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弓尒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替 當年的 地主富農 鳴一冤 :】

(2015-04-01 19:52:58) 下一個
階級社會 有階級 有貧富,
劃成份 是按解放前的所有來劃分的,具體,不表。

,,,,

一位摯友 下鄉當年 告我一事:

一個地主的兒子 不幾歲(不超過10歲)拔了地裏一棵白蘿卜, 被人發現了,後來 隊裏 罰了他家 5圓 rmb。
69年,5塊錢,對一個農民,一天一個棒勞力 10分,就是毛把錢, 5塊, 一個大數字了! 幾乎是一個來月的全部所得 啊!

朋友告訴我, 不平, 同感!

 批評 聲討都可以, 罰5分,半日工,說的過去,
罰2毛5,也許可以認可,50毛, 太過分,欺負人,而且 欺人過甚!

難怪風水輪流轉,階級翻來覆去,,,,,

量變到質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