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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曆代誌下十三章至十五章

(2010-04-29 03:12:50) 下一個

力量的考驗

曆代誌下十三章一節至十四章一節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

    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有一次亞比雅率領挑選的兵四十萬擺陣,都是勇敢的戰士;耶羅波安也挑選大能的勇士八十萬,對亞比雅擺陣。亞比雅站立在以法蓮山地中的洗瑪臉山上,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哪,要聽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曾立盟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麽?無奈大衛兒子所羅門的巨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起來背叛他的主人。有些無賴的匪徒聚集跟從他,逞強攻擊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

   「現在你們有意抗拒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你們的人也甚多,你們那裏又有羅波安為你們所造當作神的金牛犢。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麽?不是照著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麽?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我們並沒有離棄他。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後裔,並有利未人各盡其職。每日早晚向耶和華獻燔祭,僥美香,又在精金的桌子上擺陳設餅;又有金燈台,和燈盞,每晚點起;因為我們遵守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命;惟有你們離棄了他。率領我們的是上帝,我們這裏也有上帝的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以色列人哪,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

    耶羅波安卻在猶大的後頭設伏兵;這樣,以色列人在猶大人的前頭,伏兵在猶大人的後頭。猶大人回頭觀看,見前後都有敵兵,就呼求耶和華,祭司也吹號。於是猶大人呐喊,猶大人呐喊的時候,上帝就使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敗在亞比雅與猶大人麵前。以色列人在猶大人麵前逃跑;上帝將他們交在猶大人手裏。亞比雅和他的軍兵大大殺戮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仆倒死亡的精兵有五十萬。那時,以色列人被製服了,猶大人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亞比雅追趕耶羅波安,攻取了他的幾座城,就是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鎮市,耶沙拿和屬耶沙拿的鎮市,以法拉音和屬以法拉音的鎮市。亞比雅在世的時候,耶羅波安不能再強盛,耶和華攻擊他,他就死了。亞比雅卻漸漸強盛,娶妻妾十四個,生了二十二個兒子,十六個女兒。亞比雅其餘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寫在先知易多的傳上。

    亞比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裏;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亞撒年間,國中太平十年。

    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在曆代誌裏麵比在列王紀上十五章一至八節有更詳盡的論述(在那裏他被稱為亞比央)。列王紀的作者隻約略的記載亞比央的不忠誠。曆代誌作者則從不同的見解來介紹他,描述他是正統的「耶威」信仰的擁護者,可能他接觸到關於亞比雅的資料是列王紀作者沒有接觸到的。(這樣的資料至少包括在19節的注解裏麵。(我們已屢次看見他描述個人時,取材是有所選擇的,為的是支持他那些主要的論點。不過,這並不是說他抹煞史實的真實性。無論如何,他對亞比雅的處理,比起他對亞比雅與耶羅波安和北部人士的特別對抗的記載,是少作性格的描繪,以便闡釋後者的真正情況。

    (甲)南北之間的對抗是曆代誌首先要記載的,由於上帝明白地禁止羅波安向耶羅波安用武(十一4——雖然,十二5顯示他初期的抑製曆時不長)。所以,這就變成一種測驗或力量的考驗了。北部人士的背叛能支持下去嗎?或者耶和華會為擁護大衛家的那兩個支派辯護嗎?他的約對於大衛家仍然是有效的嗎?見第五節。(「鹽約」一詞的起源及其精確的涵義是含糊不明的,但明顯地是指那約是永遠的。)戰陣已擺開了,見第三節。但亞比雅先作呼籲並提出詰問。他對以色列的演講(愈來愈設法規避耶羅波安,正如6,7節的清形。)是依據兩個事實,即上帝的國度正當地是在「大衛子孫」手中(8節);而且隻有在耶路撒冷聖殿的敬拜——在大衛的故事中用了極多篇幅去描述——才是合法的。第九節所作的呼籲,帶著苛責的語調,亞比雅極力指出人的愚昧,當上帝自己早已清楚明示人應該怎樣敬拜他時,企圖用自己創造的方法去敬拜上帝。比取代敬拜的工具更嚴重的事實是:竟因此而引進了對假神的敬拜。耶羅波安自作聰明,設法複製耶路撒冷的敬拜,便在伯特利和但設立了金牛犢(請比較十一15;王上十二28-29)。這些金牛犢,使人想起亞倫在一群不耐煩的群眾的壓力下,在曠野鑄造的金牛犢(出卅二章),而且耶和華已率直譴責他們那樣做是拜偶像(卅二8)。可能有些明理的以色列人,不會真正當那些牛犢就是上帝。然而鑄造偶像就是與敬拜「耶威」的靈不相容的,而且是上帝禁止的(出二十4-5),他憑著自己的智慧,洞悉人心中的傾向敬拜受造之物,而不敬拜造物主。我們在有人把幾種人(年青,美貌,和富有)以及他們的生活形態偶像化,看到這種傾向的現代形式。

    (乙)亞比雅的呼籲,更進一步是依據他的確信,他確信以色列應當知道他們是站在錯誤的一邊(5節)。這確實是已經使他們知道的事,因為一切儀式的性質,大衛已經傳給所羅門;而他在位時設立的聖殿禮拜,都是公開的(例如請參見六3-12,並在12節特別提及「當著以色列會眾」)。舊約之神學的典型是:對上帝的認識,要求人要有順服他的特別責任。這並不是說別的人對於上帝並沒有義務。先知指摘列國的神諭(例如摩一1至二3),顯示他們對於上帝是負有義務的。但那些由於上帝特別的啟示和對他們的委身而認識他的人,對他是負有特殊義務的,正如阿摩司書三章二節聲明「在地上萬族中,我隻認識你們(以色列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今日,這句話對於那些向來有活潑信心、且確實作門徒、然而已讓他們的生活隻服事自己的人更為強烈。不過,這樣的人仍然有機會悔改,歸向上帝。因此,亞比雅對北部人士最後的呼籲是: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爭戰」(12節)。

    (丙)這次的對抗,與力量的大小問題極有關係。更強大的軍隊是屬於耶羅波安(3節)。正如亞比雅說的,他企圖「抗拒」耶和華的國。這個動詞正確地是「使自己強大」的意思,而且與羅波安的「強盛」(十二1)有關聯,這強盛顯然引致他的跌倒。耶羅波安的「抗拒」上帝,含有相信他自己的力量已足夠的意思。亞比雅的勝利,與舊約最喜愛的主題之一致(請比較大衛與歌利亞),駁斥較強一方必勝的信念。當亞比雅注意到耶羅波安更龐大的人數時,他顯然地便對這種想法挑戰(8節)。其後在作戰時,他發現自己處於一種不可能的形勢中(13-14節)。然而,是較弱的一方反而得勝。十八節的「得勝一這個動詞,有力量的涵意。較弱者已證明為強者,因為他依賴上帝。耶羅波安自此以後,再也不能強盛(20節),而亞比雅卻漸漸強盛(21節)。在聖經神學中,很難避免的想法是:較弱是一種肯定的益處,因為它是依賴的先決條件(請比較林後十二10)。

    譯作「製伏」的那個詞,是對耶羅波安抵擋上帝那種不良企圖一個重要的最後注釋。它就是在別處(七14;十二6)譯作「自卑」的同一個詞。那就是說,它與對上帝的降服有關係,對上帝的降服乃是人背叛他以後構成悔改的第一步。而這一點,卻正是耶羅波安所沒有做到的。然而在這裏使用這個詞的意義帶有一點諷刺意味,表明不願在上帝麵前自卑的人,還是會被上帝製伏,而沒有與自卑俱來的那些益處。敵對上帝的自我肯定,是她創造的人擁有的一種自由選擇。但這種選擇必然是暫時的,必定會帶來最後而又重大的損失。

    (丁)作為猶大依賴上帝的附注,值得停下來用片刻工夫思索十五節,他們在戰鬥中所作的呐喊。這呐喊是他們體會到自己所處情勢在極其不利之際發出的。而且結果是仇敵被擊敗。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們打敗仇敵的情形(就像我們在其他場合所見人蒙上帝施展大能拯救的情形,例如王下七56)。這個故事隻暗示這次得勝是藉著耶和華迅速而且富戲劇性的行動所致。戰鬥中的呐喊是信心相信這件事必隨之而實現的一種行動(請比較書六20,幾個世紀以前,耶利哥城便隨著大聲的呼喊而被攻取)。所以,猶大人的信心,並非隻是理論的信心。他們已經準備采取會立即鑒定他們為有信之人的步驟,並使他們的上帝受到考驗。在這裏作門徒的訓練是準備讓那些主要的決定完全依賴上帝的真實,以及他辯護的能力,而且這樣做是值得效法的。

亞撒的強盛

曆代誌下十四章二節至十五章十九節

亞撒行耶和華他上帝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除掉外邦神的壇,和邱壇,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吩咐猶大人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遵行他的律法,誡命。又在猶大各城邑除掉邱壇,和日像。那時國享太平。又在猶大建造了幾座堅固城;國中太平數年,沒有戰爭,因為耶和華賜他們平安。他對猶大人說,「我們要建造這些城邑,四國築牆、蓋樓、安門、作閂;地還屬我們,是因尋求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我們既尋求他,他就賜我們四境平安。「於是建造城邑,諸事亨通。亞撒的軍兵,出自猶大拿盾牌拿槍的三十萬人;出自便雅個拿盾牌拉弓的二十八萬人;都是大能的勇士。

 有古實王謝拉率領軍兵一百萬,戰車三百輛,出來攻擊猶大人,到了瑪利沙。於是亞撤出去,與他迎敵.就在瑪利沙的洗法穀,彼此擺陣。亞撒呼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阿,惟有你能幫助軟弱的勝過強盛的。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阿,求你幫助我們;因為我們仰賴你,奉你的名來攻擊這大軍。耶和華阿!你是我們的上帝;不要容人勝過你。」於是耶和華使古實人敗在亞撒和猶大人麵前;古實人就逃跑了。亞撒和跟隨他的軍兵追趕他們,直到基拉耳;古實人被殺的甚多,不能再強盛;因為敗在耶和華和他軍兵麵前。

    猶大人就奪了許多財物。又打破基拉耳四圍的城邑;耶和華使其中的人,都甚恐懼。猶大人又將所有的城擄掠一空,因其中的財物甚多。又毀壞了群畜的圈,奪取許多的羊和駱駝,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上帝的靈感動俄德的兒子亞撒利雅;他出來迎接亞撒,對他說,「亞撒和猶大便雅憫眾人哪,要聽我說:你們若順從耶和華,耶和華必與你們同在。你們苦尋求他,就必尋見;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以色列人不信真神,沒有訓誨的祭司,也沒有律法,已經好久了;但他們在急難的時候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尋求他,他就被他們尋見。那時出入的人,不得平安;列國的居民,都遭大亂。這國攻擊那國,這城攻擊那城,互相破壞;因為上帝用各樣災難擾亂他們。現在你們要剛強!不要手軟,因你們所行的,必得賞賜。」

    亞撒聽見這話,和俄德兒子先知亞撒利雅的預言,就壯起膽來,在猶大,便雅憫全地,並以法蓮山地所奪的各城,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又在耶和華殿的廊前,重新修築耶和華的壇。又招聚猶大便雅憫的眾人,並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瑪拿西人、西緬人;有許多以色列人歸降亞撒,因見耶和華他的上帝與他同在。亞撒十五年三月,他們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當日他們從所取的擄物中,將牛七百隻,羊七千隻,獻給耶和華。他們就立約,要盡心盡性的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他們就大聲歡呼,吹號,吹角,向耶和華起誓。猶大眾人為所起的誓歡喜;因他們是盡心起誓,盡意尋求耶和華,耶和華就被他們尋見,且賜他們四境平安。

    亞撒王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後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搗得粉碎,燒在汲淪溪邊。隻是邱壇還沒有從以色列中廢去。然而亞撒的心一生誠實。亞撒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上帝的殿裏。從這時,直到亞撒三十五年,都沒有爭戰的事。

亞撒的故事,在列王紀裏麵簡略地帶過(王上十五8-24),而在曆代誌裏麵卻占了三章的篇幅(十四至十六章)。列王紀追述亞撒為猶大少數忠心的統治者之一,集中於論述他反對敬拜偶像的措施(王上十五11及以下各節)。我們在曆代誌裏麵再次發現一篇別開生麵的描寫。有兩個項目,在列王紀裏麵已注意到但不予置評,而在曆代誌的論述中則變成意義重大的,其一即亞撒與北王巴沙之戰。與北王之戰使他與敘利亞(譯按:中文本譯作「亞蘭」)的使哈達結盟,其二是他在式微的歲月中,使他備受痛苦的疾病。曆代誌還敘述「古實王謝拉」的入侵,這件事沒有記載在列王紀裏麵。這一切的事情在曆代誌對亞撒的評估中都有其地位。那評估涉及他忠心時期(十四至十五章)和不忠時期(十六章)。我們先論前者。

(一)

在亞撒王朝的記載開始時,曆代誌便已作了一個概括的評述,說他行耶和華他的上帝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十四2)。這便反映了列王紀作者們所注意的反對拜偶像的熱誠。亞撒決心根除虛假的敬拜在猶大顯然已完全成功(十四3),但他的成功不能伸展至全以色列(十五17)。不過,他的行動確實包括了對付他母親(譯按:中文本作祖母的一種嚴厲措施,他貶了她太後的位,並且毀了她造的偶像(十五16)。這個詳載極度表明亞撒對敬拜上帝之事的關注,因為作門徒在對付自己家人方麵,總是最困難而且是最必要的。在這一方麵,亞撒與那個名聲狼籍的北王哈成了顯明的對比,後者優柔寡斷,一味對他的王後耶洗別唯命是從(王上廿一5及以下各節)。家庭這個題目對於作門徒的呼召,在耶穌的教訓中明顯也是重要的(例如路十四26)。亞撒的經曆足以使曆代誌有進一步的機會,把上帝對人順逆的回應反映出來。我們現在有兩個可以稱為「鏡子形像」的神學的清晰例證。第一個是在十四章七節,在那裏兩次都讀作「我們既尋求他」(或「因尋求耶和華」),大概在這片語中第二次出現之處,我們應把它讀作「他一直尋求我們」。這樣,便使它接近曆代誌上廿八章九節所說的意思,在那裏我們看見上帝主動地尋求他子民的回應和忠心。亞撒便用這個真理作為勸誡的基礎。當他說「我們已經尋求耶和華」,那並不是一種自我慶幸或自滿自得的意思。他看見猶大繼續擁有那地,確實是由於他們過去的忠心。但是,那種擁有已變成繼續忠心的背景:「我們要建造這些城邑」。而且,當他們建造時,他們便更加順利。正如我們在作門徒的經曆中,最主要的決定不是昨天或去年或十年前作的,而是今日作的。對曆代誌作者當日的人來說,它也是「此時此地」的決定,他們必然思想到自己隱約地擁有那地,而且他們不能停留在過去世代的榮譽和滿足感中。我們當然能夠在我們至今經驗到的上帝的祝福中歡樂,而且時常支取我們一直與他關係中累積的認識。但上帝每日向他每一個子民尋求的,是主動的,和更新的委身。

(三)

    「鏡子形像神學」的第二個例證,出現於十五章一至七節,在那裏先知亞撒利雅在亞撒和全猶大大勝謝拉之後對他們演講。有三句話(2節)強調上帝對猶大,以及猶大對上帝之信實的互補性,即(甲)「你們若與耶和華同在,耶和華必與你們同在」(直譯);(乙)「你們若尋求他,就必尋見」——不是作為被尋求的啞對象,而是作為會被尋見的一位;以及(丙)「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然後在三至七節便把這些話加以發揮,提到以色列族早期在士師治下的經驗。第四節是億述士師記中一個時常出現的片語(例如三9,15),以色列呼求上帝拯救他們脫離欺壓他們之人的手。(士師記,像曆代誌一樣,顯示忠實與不忠實分別,與太平與分裂有密切的關係。)五、六節描述人沒有平安,並強調上帝才是平安的締造者,正因為他乃是平安的本身。第五節的上半節與詩篇一二一篇八節成了強烈的對比,在那裏寫詩的人斷言「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在這裏,人出入都不得平安,而且「幫助」乃是那篇詩的主題。那條棄絕上帝的道路,給人一生一世都帶來不安。

    不過,這幾節(3至7節)是非常平衡的。三、四節本身已包含了人離棄上帝、輕視他的道,以及再來尋求他這兩種可能性。在這裏所引人注意的,是上帝對急難中之呼求,他的回應是迅速的。它是以色列士師時代的特征,而且仍然是一般人類的特征,即悔改乃是從人的智盡技窮中產生出來的。曆代誌作者的神學最令人鼓舞的,其中一方麵是:他強調上帝寬大的胸襟,重新接納他那些任性、甚至大大背道之後的兒女。而且,他現在還是一樣願意任何已竭盡其他一切可能而得不到歸宿的人歸向他。這便把一種重要的見解加諸於曆代誌,即上帝常常被描繪為人類生活中困苦發起者的形象。上帝知道人的心不願意對他起反應,而且是夠慈悲地接受被人類最基本恐懼所激發的反應。我們是在困苦時最敏感地察覺到自己的軟弱,和我們需要上帝的程度的。

    五至七節簡述三、四節的要旨,用這些話說到上帝子民從逆境、轉變至另一幅蒙福的圖畫。不過,這一次所蒙的福不是過去曾經驗過的那一種,而是現在擺在亞撒和猶大麵前作為將來的一種可能性。上帝過去對待以色列的做法,成了現在決定的一個模式。上帝現在會再次對那些像他們的先祖一樣,隻在他裏麵尋求福祉並服事他的人講信實。

(四)

    在亞撒利雅的勸誡之後(8-15節),接著是亞撒在猶大除掉拜偶像之物,並更新百姓與上帝所立之約的記載。亞撒利雅的預言及其後之措施,與十四章所提之改革及成就,在年代先後上有怎樣的關係,則完全不清楚。可能十四章一至八節實際是指十五章,又再繼續講的同一改革,前者乃是作為對亞撒善行初步的評估。這樣,亞撤利雅的預言,可能實際上是在改革以前作的。而且亞撒的建築計劃,和他打敗古實王謝拉,可能確實是以後的事。雖然如此,曆代誌作者並不斤斤計較年代的先後,更主要的是注意行動和事件,以及上帝對那些行動及事件反應之間的關係。

    所以,對於亞撒利雅的勸勉出現在亞撒的忠實之後,而且為此已得報賞,我們不應過於感到困擾。防禦的增強(十四5-6)和勝利(8節及以下各節)這些題目,現在對我們來說是熟悉的,是上帝讚許和報賞的記號。停一會來研究謝拉軍隊的規模是值得的。倘若真的是一百萬,這數目在當時是大得出奇的。然而,譯作「一百萬」的那個片語、也許最好譯作「千單位」(請參緒論),這樣要準確計算出那支軍隊的實力是不可能的。雖然如此,曆代誌顯然要強調那支軍隊是龐大的。而且,其出發點仍然是要表明那力量的源頭,正如亞撒的禱告所顯示的:「耶和華阿,你是我們的上帝;不要容人勝過你」(十四11)。同意上帝高於人這種見解是一回事;當人麵對威脅時,特別是那威脅強過自己許多倍時,仍然有這種信心,又完全是另一回事。像這一次的事件記載在聖經上,正是要鼓勵人在麵對這種大困難時要堅定信心。他禱告說,「惟有你能幫助軟弱的,勝過強盛的」(11節)。這最後的片語(譯按:上引直譯應作:「在強者與弱者之間,無人像你那樣助人」,所以是指」在強者與弱者之間」這句片語)是很難解釋的。最可能的解釋是:當上帝關注衝突的結果時,勢力的懸殊便無關宏旨了。沒有同盟者,或仇敵,能與上帝相比。在主那一邊的人必然得勝。在我們的時代和說法,仇敵的失敗不是像軍事上的那一種失敗。我們的勝利往往是內心的,是別人根本看不見的那種勝利。然而,上帝仍然控製我們的環境,當我們投入在我們已知是對的之中,必會有看得見的勝利。

(五)

    十五章十二至十五節,所立的約委托猶大「要尋求耶和華」12節),這是代表信實的標字。委托的絕對性在十二節下半節和十五節上半節兩處的辭語(「盡心盡性」)便顯示出來。這種絕對性是指對每一個個人的委托。但是,也有一種絕對性是與對以色列整體的委托有關的。那些拒絕尋求耶和華的人,必被治死(13節)。在這種毫無妥協的公正要求後麵的思想是:全體人民都有責任遵守約的委托。在出埃及記廿四章,當摩西代表以色列初次與上帝立約時,他把祭牲的血灑在那些在場的人(站在代表的地位)身上,並且稱它為「立約的血,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廿四8)。這種禮儀最可能的意義,是百姓藉著這禮儀委身於那最初的約,承認違背那約而被處死是公正的。這不但等於每一個個人委身的表示,也是集體的責任,堅決要求對毀約的人執行最大的刑罰,目的是使約不受損害。同樣的邏輯也包含在亞撒對約的更新中。與上帝進入一種關係是一件嚴肅的事,而且根據當日的標準,證明必須是這樣的。

新約也指出人因罪惡昭彰、不理上帝標準,而被逐出基督徒群體的事,人那樣行是與基督徒真正的委身不能兩立的(林前五1-6)。應特別提及的是:那種情形的目的至終是要使犯罪者得救。所以,在以色列的實踐與教會的實際之間有巨大的分別,那是基於二者不同的性質。然而,舊約和新約對於委身於上帝的嚴肅性則是一致的。這樣的委身,本乎其性質,是不能輕率從事的。它是生命本身的正式轉讓,正如上帝在耶穌基督裏,正式把他的生命轉讓給我們一樣。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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