這個國家。時間越長,對王的權力和影響便越來越大。值得注意在十二章的拿單和這裏的約押一樣,要用間接的方法來向王傳達他們的意思,在這裏乃是編織一個虛構的故事。他們兩位在這個國家的政治架構中,有很崇高的地位,拿單是宮廷先知,而約押是軍隊的最高統帥。他們二人當然希望說服大衛,同時也想改變他的整個處事的態度。大衛懷疑約押慫恿提哥亞婦人(19節),顯示約押一定曾經與他提及押沙龍的事。

    從第一節看見大衛對押沙龍有兩種想法!或者他的內心和思想,促使他有相反的兩個方向。在他的思想中他相信押沙龍是謀殺者,為國家所不容,但他內心卻渴望重新與他的兒子有親密的接觸。我們不應該假定約押隻是關心怎樣幫助王解決他個人進退兩難的問題;從他教導那婦人有關押沙龍的陳明,顯示約押關心國家多過關心王。他相信押沙龍是大衛生存的長子,有一天一定會成為王;大衛尚有其他的兒子(當然包括所羅門,但這階段他仍然是個孩童),但以後的事件,表明押沙龍的個性,在全國中受人尊敬,得到廣泛的歡迎。而押沙龍的流亡,卻是公眾不願看到的,更壞的是它留下一次政治真空給以色列:當大衛死後,沒有人被推舉為繼承者。我們一定記得,這一件事對國家的利益和穩定相當重要,妥善安排繼承者,這是一個重要的政治論題,對君王與王室顧問也同樣重要,像英國曆史上的享利八世與伊利莎白的時期。人們仍然相信那年青人,他當時是王儲,他雖然犯了謀殺,隻要把他加冕為王儲,仍然可成為像英皇愛德華六世。

    那婦人的故事是假編的,但無疑關於這類事,必有法律上的程序。這裏大衛坐著為法官,好像當時地方的長官已經下了判決——或者這是她的聲稱。對我們看來好像頗為複雜;主要提及他的兒子及繼承人問題因謀殺罪而產生危機;如果他接受正常的懲罰,便是死刑,她與直係的家人便會受苦,會喪失他們所有的財產給遠嗣。這論題的要點是不對犯錯者憐憫是否對這家庭公平?這婦女企圖說服大衛,頒下嚴肅的誓言挽救她兒子的生命。

    把這個日常的訴訟案件,應用在押沙龍的個案上,是顯而易見的事。沒有人否認他犯了大錯,但如果按照法律的嚴格懲罰,或是永遠流亡,這樣對整個國家都會受苦。每個人都知道押沙龍有理由與暗嫩爭吵,看來好像群眾的意見傾向於寬恕他所作的。

      一旦大衛頒下有關她的兒子的誓言給那婦人的,他必然感覺道德上有一種責任,也要頒下法律寬恕押沙龍,等於他默認約押的政局觀點。無論對聖經作者和讀者而言,都清楚知道押沙龍作為大衛的繼承人不是十分合適的。約押是錯了——不久他也改變心意——他與大衛對公眾的感受和壓力,都沒有智慧地處理。事實上他們兩人都危害著國家,因為沒有協助使它穩定。

    在十七及二十節中,那婦人描述大衛時,既阿諛諂媚又帶諷刺。大衛不是天使,雖然整體而言,他是個智慧和精明的君王,在此種情況下,他的行動卻很愚拙。拿單的寓言帶領他走向正確的方向;但約押指使的那婦女的寓言,卻使他陷入錯誤的決定裏。可能作者教導我們一個功課,大衛應該谘詢先知,來肯定上帝對押沙龍的旨意;約押隻是個戰士,不是決定國家大事的最佳人選。也許我們也推測大衛愛押沙龍,以致使他接受自己的決定。他必須也應該堅持,押沙龍的情形與虛構的訴訟,不是完全一致的:從一開始,押沙龍並不是繼承王位的適當人選。

    故此那婦人的阿諛諂媚,讓我們看見一個要點,以色列的王需要有超越常人的智慧;但大衛從開始就多方麵顯出他的軟弱。好領袖不但要精明能幹和智慧,也同時要堅定去抵擋那些從密友及大眾來的錯誤意見;這些意見在許多情況下,都是易變和不可靠的。

押沙龍的回歸

撒母耳記下十四章廿一至卅三節

    21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22約押就麵伏於地叩拜,祝謝於王;又說:“王既應允仆人所求的,仆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思了。”23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24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裏去,不要見我的麵。”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裏去,沒有見王的麵。

    25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他的頭發甚重,每到年底剪發一次;26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27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他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28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麵。29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要托他去見王;約押卻不肯來。第二次打發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30所以押沙龍對仆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仆人就去放火燒那田。31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裏,問他說:“你的仆人為何放火燒我的田呢?”32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托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裏。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麵;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33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麵前俯伏於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

    感謝約押,押沙龍才可以自由地回歸以色列,但不能立即回王宮。不能肯定究竟是否大衛事前決定,與他保持一段距離;抑或是約押接回這位流亡者回到耶路撒冷後的決定,但我們很容易看見,為何押沙龍對他在耶路撒冷的遭遇發怒。他是那麽重要,有高官約押陪他回家,但隨後他在自己的家鄉,被看為一個被遺棄的人。

    我們看見大衛禁止他在宮廷,是作為一種懲罰,但這不是真正智慧的行動。從國家的角度看,仍然繼續有政治真空的危機,因為繼承人的問題尚未解決;大衛對押沙龍不悅,但卻沒有任命其他的兒子作王儲。事實上更嚴重是禁止他入宮,不但令押沙龍很憤怒,而且將押沙龍置於最危險的位置上——使他在耶路撒冷,但不在安全有王的隨從者的地方。

    廿五節以下提供讀者有關押沙龍的身體特征。他是很有魄力的人,像他的父親和掃羅年青時一樣。再一次我們認識到,這些特征受百姓的尊敬和歡呼。這裏暗示,在一般以色列人的眼中,押沙龍是作王的理想人選、而且整個國家都知道(25節)。

    另一方麵,在廿八至卅三節,讓我們重新看見他的性格,更加確定我們對他的印象,他不是作王的理想人選:外表是欺騙!他不但極端有決心,(決心本身是美德),但也同時看見他的傲慢和專橫。毀滅別人的農作物是很嚴重的事,特別在幹燥天氣更為危險。他挑戰大衛將他審判(32節),顯示他在謀殺暗嫩的事上,沒有感到內咎。

    然而主要造成傲慢的行為,乃是由於約押和大衛溫順地向他的意願讓步。這一章的最後一節,描述大衛與他兒子完全和好;毫無疑問,這等於公開表示恢複押沙龍的宮廷地位,以及得到大衛的祝福和核準。很難說究竟大衛應否接受挑戰,將他審判;但無論如何,他從沒有向全國表示押沙龍注定被選做下任的君王。再一次敘述中突出大衛相當程度的軟弱,和缺少智慧。領袖的這種錯誤,會使國家軟弱;但首先是大衛作為君王,要冒風險,不久事件便會暴露出來。憐憫和赦免是絕對美好的品質;但公義應該時常被憐憫所調和。另一方麵,有時赦免不是基於原則,而是由於其他方麵的軟弱。總之,好領袖一定要具有堅定和決心。大衛在押沙龍身上表現的軟弱,使他的兒子不受約束,也使國家失去了控製。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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