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刑法裡有叛國罪這一條吧。可先缺席審判,統一後執行,也可待台回歸後,再慢慢處理,反正有法可依,

(2009-10-26 11:20:37) 下一個
海峽兩邊的同胞,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呂羞臉之類,已經犯了煽動叛國罪了。當然,李,陳亦已重罪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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