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 斯大林蘇聯自從1950年1月至8月 缺席 不出席聯合國的會議以示抗議
聯合國不承認和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台灣的中華民國為中國的唯一代表
因而
在美國等國的提議下蔣中國的讚同下,聯合國通過了一係列不利於中國的決議
抗美援朝 保家衛國
毛中國 不得已 被動 涉入 本屬朝鮮內戰的一場 國際戰爭
朝鮮戰爭
假若 蘇聯 出席安理會的會議,行使決定性的 否決權
朝鮮戰爭 至少有一半 可能避免
那樣美國就必須繞過安理會,而另行開張。
問題:
1, 斯大林蘇聯 是有意故意 不出席 不否決 那幾個決議嗎?
應該不是,但是蘇聯本應該出席朝鮮開火後的安理會議
行使有利的否決權,阻止聯合國軍踏入朝鮮
2, 當時 毛中國 麵臨的是 無論如何,戰火燒已到鴨綠江邊,東北已有地區受美軍空炸
中國 隻好出兵 被迫應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朝鮮半島被美國和蘇聯占領軍沿北緯38度線劃分為兩個部分,
雙方都試圖在各自占領的一側建立起一個政府。
隨著冷戰的開始,朝韓兩國之間的局勢漸趨緊張。
6月25日,北麵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打入南方的大韓民國,朝鮮戰爭由此爆發。
為此 產生了
聯合國安理會第82號決議
其中要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立即停止侵略大韓民國以避免朝鮮戰爭的全麵爆發。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以9票讚成、無反對票及(蘇聯)一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此項決議。
讚成 (9) | 棄權 (1) | 反對 (0) | 缺席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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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體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美國駐聯合國代表之後聯係了蘇聯代表,請求克裏姆林宮運用其影響力迫使朝鮮遵守決議,但蘇聯方麵拒絕了這一請求。
由於決議案在不斷升級的衝突中沒有發揮什麽效果,
安理會又於6月27日召開會議討論進一步的行動方案,催生了聯合國安理會83號決議案,其中建議由其他成員國加以軍事幹預來恢複韓國的和平。在幾天時間內,多個國家派出的船隻和飛機,以及占領導地位的美軍開始朝韓國進發,揭開了一場全麵衝突的序幕。
《聯合國安理會83號決議》
是1950年6月27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474次會議通過的。
安理會斷定北韓軍隊對大韓民國的攻擊對和平構成威脅,這項決議呼籲北韓當局立刻停火,
並將其武裝部隊撤退至北緯38度線。安理會同時亦知悉聯合國韓國問題委員會的報告,
當中提及北韓並未遵守聯合國安理會第82號決議,需要緊急軍事手段方能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
安理會呼籲“聯合國會員給予大韓民國以擊退武裝攻擊及恢復該區內國際和平所需之援助”。
該決議在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反對,埃及與印度出席但不投票,
以及蘇聯缺席的情況下,以7票對1票通過。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83號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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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半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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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0年6月27日 |
會議 | 474 |
編號 | S/RES/83(文件) |
主題 | 大韓民國遭受侵略之控訴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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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票讚成 1票反對 0票棄權 1票缺席 2票到場未投票 |
結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 |
常任理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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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任理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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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外交政策》雜誌的科倫·林奇(Colum Lynch)批評第82號決議案
是曆史上最糟糕的十個聯合國決議案之一。
蘇聯不再抵製安理會後,就開始一再使用其否決權阻止任何對朝鮮不利的決議案通過。
作為回應,艾奇遜向聯合國大會提議了一個新的程序可以讓成員國繞過
安理會尋求聯合國大會的批準,包括建議運用武力,這就是之後獲得通過的聯合國大會377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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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84號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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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戰爭紀念碑外旗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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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0年7月7日 |
會議 | 476 |
編號 | S/RES/84(文件) |
主題 | 大韓民國遭受侵略之控訴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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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票讚成 0票反對 3票棄權 1票缺席 |
結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 |
常任理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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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任理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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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提交議案,當日獲得通過。
本決議的要點是:
組建聯合國軍,由美國美軍任聯合國軍司令
贊成: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中華民國、古巴共和國、
棄權:埃及王國、印度共和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為了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擁有安理會的中國席次一事而
自從一月起缺席聯合國會議以示抗議。
聯合國軍
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後,韓國國軍不斷敗退。
7月7日,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向安理會提交了動議案,建議聯合國會員國對韓國提供支援。
當日,聯合國安理會84號決議獲得通過。
8日,杜魯門任命美國遠東軍司令麥克阿瑟為聯合國軍總司令,“聯合國軍”正式建立。
參加“聯合國軍”的國家有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希臘、土耳其、哥倫比亞、泰國、菲律賓、南非、埃塞俄比亞共16個國家的作戰部隊及意大利、挪威、瑞典、丹麥、印度5個國家的醫療隊組成了聯合國軍。當時的韓國部隊也受“聯合國軍”指揮,而中華民國亦參與了部分聯合國軍戰俘營管理工作。
84號決議建議參戰各國將部隊提供給美國主持的聯合國軍司令部(United Nations Command),
並要求美國指派該部隊的司令官。聯合國及安理會並無相應機構或權力指揮聯合國軍。
1953年7月27日22點,朝鮮人民軍及中國人民誌願軍一方與聯合國軍一方簽定
《朝鮮停戰協定》,協議規定以三八度線附近雙方實際控製的南北各兩公裏寬之範圍設立非軍事區,
韓戰就此結束。
1975年,聯大通過第3390號決議,要求解散“聯合國軍司令部”。
1978年,韓美聯合軍司令部成立,
大韓民國國軍前線部隊的任務因此由聯合國軍司令部移交韓美聯合司令部管轄。
依據法律,韓美聯合司令部的司令由駐韓美軍司令兼任,副司令則為韓國陸軍的四星上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