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國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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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屍還魂

(2009-09-07 08:13:48) 下一個
8年前的今天(2000年10月4日),博茨瓦納哈博羅內的一條新聞上了全球各大媒體。一個在歐洲陳列了160多年的非洲黑人“El Negro”的身體運回到了非洲大地。博茨瓦納政府為他舉行了隆重的國葬,《博茨瓦納日報》稱這是非洲團結勝利的象征(a sign of victory and unity for Africa)。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2002年。莎提· 巴特曼(Saarjite Baartman)是一位活著的時候就被帶去歐洲像動物(或怪物)那樣巡回展示,25歲病死他鄉後屍體又被製成標本,在法國人類博物館展出了200年的非洲女性。她的祖國南非經過7年的不懈努力,終於在2002年8月讓她魂歸故土。

中國的孫子兵法中有一計:“借屍還魂”,後來成了一個有點帶貶義的成語。但在這件事情上我們看到了非洲各國人民和政府表現的堅定、一致、不屈、尊嚴,他們借要回一具被屈辱對待的同胞屍體,來還非洲人民自由、自立、自信、自強之靈魂。

我不知道該不該提一提另外一件與同胞屍體有關的新聞:前兩年,在美國有一個人體展覽,其中展現了去了皮的華人屍體。展覽每到一地都受到當地華人的強烈抗議。經了解,這些供展覽用的華人屍體是中國大連某家公司的產品。知道那個公司老板是如何為自己辯解的嗎?他說:屍體是本人自願捐獻的;屍體加工成標本使用的德國技術是最先進的;公司為把屍體加工成標本的成本是很高的(包括支付德國技術的費用)。我真不願去理會這樣的一派胡言,我隻相信:出賣同胞屍體也就意味著出賣自己的靈魂;不能善待故去的同胞,也就會讓別人輕視還沒有故去的同胞;既然有中國人在借同胞屍體賺錢,那麽全世界的華人都要為此付出代價;如果僅僅為了賺錢什麽事都敢做,甚至對自己的惡行還大言不慚,那麽這樣的民族與行屍走肉又有什麽兩樣?

讓我們效仿非洲,也來個“借屍還魂”吧!


附:"El Negro"的碑文

“El Negro”

“一個黑人”
他是非洲的兒子

逝於1830 年
死後被運到歐洲
2000年10月他重返非洲大地

2000年10月,“El Negro”作為一個非洲人,他的身體運抵博茨瓦納。1992年,阿豐斯· 阿塞林(Alphonse Arcelin),一位出生於海地後移民到西班牙的有非洲血統的醫生,提請非洲和全世界關注一件在西班牙的班約勒斯(Banyoles)博物館陳列著的展品-“El Negro”。1997年,非洲統一組織正式呼籲西班牙將“El Negro”的身體送還,並提議由博茨瓦納代表非洲接受“El Negro”的身體並重新安葬在非洲土地上,博茨瓦納欣然同意。

在過去的162年裏一直作為展品的“El Negro”原本是一個“Le Bechuana”(茨瓦納人:Motswana)。根據記載,1830年,他的屍體是被法國人維勞克斯(Verraux)兄弟倆:儒勒(Jules)和愛多得(Eduoard)從非洲運去歐洲的。正是他們在“Le Bechuana”下葬的那個夜晚把屍體從墳墓中盜走的。之後,“Le Bechuana”的屍體被陳列在維勞克斯兄弟在巴黎的商店裏。後又被出售給弗朗西斯· 達得(Francesc Darder),弗朗西斯· 達得死後又將“Le Bechuana”的遺體贈給了班約勒斯-西班牙巴塞羅那以北的小鎮。作為博物館入口處最醒目的展品,“Le Bechuana” 站立在一個玻璃櫥櫃裏,一手持著盾牌,另一隻手握著長長的魚叉。

(寫於:20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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