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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撒母耳記下八章

(2010-03-30 03:51:57) 下一個

權力與成功

撒母耳記下八章一至十八節

    1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京城的權柄。2又攻打摩押人,使他們躺臥在地上,用繩量一量,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摩押人就歸服大衛,給他進貢。

    3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往大河去,要奪回他的國權。4大衛就攻打他,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的馬。5大馬色的亞蘭人來幫助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就殺了亞蘭人二萬二千。6於是大衛在大馬色的亞蘭地設立防營;亞蘭人就歸服他給他進貢。大衛無論往那裏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7他奪了哈大底謝臣仆所拿的金盾牌,帶到耶路撒冷。8大衛王又從哈大底謝的比他,和比羅他城中,奪取了許多的銅。

    9哈瑪王陀以聽見大衛殺敗哈大底謝的全軍,10就打發他兒子約蘭去見大衛王,問他的安,為他祝福,因為他殺敗了哈大底謝;原來陀以與哈大底謝常常爭戰。約蘭帶了金銀銅的器皿來。11大衛王將這些器皿和他治服各國得來的金銀,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12就是從亞蘭、摩押、亞捫、非利土、亞瑪力人所得來的,以及從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所掠之物。

    13大衛在鹽穀擊殺了亞蘭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14又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大衛無論往那要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

    15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行公義。16洗魯雅的兒子約押作元帥;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17亞希突的兒子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西萊雅作書記;18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眾子都作領袖。

    由第七章的宗教高峰,我們再次降到第八章的每日世界的戰爭和流血事件,軍事行動占據了整個故事。在第五章結束時,非利士人撤回基色(五25),現在他們又再卷土重來進攻。雖然大衛並不希望占據它,作他們的王,但他們必須被征服。我們不大肯定第一節英文譯作Metheg-ammah的意思(編按:中文和合本譯作“京城的權柄”),這不是地名,也許是“對幾個城市的控製權”。無論如何有一件事實出現,乃是帝國的角色,現在由非利士人轉到以色列人,正如這章聖經的其餘部分所顯示的。

    第十一節給我們有關大衛爭戰的廣闊範圍的觀念。我們對多數這樣的戰爭怎樣開始,沒有什麽資料。大衛肯定不像非利士人那樣是侵略者,在與亞捫的戰爭,他被逼要采取行動(參十1—7);故此可能他從未有企圖,去征服別國,建立一個帝國。在以色列北部有幾個亞蘭人的小國,其中一個或幾個可能竭力要在商業上超越他們的鄰國。當時有很多商業路線經過巴勒斯坦,而且亞蘭人是偉大的貿易者,我們可以推測亞蘭人與大衛之間的戰爭,乃是為控製貿易路線,對以色列繁榮很重要。

    摩押和以東情況十分不同;他們隻是細小的王國,離以色列較遠,對大衛沒有什麽威脅。但是,他們的境內也是主要的貿易路線必經之處。假定他們與大衛的仇敵在這次商業戰爭中共同進退,這是很好的理由可以解釋大衛用殘忍的報複來對付摩押人(2節)和以東人(13節)。無論如何,摩押人一定采取過一些仇視的行動,引致有這些報複,特別當我們考慮他們與大衛早期更好的關係,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二章三節以下,更相信這點推測。

    聖經作者並不關心這些戰爭;他肯定不會為殖民主義來辯護,正如現代的作家可能做的那樣。至今他一直關心一個簡單的真理,乃是上帝給大衛無論往那裏都得到勝利(14節)。我們不能使用舊約故事,作為侵略或殖民主義的根據;大衛的動機基本上是自衛和鞏固他自己的領土,折斷侵略者非利士人的軛。聖經作者看見大衛成功的另一麵,相信獨一的上帝,他揀選以色列,作他特別的國家,他們承認上帝一定不單是對以色列,也對整個世界有他的美意。我們今天的時代強調個人的決定,和國家的主權,舊約的作者相信上帝最終的目的,是一個團結的世界:誰會比上帝所膏立的領袖更適合治理呢?這也是基督徒對世界的抱負.所有的地區和人民,都會成為彌賽亞(基督)的子民。大衛勝過他的鄰國,不可看作是政治權力的運用,乃是將來善勝過惡的象征。一些偉大的帝國,除了他們的錯失之外,也留了崇高和有用的遺產:例如,我們立即想起羅馬的法律和道路。大衛細小和短期的帝國留下了應許,最終全人類會認識惟一真正的上帝。

    在十五至十八節大衛官員的名單中,給我們看見,當君主政體管轄國家的事務時,某些管理觀念的發展。這張名單有兩個重要方麵:(甲)第一方麵是大衛自己負責法律行政這一個事實。公義是特別重要的,而他決定證明要徹底和不偏私的。(乙)第二是撒督的名字,他與亞比亞他同作大祭司,他是大衛長久的朋友和良伴。我們直至現在仍不太了解撒督的生活,但他的家庭在耶路撒冷作大祭司許多代,差不多直到新約時代。好像上帝揀選大衛家作王一樣,他也賜下這個大祭司家庭,為以色列帶來崇拜和宗教實踐方麵的穩定。

    大衛的兒女(18節)能夠執行什麽祭司責任,這是一個謎;這可能隻是一個臨時的安排(參看二十26)。一般來說,以色列在君主製度下的權力劃分的原則,乃是集中於王室,而祭司和先知的職事也是頗獨特的;最理想的乃是三方麵彼此和諧合作。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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