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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馬爾談談足球場上的受傷

(2014-07-16 20:08:07) 下一個

世界杯四分之一決賽巴西球星內馬爾被哥倫比亞球員祖尼加犯規而造成椎骨骨裂,從而告別本屆世界杯。

消息傳來,各界一片聲討之聲,包括在平時有關體育的話題從來引不起討論的中壇,眾多網友義憤填膺,異口同聲地譴責犯規的隊員,不僅有建議對其應該終身禁賽,甚至還要加上追究法律責任等等。

大家的心情是出於對球星的喜愛和對球場暴力的痛恨,不過據我觀察,那個哥倫比亞後衛的犯規雖然很嚴重,不過隻是動作過大,沒有控製好自己的身體,而不是故意傷害對手。我自己也曾有過一次類似的犯規經曆,雖然是發生在大學期間,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可至今依然難以忘懷:

我在大學時雖然主要是參加排球隊的訓練,但是也經常踢足球,在時間不衝突的情況下,亦多次在係隊和校隊客串。我的特點是腳法不精,控球能力差,不過速度,彈跳還可以,所以自然是擔當中後衛的角色。

一次大學期間各係之間的比賽,對方隊員雖然都是校友,但大都不認識。比賽才開始不久,一個高球傳到我們這邊,我已經搶好了位置,而且跳起來頂這個球了,突然對方的中鋒也從前方衝過來爭頂這個球,他速度很快,來勢也很猛,兩人相撞是不可避免了,出於保護自己的下意識,我抬了一下膝蓋。由於我起跳在先,又比他個子高,所以我的膝蓋重重地頂在這個同學的胸口上,兩個人都倒在地下,我毫發無傷,而這個同學則是手捂胸口起不來了。大家都圍上來查看,我也趕快道歉,後來這個同學雖然能起來了,可是已經不能繼續比賽,隻好換人。而留在場上的我,情緒也大受影響,雖然自己不是有意犯規,但實際上是給同學帶來了傷害。在後來的比賽中,我是縮手縮腳,不敢再去做大動作搶球。這場比賽我們雖然贏了,可是我心裏並不好受。

過了兩天,在路上碰到一個在一起上英語課又和那個受傷的同學是同係的女生,她橫眉冷對地衝著我說,“看起來你文質彬彬的,沒想到踢球時這麽野,XX的肋骨都被你踢斷了”。聽到這番話,我嚇得出了一身冷汗,趕快問清那個同學的宿舍,忙不迭地去看他。


好在事情沒有女生說得那麽嚴重,這個同學比賽後去校醫院檢查了傷情,光片顯示是有肌肉和軟組織受傷,但骨頭沒事,聽到這些,我稍微放心一些了。

足球是一項相對激烈的運動,比賽中的碰撞,受傷也是在所難免,所以關鍵是要掌握好尺度,並且在平時的訓練,比賽中養成好的習慣,有些過大的,有可能給對方造成傷害動作,要能控製到及時收腳,或是根本不要做。可喜的是,隨著文明的發展和賽風的端正,故意傷人,惡意犯規的現象是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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