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 的 智 慧 使 他 的 臉 發 光 , 並 使 他 臉 上 的 暴 氣 改 變 。

(2009-12-14 07:02:29) 下一個
8:1誰 如 智 慧 人 呢 ? 誰 知 道 事 情 的 解 釋 呢 ? 人 的 智 慧 使 他 的 臉 發 光 , 並 使 他 臉 上 的 暴 氣 改 變 。

8:2我 勸 你 遵 守 王 的 命 令 。 既 指 神 起 誓 , 理 當 如 此 。

8:3不 要 急 躁 離 開 王 的 麵 前 。 不 要 固 執 行 惡 。 因 為 他 凡 事 都 隨 自 己 的 心 意 而 行 。

8:4王 的 話 本 有 權 力 , 誰 敢 問 他 說 , 你 作 什 麽 呢 ?


1Who is like the wise man? Who knows the explanation of things?

Wisdom brightens a man’s face and changes its hard appearance. Obey the King

2Obey the king’s command, I say, because you took an oath before God.

3Do not be in a hurry to leave the king’s presence. Do not stand up for a bad cause, for he will do whatever he pleases.

4Since a king’s word is supreme, who can say to him, “What are you d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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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的 智 慧 使 他 的 臉 發 光 , 並 使 他 臉 上 的 暴 氣 改 變 。


這次馮牧師的講道,給大家舉了一個例子。

他說有一對夫妻,是真人真事。妻子一直脾氣暴躁,後來去了教會,聽了並了解主耶穌的道,知道暴脾氣是屬血氣的,是得罪神的,然後她就一點點漸漸的改變,在家裏的丈夫能夠感受到妻子的改變,就心裏希奇,在教會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能使妻子很多年的火暴脾氣改變了呢?這位丈夫非常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好奇心的驅使加上妻子的改變對他的吸引,他來到了教會,也是在他很久很久拒絕去教會後的第一次去教會,後來,他也信了耶穌,分享給大家做見證時候說,“當我知道我老婆為什麽會去了教會連多年的暴脾氣都改變是因為神的聖靈的作工,是因為聖靈使大家彼此相親相愛象一家人,這份從神來的愛,使她徹底改變的。。。”當他的妻子聽到這裏時,在座位上一直熱淚不止,卻滿臉喜樂,是喜極而泣,我們就把一切讚美歸給真神,感恩不盡。這真真的象這節經文所說的: 人 的 智 慧 使 他 的 臉 發 光 , 並 使 他 臉 上 的 暴 氣 改 變 。神的話真是神了。我們聽到馮牧師講到這裏,也是心裏戚戚,感動不已。


這4節經文中4節裏就有3次提到王。首先,我要讓大家知道,不是在網絡上的聖經而是聖經這本書上寫著:宜遵守主命。所以這裏多次提及的王應是指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神。這一點必須明確。NIV版的翻譯容易給人錯覺。


其次,我們來看第8:3節,“不 要 急 躁 離 開 王 的 麵 前 。 不 要 固 執 行 惡 。 因 為 他 凡 事 都 隨 自 己 的 心 意 而 行 。”這節裏,急躁是屬血氣的,是屬肉體的,在神麵前不聽神的話而固執己見是屬自己的,是屬魔鬼的,這些在神的眼裏就是“行惡”,所以經文說到“不要固執行惡。因為他凡事都隨自己的心意而行”這裏的“他”就是指那固執己見,急躁離開神,偏行己路的行惡之人的第三人稱。有些人就一直與神爭論不休,“我有什麽罪啊,非得說我是罪人”“犯罪多的人才容易信神呢,我啥罪都沒犯,信神很難,我就信我自己,這世界根本沒有神”等等,等等。都是在靈裏得罪神,卻不知道自己實在非常愚昧無知,並且驕傲自滿的靈性使那顆心充滿了罪性的罪惡,而本應該會得著聖靈並聖靈會賜下一顆謙卑和順服的心就會在神麵前成了攔阻,聖靈根本不可能同在並且根本不可能作工,也不可能得著神的救恩,這等人也不可能真正信神,一切都是以人為本,為人服務,追求人的榮耀,並靠人的智慧安身立命,說的更深刻些,就是這些不認識神的人,整日與罪同吃一席,還不知是愚昧,還要向人顯示和顯耀自己多麽的“博愛”,自己多麽的“義”,多麽的“好”。而在神的眼裏,神知道這等人要的是什麽,神知道黑暗中這等人靈上的陰險,神憐憫這等人,神施恩給這等人,神看顧這等罪人,不知道罪會使人與神遠離的人,神怎麽能不分清紅皂白的定其有罪呢,聖經中提到不信的罪已經定了,是指明明知道神的道和神是信實,神就是愛而偏偏任由自己不信的靈,隨自己的意思行的人的不信,罪已經定了,是這樣的意思的罪已經定了。有些人就會由此和神爭論,這神怎麽這麽不公平,不信就有罪了?真是邪教,等等等等之“正義”言論,實則是不“以神為神”而是以“自己”為神的在靈裏得罪神,而且還不自知的愚昧至極到如此“聰明”,卻不放下以自己為神的意念向神謙卑下來,向神認罪,這是何等大的罪?在神的眼裏這就是被定的罪,即不信的罪已經定了。中國人還常說不知者不怪。罪,在基督信仰裏,不是人們常常理解的刑事犯罪,當然基督信仰裏所說的罪是人在靈裏(具體指說出的話的動機和目的是善是惡,滿足自己的需要還是滿足神的靈的需要,還是為了得著某種個人特別需要的益處或是為了滿足那些顯而未現的渴求和顯而未現不被人知卻被神所知的罪等等,等等在靈裏虧欠神的榮耀而言。)和在行為裏所有的所犯的罪,其中包括刑事犯罪的部分。而神的標準是,不能射中耙心,隻要偏離耙心,都是沒有達到標準,那在人來說沒有一個人可以永遠射中耙心。所以,在於神的標準的前提下,人人都是罪人。罪的結果就是死,死並不是指肉體的死,而是指靈的死,即罪使人在靈上與神的關係隔絕。就象亞當與夏娃不聽神的話,聽信蛇的謊言,最終被趕出伊甸園,從此與神隔絕。而神憐愛人在罪中的悲慘景況,就舍愛子耶穌道成肉體並釘十字架,因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無罪卻被釘十字架,所以會使人所有的罪在神麵前付上代價,耶穌的寶血遮蓋了所有人的罪,隻要接受救主,並得冼罪救恩,就能重新回到神的懷抱,重新與神得見並和好,這是唯一一條與神和好的路,除此以外,別無他路。這樣所有的罪人得以見神的麵,因為神是聖潔的,有罪的人是不能見神的,就象黑暗之所以是黑暗的是無處可尋見光,光裏絕對不可能存著黑暗的,要不黑暗就不叫黑暗了,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顛倒是非,顛倒黑白是徹徹底底的犯罪。黑、白裏有絕對的真理,這真理就是善、惡不能並存並行,人不能既善又惡,既惡又善。既善又惡,既惡又善的人不是活著有屬神生命的人,是魔鬼的靈附在人的身上了,人是成了撒旦驅使和奴役的奴仆,即成了罪的奴仆,撒旦的靈使人犯罪,使人跌倒離棄神,成為墮落,將來肉體死後,會隨撒旦進入地獄,進入永火的永刑裏麵。人有罪,是汙穢的,所以不能見到聖潔的神,見到必死。就象罪見光必死,鬼見光必死一樣的。光來到世間就是要照亮黑暗。耶穌來到世間,是世界的光,照亮所有罪惡黑暗,使人得救恩,能重新與神和好,得蒙見神的麵,重新恢複與神的美好關係,使人活在世界上如同活在伊甸園裏,如同在天上與神同活一樣,在地上彰顯神的榮耀和活出神的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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