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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七日 聖經 創世紀十九章

(2010-01-07 16:18:27) 下一個

不道德

羅得的款客與所多瑪的罪(十九1 11

  1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2 說:『我主阿,請你們到仆人家裏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3羅得切切的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裏。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4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5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那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6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裏,?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8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隻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不!不要向他們作什麽。』9 眾人說:『退去罷,』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10隻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11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創世記十九章一至十一節(續)

            (一)

    我們對於第十九章開頭的場麵的話,要準確而又慎重!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很容易以為它所說的是關於非人性的不道德,而懲罰乃是施於任何容許它存在的社會。

    這段經文出現『雞奸』一字,即表示男子間的同性戀行為。我們無須過於深入地探討它是不是敘述所多瑪整城男子,對兩個無辜陌生人一致的性攻擊。不論老幼都圍繞羅得的房子,要求『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譯者注:中文和合本末照英文聖經譯出『同房』(Know),同房平常是用作性的含義.參看創四117;卅八26)。無疑,我們是需要把『天使』想像作青春年少而又姿首俊美,引起那本已深受惡習慣玷汙了的市民的情欲。但是所多瑪人的野蠻刻薄和他們的表現作法應同受定罪。

    說故事的人似乎選擇了『雞奸』作為所多瑪的邪惡的一個例子,並不打算以它為後來被毀滅的惟一或主要原因。反對它與它的鄰邦的『呼聲』,不止這一項的罪,還有多得多。如果我們查考創世記中這個故事其他的暗示,便可以證實。隻有猶大書(第七節)提出所多瑪的『逆性的情欲』是顯著的事。反之耶穌卻專注這場麵中的其他主要特點,那就是所多瑪的冷漠,『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太十1415)以西結(或許想及十三章中羅得揀了『最好的』地區,這揀選使他到所多瑪去)更把這情景推廣開去。『他和他的眾女(那就是蛾摩拉與平原的其他城市)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他們狂傲,在我們麵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結十六4950

            (二)

    所以我要提出,如果我們隻用道德意義解釋他們邪惡的性行為,而忽視他們更廣泛的邪惡,我們便沒有見到上帝對平原眾城市審判的充份理由。我們攻擊『同性戀解放』和我們時代其他的同性戀之言論之出發點尤其應該如此。

    毫無疑問的,在舊約,同性戀是『可憎的事』,而且與亂倫、通奸、獻嬰兒祭,和獸奸完全定為當死的。參看利未記第十八及二十章。第二十章還加上交鬼的、行巫術的,和咒罵父母的。』在這一切的事上』,列邦『玷汙了自己』(利十八24)。這些行為使民族不配『歸耶和華為聖』(利二十26)。

    作為基督徒,在有關倫理的事上,我們應當依循新約而不是舊約。我們必須老實地承認,在這些事(正如在有關對待其他種族與民族的意見)上,舊約通常是排他主義的,也是殘暴的,很難稱為基督徒應持守的。正確的意見,是不論其作法多麽邪惡和討厭,都應先考慮法律的規定。尤其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對耶穌在法利賽人把那個在行淫中抓到的婦人帶到她麵前時(也要記得,照利未記應定死罪)說的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八7)。這一點也不是說耶穌赦免奸淫,雖然她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它的意思是他嫌惡非難別人。他實際上是在作我們剛才引述的先知以西結所作的。以西結不是對所多瑪寬大,但是在第十六章的曉諭中,他的主要目的是責備耶路撒冷背棄信仰,這在他看來比所多瑪所行的還壞。所以在約翰福音第八章耶穌擴大了發惡的範圍,包括表麵上的善和明顯的惡。惟有它是言行一致而且確實這樣作。在舊約中,就連以西結書第十六章那段,也難以使它本身免於虛張聲勢與有自高自傲的氣味。

    對於道德問題,如同性戀或關於奸淫,隨時隨地都有爭辯。沒有一個社會能以逃避對這些問題的決定,而基督徒也像其他的人一樣,有權聽聽他們的意見。我是確信他們應當比現在所作的更堅決地反對現代社會引進來的自由;而我也不怕大聲疾呼,我盼望他們運用新約作武器而非舊約。

    但是當我們研究創世記第十九章的時候,這卻既非其時,亦非其地。它的主題是泛論人類的罪和上帝對它的反應,而不是這個社會或某一特殊社會的健康問題。它所攻擊的是那些不論斷自己,而隻論斷他人的人。所多瑪和蛾摩拉並非隻是世界上另外兩個全然邪惡的城市。他們就是我們自己和一切『文明』人,直至現在我們都厚顏無恥地愚弄上帝一切律法,以致他降下我們應得的報應。除非我們明白這意思,而且以此為這故事的必然結果,否則我們便絕不能超出它以外(正如我們回憶在上章中亞伯拉罕未完的代求所要求我們去作的)了解上帝的憐憫與慈愛。

推諉

      羅得的推諉(十九12-23

  12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裏還有什麽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13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麵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14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15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裏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裏的罪惡,同被剿滅。』16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17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罷!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18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19你仆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20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麽?求你容我逃到那裏,我的性命就得存活。』21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22你要速速的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裏我不能作什麽。』因此那城名叫瑣珥。23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

 

創世記十九章十二至廿三節(續)

          (三)

    不過,創世記第十九章不隻關及所多瑪和蛾摩拉,也關及羅得,他與亞伯拉罕同聞上帝的呼召,後來卻冷眼拒絕了,而且來到所多瑪尋求比較舒適的生活。他被四王的軍隊擄去時,得亞伯拉罕的營救之後,又選擇了回到那裏。如今他在城市生活中安定下來,成了一些物業的擁有人,結婚,生了兩個女兒,而且她們已經到了婚嫁的年齡。

    在本章最後我們所得到的,關於他人格的崩潰的寫照。所呈現出來的,他並不是個壞人。實際上,在故事的開始,他仍然是敢作敢為而且慈祥的。但是到末了,雖然他逃過了大變革,他卻顯露出他是衰弱可憐的人物。

    故事開始,當兩個陌生人臨到時,他正坐在所多瑪的城門。他所受的遊牧教育大露鋒芒,他邀請他們進他的房子裏度宿。他對他們的所知,不過如亞伯拉罕在希伯侖一樣。但是他了解所多瑪人,當陌生人禮貌地婉拒他的邀請,並且說要在街上過夜時,他便驚駭,堅決地要他們與他一同回家去。他為他們的安全的恐懼,完全證明為合理,因為不久之後,一群淫亂的暴民便在他的門前喧鬧。雖或有點魯莽,他卻是奮勇保衛他的客人。他出去對那群暴民提出,隻要他們不傷害這兩個年青人,他將給他們他的女兒。這點對我們,不免覺得過份熱心;似有不可饒恕的殘忍。但是希伯來聽眾卻不會這樣想。羅得既然自己負起款客的責任,他便必須貫徹到底了,不惜冒他自己和他家人的危險。正如他自己所說的他們是到了他的家。對此,聽眾會認可便是證明。

    暴民對羅得的勇敢的反應,也是顯而易見的。他們感到,這個外族人我們寬大地讓他們住在我們當中,他們怎麽有權論斷我們,而且提出給我們女子而不是男子呢?作為移民,他應當入境問俗,而不是當麵誇示他們自己。我們要給他好好的教訓一頓。

    說故事者在這段中精明地撮述所多瑪的墮落,他顯然是期望引起我們對羅得一方的同情心。他選擇住在所多瑪,但他在那裏卻並不開心,也不受歡迎。在他心裏仍然是亞伯拉罕的侄兒,而他也有遊牧民的道德心,他仍有希望。

           

    這兩個天使,他們來訪所多瑪主要的目的,乃是要察看那反對它的『喊聲』是否屬實(參看十八21),現在完全相信它當受毀滅了,而作為對於將要來臨事故的預嚐,他們便使那些在羅得屋子周圍的暴民都瞎了眼(譯者注:中文和合本隻譯作『昏迷』)。不要以為這是永久性的瞎眼,隻是一些類似保羅在大馬色途中的情形(徒九3-9),就是在神性威嚴麵前的癱瘓;不過在這場合,那受罰者乃是不同的一種人罷了。

    天使們的行動對羅得也是一個轉折點。當他們行動的時候,他一定在拚命猜想他們是誰,而當他們把他從他血氣之勇所引致的後果中救援出來時,則真像大白。或者作者在暗示,當他倉皇去護衛他們時,實在是他們在護衛他。有些像亞曆山大樸帕(譯者注:Alexandar Pope 1688-1744 英國詩人)所描寫的『怕天使走錯地方』的『愚夫』。

    總之,他倆現在公然宣布他們為什麽而來,並且懇切地勸告羅得和他的家人及時逃走。但羅得再一次不能貫徹他的始終。他毫無悔意地露出了他的本色。他對於天使們告訴他的,感到震驚和印象深刻;此時他確知他們是從他曾一度敬拜過的上帝而來的。因此他催促他的親屬馬上逃走。但是當他的未婚女婿們對他發笑,以他為戲言時,他的決心又消失了,當夜沒有任何行動。攤牌的時候,他仍然寧取所多瑪而不取上帝。他在那裏建立起他的新家,他的家人在那裏,雖然聖經未明說,卻意味著已擁有以西結所謂『過量的食物和相當興旺』。他的未來女婿當然對,無須驚惶。

    第二天早上,他的最後機會來了。但是卻如作者所說的,他仍然『遲延』。事實上天使要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和他女兒們的手離開那城。甚至到了此時的羅得還在推搪。他求天使不毀滅那『又小又近的城』,而容許他在那裏安定下來,而不要逃到在流浪時期住過的山上去。正如本仁的到處探聽醜事的人一樣,縱使安全向他招手,『他卻隻顧向下看』。

    在這裏,故事必有一些『竄改』。根據創世記十四章二節所清楚記載的,瑣珥乃是亞伯拉罕時代的名叫比拉的城,而在形狀和聲音上都像希伯來語的『小』字。它是平原上殘存下來的惟一城市,所以很可能是羅得在災難之後助長的。但是它之得以殘存,是由於他的自私請求;而且作為一個異邦城市,說它自己取一個新名字形容它為『小』,也是過份輕信了。那末,關於這『小』字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是說故事者的杜撰。不過,無論如何卻是一個很有效的添改,羅得的祈求與前章亞伯拉罕的高貴代禱對比,作者對他立意雖好卻全是以自我中心,而且絕望地在優柔寡斷的『小』人之陰暗的色彩,加上最後的潤筆。

    我們要再一次指出新約未能全麵把握舊約的要旨。希伯來書讚揚撒拉的信心,卻簡直忘記了她很壞很壞的暗笑。現在我們發現彼得在他的後書(二7)論及上帝搭救『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在這評語上,有一些真理,但是就全局而言,卻是很紊亂的。羅得對他周圍的一些事物不喜歡,但是他對其他事物卻是喜歡的,而後些事物對他的影響要強烈得多。彼得如果留意創世記本身對所發生的事的意見:『她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十九29)。就知道他的得救,並非因他自己的緣故,而是因亞伯拉罕的代求。

    羅得不是我們的榜樣。他聲名狼籍的妻子也不是我們的榜樣;而是一個警告。她『回頭一看』便滅亡了。當她有可能得救時,她還『拖延』!作為人類,我們都屬於所多瑪和蛾摩拉;作為基督徒,我們是否像羅得那樣的『遲疑』而又推搪呢?請參看馬太福音六章廿一及廿四節;八章十九至廿二節。

判決

      羅得的妻子與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十九24-29

  24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裏,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25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裏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26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27亞伯拉罕清早起來,

    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麵前的地方,28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29當上帝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上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創世記十九章廿四至廿九節(續)

            (五)

    所多瑪和蛾摩拉敘述方法正如舊約通常的情形,像是上帝直接幹預而發生的。但是與這故事有關的其他事件相比,這不是一個神跡一個高齡女人生一個兒子才是一個『神跡』。希伯來人可能視上帝為這兩件事的原動力,但是他們一定能以分辨非常的、但在自然或曆史上可重複行出來的事件——諸如饑荒或戰爭的勝敗——與非常的、因上帝使其發生,而又透過它而達到特殊目的、隻發生一次的事。

    我們作這同樣區別時,有不同的方法。我們可以滿心相信地談論——而且談論得蠻有意思地——上帝在這兩種事件裏麵或背後。但是惟有在第二種事件中,我們才趨於主張上帝『打破她通常的定律』而行一個『神跡』。對第一種我們避免用『神跡』一詞;我們通常不說『耶和華將硫磺與火降下』的話。這是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啟蒙』時期,知道這類的事有自然的原因和科學的解釋。

    說故事的人沒有詳盡地細述平原上的城市如何消滅;但是它給我們充分的資料,使所記載的與現代地質學,在高度礦物密度地區中,由於地震的或火山的活動產生的結果相一致。死海(希伯來人稱為鹽海)遠在海平麵之下,在其南麵又沒有天然的出口。其結果是含鹽太多,不容任何水中生物存在;而其水中及周圍地區有大量其他礦物質,如瀝青和硫磺。這海由利山(Lisan)或『舌頭』就是從東海岸延伸而來的半島分割為兩部分。在這海角上麵,水深一千二百尺,但是在這海角以下則非常淺。現在它大約是三十尺深。不過地質學家告訴我們,有一個時期它甚至更淺;而且死海的南段實在是比較挽近才形成的。

    在本章我們必須回憶有關於這事如何發生的。十三章十節及十四章三節暗示約但穀沒入西訂穀,二者延伸遠至瑣珥,換句話說,死海當時還未存在。這是不正確的。實際上死海淺低的部分尚未存在,而所謂『平原的城邑』則在這個地區,當時稱為『西訂穀』的則是它(參看地圖一)。該地雖然『有許多石漆坑』,卻很肥沃(見十四10)。在主前第二十世紀初期或中期,一次地震或類似地震,使這些坑中的礦物質與天然氣質著火,引起一次大爆炸,大火蔓延四五個城邑,隻有最南的得以幸免。比拉或瑣珥沒有涉及。當那地區恢複原狀時,地麵慢慢下沉,而死海的水則漸漸南移去掩蓋了它。

    甚至對羅得妻子的死,也可以自然的說明處理。她在外麵被掉下來的碎片所襲擊,當場被焚,這便引致說她變成鹽柱的故事。在今天的死海西南角有一個巨大的山脈,稱為烏斯達姆山(JebelUsdum亞拉伯文的『司多姆山』),事實上大部分由石性鹽柱所構成,而且經常自己破碎而又自己重新形成。似乎在這山脈上一個臨時的突出或尖頂在這情形它不能仍然屹立活像一個女人的樣子,也與這故事的想像相連係。

            (六)

    不過,這故事給我們的教訓,並非在於地質科學,乃在於上帝,使我們與古代希伯來人同樣相信,她的手在這些可怕的事故後麵。總之,平原上的腐敗文化之消失,並非由於自然環境不尋常的一連串事故;而是因為它的邪惡使她厭惡。在這裏,警告是人人都清楚明白的。如果有人執迷不悟,則今天同樣腐敗的文化將重蹈覆轍因為我們從自己所創造的可怕的核子武器,便都知道危險的存在。這一回,上帝隻要站在旁邊一會兒,事故便會自己發生。

    這警告也是對現代上帝的百姓發出的。雖然他們像羅得一樣,拖延推搪到最後一刻,他們仍然可以逃脫大災難。但是如果他們像他的妻子那樣越出了界限,如果他們在那最後一刻,『回頭一看』,他們便與其他的人類同歸於盡。我主在論到它降臨時,凡想要保存生命卻要喪失的人的典型時,提起她的行為(路十七32)。當他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上帝的國』時(路九62),她心中也記起她的例子。

            (七)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適當地和戲劇化地結束時,亞伯拉罕回到先前上帝離開他之處(十八33),並且從高處往下望去,其時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而那裏則是他侄兒曾建立家園之地。當他觀看可怕的情景時,心中作何感想呢?說故事的人沒有說,但是他加上自己的結論,說因為上帝記念亞伯拉罕,羅得才得逃脫,確實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亞三2)。就這情形,至少他的代求是值得的。我們今天像亞伯拉罕為這危急存亡的世界禱告,或許不能救它脫離劫數——那要看上帝的決定——但是我們可能救出少數人。但是如果我們『回想羅得的妻子』——甚至加上羅得本人——我們自己可能正在那少數的人之內。

亂倫

創世記十九章三十至卅八節

      30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裏。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裏。31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裏。32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35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34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35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    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36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37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38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這使人驚訝的小段落,比九章二十至廿七節更使人驚訝!在那段裏告訴我們,原來是洪水英雄的挪亞昏醉了,在他帳棚中赤著身子趴臥。含因為不夠莊重沒有避著這情景而受咒詛;而含的兒子迦南雖然不在場,卻也一同被咒詛。這裏羅得被女兒灌醉了,然後輪流與他同寢。這亂倫私通的子孫,被名為以色列東鄰摩押與亞捫的祖先(參看地圖二)。

            (一)

    這故事與所多瑪蛾摩拉的結束相連係。在那裏羅得求天使饒恕瑣珥,但是他現在卻怕住在瑣珥,逃去他曾經迫切要逃的那山。或許那『小』瑣珥的人把他趕走。總之,他曾放棄他的帳棚,去求一個漂亮的城市住宅(參十九3),如今卻要逃入摩押人與亞捫人後來定居的死海東部高原中一個可憐的山洞去。言外之意是這山當時從沒有人住過的。他的女兒們失掉她們的未婚夫,沒法找到他人,以致引誘他犯了亂倫,好叫她們從他『存留後裔』。在創世記和曆史的記載消失之前,讓我們對這悲劇性的卑汙而又帶諷刺的場麵,作最後一瞥。

            (二)

    不過,我們感覺到,敘述者已經對羅得失掉興趣,而在這些經節中比較關心的則是對摩押人和亞捫人的中傷。我們沒有辦法確知,羅得從希伯來傳統之始,便與摩押及亞捫有關連(它不像以實瑪利那樣顯然有種族上的關係);或者事實上由於前麵說到他結果在死海東岸的瑣珥的故事,引致作這樣的聯係。我想是後者。

    但是果真如此的話,那麽我們或許不應把這段當作亞伯拉罕史詩的一個主要部分。正如我們所已經知道的,它給那追尋亞伯拉罕與他越軌而又迷誤的侄兒的敗壞關係的史詩之分段,補充一個恰當的大結局。但是它的主要目的似乎是說及以後長期以來,一直為希伯來所不喜歡的兩個種族的起源,對它們說些不愉快的話(作為例子,參看民廿五15)。我們應以上冊處理對迦南的『咒詛』(參看對這段落的注釋)之同樣態度來處理它。作者希望他的讀者把由亂倫而生的摩押人和亞捫人,與那沉入『獸奸』的平原城邑列為同等。這並不是說上帝曾經這樣作,或者我們應當這樣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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