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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想退休了,才發現/覺得我入錯行了!

(2023-04-25 12:14:20) 下一個

我小時候想做過很多行當,記得最牢的是當公車售票員 - 我那時一上車就盯著售票員,他們拿著票價,背著裝錢的帆布袋,手指飛快的撕票、收錢、找錢,空下來時時候整理錢,我覺得好有趣啊!也因此學會了並成為習慣(後來有錢了以後):鈔票在錢包裏整整齊齊的。

糊糊塗塗高中畢業考進法學院,畢業後留校做老師,很合我意。但是很多同學都去做了律師。但我在實習時嚐過滋味,知道自己不喜歡。後來隨著出國潮,出國留學。不曾想兜兜轉轉,居然當了紐約律師幾十年。大多數時候做的案子都還行,我內心不糾結,案子贏了或做成了,那一刻會很為客戶高興。

這一情形在前不久換了工作後不複存在,反而讓我內心開始時不時的掙紮不已。現在做的案子必須百分百的站邊,盡管在和很多方麵的涉案人進行麵談、詢問、調查後,我心裏已有明確答案,但有時不得不站在所代表的那方,哪怕明知TA在撒謊或信口開河,但這類案子法律規定了 burden of proof 在被訴的一方。而往往被訴的一方對法律規定不太了解,欠缺詳細的書麵記錄,就得被罰“巨”款。我太多同情心,往往為他們可惜。有些法律規定還真不是能容易為常人認知、遵循。我如果不入這個部門,我也不會想到法律規定的如此之細,要百分百遵循相關規定真不是容易的事!

但沒辦法,法律如是說。

所以我現在內心時常糾結,覺得自己入錯行了,不適合做律師,尤其是訴訟律師。我覺得太不公平了。大約離我辭職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太不喜歡這種不暢快的心情。這把年紀了,不想為不相幹的別人的事讓自己不痛快!

在辦公室裏剛剛討論的案子,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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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6)
評論
laopika 回複 悄悄話 巧了,我和你一樣,小時候也想做的是當公車售票員:),父母都說:瞧你這點出息:)
江南一朱 回複 悄悄話 那容易!把這個律師工作完成了,退休後重新選一個可以整天數鈔票的工作玩!
你的糾結說明你在乎,但是很多時候身不由已,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幫的。不要太操心了,盡量做到公平公正就對得起自己良心。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這種糾結的心情,我似乎能夠理解。可是做了一輩子的事情,僅僅因為心情不好,就感覺自己入錯行了,未免太多愁善感。換行業已經不太可能餓,除非你已經攢夠了退休資本,早點退休也許是個選擇。但是,你又可能對退休金的多少而患得患失。總之,沒有一個完美的答案。還是要靠你自己調整自己,其實,人這一輩子,在與人打交道的時候,總是不停地做出各種選擇和調整。
ctaag 回複 悄悄話 如果“明知TA在撒謊或信口開河”是指client有作偽證的行為,律師是不是有ethical duty,先要譴責作偽證的client,要求他糾正?如果譴責無效,律師是否需要向法庭揭發? 好像這個ethical duty 是高於律師對client的忠誠的。 如果自己的“部門”要求對client 無限忠誠,哪怕client作偽證,那是不是“部門”有問題,而不是“法律如是說”? 但是無論如何,理解你的困境。


那還真是很難辦。道理,When a lawyer has actual knowledge that a client has committed perjury or submitted false evidence, the lawyer’s first duty is to remonstrate with the client in an effort to convince the client to voluntarily correct the perjured testimony or false evidence. If the client refuses to do so, the lawyer has an ethical obligation to disclose the perjured testimony and/or submission of false evidence to the court. 但是現實中能夠遵循ethical duty 照做的的律師有多少? 工傷案子裏如果被告雇主抗辯說傷不是 work related,那他就有 burden of proof。 現實中把非工傷說成工傷的原告不要太多,可總會有律師願意代表這樣的原告。
shparis 回複 悄悄話 您是說外行話了。不能換邊的,要不然不更亂套了。
馮墟 回複 悄悄話 換邊呀,還猶豫什麽?換到對麵去不就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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