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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日 聖經約書亞記六章

(2010-03-02 03:57:06) 下一個

耶利哥城牆倒塌

約書亞記六章一至廿七節

    1耶利哥的城門因以色列人就關得嚴緊,無人出入。2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看哪,我已經把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並大能的勇士,都交在你手中。3你們的一切兵丁要圍繞這城,一日圍繞一次,六日都要這樣行。4七個祭司要拿七個羊角走在約櫃前。到第七日你們要繞城七次,祭司也要吹角。5他們吹的角聲拖長,你們聽見角聲,眾百姓要大聲呼喊,城牆就必塌陷,各人都要往前直上。”6嫩的兒子約書亞召了祭司來,吩咐他們說:“你們抬起約櫃來,要有七個祭司拿七個羊角走在耶和華的約櫃前。”7又對百姓說:“你們前去繞城,帶兵器的要走在耶和華的約櫃前。”

    8約書亞對百姓說完了話,七個祭司拿七個羊角走在耶和華麵前吹角,耶和華的約櫃在他們後麵跟隨。9帶兵器的走在吹角的祭司前麵,後隊隨著約櫃行,祭司一麵走一麵吹。10約書亞吩咐百姓說:“你們不可呼喊,不可出聲,連一句話也不可出你們的口,等到我吩咐你們呼喊的日子,那時才可以呼喊。”11這樣,他使耶和華的約櫃繞城,把城繞了一次。眾人回到營裏,就在營裏住宿。

    12約書亞清早起來,祭司又抬起耶和華的約櫃。13七個祭司拿七個羊角在耶和華的約櫃前,時常行走吹角。帶兵器的在他們前麵走,後隊隨著耶和華的約櫃行,祭司一麵走一麵吹。14第二日,眾人把城繞了一次,就回營裏去,六日都是這樣行。

    15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時候,他們起來,照樣繞城七次,惟獨這日把城繞了七次。16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時候,約書亞吩咐百姓說:“呼喊罷,因為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你們了。17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麵前毀滅,隻有妓女喇合與他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他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18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19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20於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21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

    22約書亞吩咐窺探地的兩個人說:“你們進那妓女的家,照著你們向她所起的誓,將那女人和他所有的,都從那裏帶出來。”23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他的父母、弟兄和他所有的,並他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24眾人就用火將城和其中所有的焚燒了,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放在耶和華殿的庫中。25約書亞卻把妓女喇合與他父家,並他所有的都救活了,因為他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他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

    26當時約書亞叫眾人起誓,說:“有興起重修這耶利哥城的人,當在耶和華麵前受咒詛,他立根基的時候,必喪長子;安門的時候,必喪幼子。”

        27耶和華與約書亞同在;約書亞的聲名傳揚遍地。

(一)

    最著名又最受歌頌的約書亞故事中,有關攻城的故事,貫穿著一至十一章的幾個主題。從某一角度看,它是一連串攻城行動的第一步,每一次行動以一重要據點為目標。從這觀點看,本章的敘述朝向第十一章的末了。從另一方麵說,這一章是前五章的高峰。第二章記述該城的偵察工作。第三至四章中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的約櫃,本書在此最後一次提到,以後不再提及。接下去在第五章的末了部分,是耶和華軍隊之元帥,吩咐約書亞要尊重所站立的地方,這是上帝自己頒令的序幕,以此為第六章的開始。

    約書亞記中的各種不同的成分,在這一章裏交織著。要估計這故事的特征的確不容易,這也是真的。“約書亞發動耶利哥之戰”隻表達了很有限的意義。童年時我們早就明白無論是打仗或打架都有兩方麵;但在這戰鬥中根本沒有提到耶利哥的百姓。本章開頭的一句是“耶利哥的城門因以色列人就關得嚴緊,無人出入。”在第二道命令中再次提及的是泛指所有的一切:“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麵前毀滅”(17節)。這不算是一場戰爭。攻取耶利哥並非決定於軍隊,隻在最後殺戮所有被擄的人才用軍隊。至少約書亞記沒有把攻取耶利哥城描寫為一場戰爭。

(二)

    讀者必須用一種很少用的方法去重新解釋這個故事。約書亞可能覺得身體的力量潛伏在呐喊和吹角聲裏麵。對著一個陷於驚慌狀態中的城堡來說,他的每日繞城一次及在第七日繞城七次的策略,係有力的心理戰術。同樣的,重複繞著城走,會令敵人懷疑可能是施法術。但這一切都是我們從經文重新組織的結果。耶和華已經把城交給他們,隻要一陣呼喊(16節),城牆就會突然塌陷,以色列人就能從四方八麵進入耶利哥城(20節)。

    筆者當然不排除將此段經文作其他重新的組織。從討論第四章的十二塊石頭和第五章的受割禮,我們很清楚約書亞記的記載並不單是報告事情的經過,其中可能把反省、討論、改變主意,甚至對曆史抱持的不同觀點也都編在裏麵。我們都有權利去作合理的揣測。

    這樣,我們知道逾越節是每年一次在聖所舉行的儀式,也知道在耶利哥南部有一幢回教寺采用了摩西的名字——拿比牧撒( Nebi Musa)。以前是一年一度帶少年到這裏,在大的慶祝儀式中受割禮。盡管缺少其他證據,我們仍然可以說,這種巴勒斯坦、阿拉伯風俗,可以溯源於古老的聖經時代。

    在這段經文中,和對於這個背景,有好幾位學者認為約書亞記第六章的故事,有些觀點是取自後期的慶典,與原本事件無關。守逾越節和吃無酵餅的命令(申十六1—8)暗示這個節期長達一周。那些早期在吉甲守逾越節的居民,可能將繞著耶利哥的廢墟走的約櫃和祭司吹角的慶典遊行,包括在節期的項目裏(因為耶利哥城在以色列人進入之前不可能沒有人居住,這一點很快便會揭曉)。這樣改編的論點認為:我們現有的第六章故事,從這麽一個開始推理下去,告訴我們更多關於以色列的後代相信所發生的事比實際發生的更多。

    本章以約書亞宣布咒詛任何想要重修耶利哥城的人做結束;而聖經(王上十六34)和考古學記錄都證明這種修建一直到主前九世紀中期都沒有進行過。接下去是一段將要更多論及有關在耶利哥和在以色列攻城記錄中所提及的其他地方的考古工作。現在我們隻強調以下幾點:(甲)耶利哥故事緊接在宗教慶典之後;(乙)宗教的裝備在這個故事中較約書亞記下部分占更大份量;(丙)故事的開始是約書亞元帥受命脫下腳上的鞋子,因他是站在聖地上。

耶利哥投降——喇合蒙救

約書亞記六章一至廿七節(續)

(三)

    如果說耶利哥故事的宗教方麵,都是指向以色列民眾以後在耶利哥、或吉甲及其附近地方舉行儀式慶典,那就十分錯誤了。這故事有一個更徹底及一次過而且廣泛的宗教範圍。事實上,這個宗教論題把第六至十一章緊係在一起,且用希伯來字“歸於”(herem)做總結。在希伯來文聖經中,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字。但在約書亞記以外少數的聖經記載中,卻是個重要的字。

    最適合去開始我們討論的地方,是在利未記廿七章。這一章談的盡是獻祭與歸於耶和華的例子。對英文的譯者來說,把希伯來規例中的各種區別和少許差異,作恰如其分的翻譯確是不容易。在廿一,廿八及廿九節中,“歸於耶和華”(herem)一辭是名詞與動詞並用。根據標準修訂本約書亞記六章及利未記廿七章末了部分,“獻上之物”是名詞,“歸於”或“當滅”是動詞。幸而利未記廿七章的某些記載有助於解釋翻譯上的困難。“歸於耶和華”還有很特別的含意,即是“永獻”,有一定的限製,屬於耶和華的不能贖回。簡單的說,是至聖的,正如第廿八節末了所說:“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除了約書亞記六及七章之外,其他有關對“歸於耶和華”的處理不當的記載,是撒母耳和掃羅對於亞瑪力王亞甲及其百姓的處理態度上的分歧(撒上十五章)。英文標準修訂本把本章的關鍵希伯來字常譯成“殺盡”或“滅絕”,隻有廿一節譯成“所當滅的物”。我們在這裏不是要為撒上十五章作注釋,但它幫助我們了解,暴行的嚴重性,如果我們明白國王破壞了有關“獻祭”的神聖命令,連上帝自己也無法收回它的命令。當掃羅不加考慮的辯護說,他和他的百姓隻是預備把他們所留下的最好牛羊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他是憑一時衝動,但是在戰場上緊急情況下的“獻祭”是聽從他的命令。

    為什麽迦南地的以色列敵人要向以色列的上帝獻上血祭?下一段我們將討論這件事,可能實際上這事並沒有如所記載的那樣發生過。但為什麽說得好像煞有其事呢?線索可能是在出埃及記廿二章的簡要命令中:“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20節)。我們在撒上十五章看到的滅絕與獻祭之間的聯係被正好地納入在這簡短的出埃及記的條例中:捐獻者將被捐獻;奉獻者將被獻上;獻祭者將被獻為祭品。

    熟悉阿拉伯的耶路撒冷的讀者,或會想知道“神聖”與“歸於”,即超神聖狀態,兩者間關係的另一說明。整個耶路撒冷城的阿拉伯字是厄爾庫特(al.Quds)。但在城裏廣大高地上的神聖區(原由大希律建立的猶太會堂),現在有兩間大回教寺和許多附屬建築物,命名為哈蘭阿沙立府(Haramash-sharif)——意思是“偉大的聖廟”。耶路撒冷是神聖的——它的聖所是“歸於”(herem)。這個字在聖經上的用法,對於現代讀者來說,可能比不上耶路撒冷的專門供奉的地點(devoted spot)那麽偉大。

    在宗教領域內,戰爭沒有停止過。許多基督徒不歡迎它,但它將使他們不致太過驚異。戰爭的發生如果不是出於上帝的命令,便是不顧他的不悅。戰士負有某種犧牲的責任,而戰利品則屬上帝所有,它們應“歸於耶和華”。不能因人的喜好而舍棄上帝的所有權,舍棄一部分也不能容許。以耶利哥之役為例,若是要堅持他的要求,則要殺絕一切生物——包括人與牲畜:一切屬他所有,就像祭祀是屬他所有一樣。一切易燃的東西都燒了,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24節),一般火燒不了的,都要保留成為聖殿的財物。

(四)

    耶利哥的居民隻有喇合和她的家人幸免於難,因為她在攻城的事件上有了實際的貢獻,因此救了她的全家。有關她獲救的報告簡短,無法了解她以後的處境。探子依照約書亞的吩咐救了她和她的家人(22節)。廿三節說將他們“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廿五節說他們“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以色列的營外(而當時的以色列隻有一個營)——安置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我們較早的猜測是她可能住在耶利哥城邊,可能她是繼續住在城邊,接受保護,卻不是以色列人的一分子。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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