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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結婚

(2010-06-03 07:43:56) 下一個
結婚是什麽?給對方一個承諾?天長地久的保證?兩情相悅的證明?可能對有些人是,但客觀來講,它不是,它不能保證感情上的東西,隻能保障法律上的東西。所以我的態度是結婚就是一個法律的東東。而法律上的東東就是對相互利益的保證和約束。

同居關係和結婚的差別就是這個法律程序,而生活內容和形式則完全一樣,所以對單親家庭的小孩來講,其父或母與parterner同居關係肯定比dating關係來得更健康,更穩定.那張婚姻的紙對弱勢的一方(經濟上,綜合實力上)更重要,而那張紙對小孩子的生活有什麽影響呢?穩定和睦的家庭生活是孩子所需要的。所以追求穩定和諧的伴侶關係比一味追求結婚對單親媽媽更重要。

既然走到同居那一步,肯定是比一般戀愛關係更進了很多,雙方也都意願發展長久的關係,而且對雙方的生活的自由更有約束,大多數的playboy是隻願date不願同居的。但走到同居這一步,並不等於離結婚更近了,因為結婚這個法律程序涉及到個人的利益和觀念,有的人隻同居不結婚,你不能就斷定他們過得比結婚的差或感情更差,婚姻中的同床異夢還少嗎?有些人認為同居對女人不劃算,除非女人屬於弱勢一方,需要從婚姻中得到更多利益保障。像那個希爾頓,誰敢說她不結婚是不劃算的?就我們大部分人而言,結不結婚除了每個人理念上的差異外,從統計學上來講,經濟弱的女人對婚姻肯定比經濟強的要迫切,初婚除外,因為有生孩子的需要。

我不讚成未同居時帶孩子去對方家裏過夜或留對方過夜,那樣孩到會confused,而且年齡大點的孩子會浮想聯翩,但同居後過上穩定的家庭生活,特別是在美國這個環境中,對孩子影響就不想在中國那樣負麵了。因為很多東西是人為加上的,如某些道德“。

這個問題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不仁也不智,現砸自己一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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