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釣魚島問題上,中國官方在行動和宣傳態度上都有了明顯變化
(2010-10-04 1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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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釣魚島問題上,中國官方在行動和宣傳態度上都有了明顯變化
在行動上,自9月7日“撞船事件”發生後,外交部發言人薑瑜9月9日就證實,“我國已經派出漁政執法船駛往事發相關海域,保護我漁民的正常生產和生命財產安全。” 9月27日,中國漁政指揮中心有關人士表示,“今後中國漁政將在釣魚島附近海域開展常態化巡航,而且要加大加強巡航力度,切實保護我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http://news.163.com/10/0927/08/6HIVFNQI0001124J.html)
在宣傳上,自10月1日新華社的文章裏引用《波茨坦公告》關於日本主權範圍, 即“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該文章還同時提到,“到了1971年,美日卻不顧中國的反對,擅自簽訂《歸還衝繩協定》,將日本從中國竊據的釣魚島及附屬島嶼的管理權“歸還”日本”。(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military&MsgID=689594) 這篇文章於10月2日在“解放軍報”上全文刊登。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military&MsgID=689713)
10月3日,“人民日報”文章除了說,“日本的領土範圍本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通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加以確定”之外,明確提到“日美協定不能賦予日本對釣魚島的主權”。 (http://news.163.com/10/1003/05/6I21D4KE00014AED.html)
很明顯,在釣魚島的問題上,中國政府在宣傳和行動上,其做法和以前是不一樣。看來,這次日本在釣魚島的問題上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或者是“為他人做嫁衣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