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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意

(2012-07-29 17:22:11) 下一個

    
      婚姻是神與人愛的關係的獨特表征,《聖經》曾經提到過,到複活之日,人就不再娶嫁,婚姻就完成了,人就再不需要尋覓伴侶,也不再感到孤單,因為一切都成就了,神人永偕。但婚姻在地上卻是神所設立的,是神命定的約,兩個人自主締結並共同堅守,婚禮上的一聲“我願意”回答的不僅僅是主婚人和對方,更是向天上的神表明心意,向觀禮的來賓宣告----宣告自己對這約堅守的決心。

      人的婚姻以愛為基礎,愛的最佳表達是靠著感覺。兩人的相戀是件奇妙的事,我們常常不能對所愛的人有什麽理性的分析,給出愛他的理由,就是奇妙地覺得想要和他相守一生。其實這種時候並不適宜就走向婚姻,感情的熱度需要沉靜的確認和時間的沉積來證明它不是衝動,不可以單單憑靠熱情和感覺就忽略很多重要的因素。因為婚姻自設立之日起就經曆人性的罪汙和軟弱對它的摧殘。回溯人類的愛戀史,從《詩經》時代到魏晉名士的浪漫愛情故事,從李唐的奔放到程朱的製約,婚姻始終獨具光芒,有著不可撼動的道德地位,但也同樣在人性的掙紮中屢屢被砸碎。查考舊時婚姻隻憑庚帖和媒妁就可以恬靜地度過一生,人稱之為枷鎖,其實人也不該忽視這種婚姻的基礎,它是在多人理性的審視和共同的層麵之上發出的邀請,是有其穩固性的。進入近代之後,人的自主意識空前強勁,婚姻自己作主,甚至不采納父輩尊長的建議,使自己的婚姻純然變作情愛的產物,其後的衝突和變數同樣非常大。每個時代婚姻有它的特色和薄弱,越是人性比較單純的年代,婚姻越穩固。在當今以金錢和虛榮為幾乎唯一追求的環境中,婚姻無疑成為很多人手中最大的籌碼,將婚姻完全交易化,擇偶完全功利化,忽略對人性全方位的珍賞,使婚姻的基礎摻雜了太多目的性,缺失了真誠的愛慕,為日後的生活埋雷覆雪。
 
      婚姻的存亡不隨感覺而轉移,一但當初那種吸引之愛“逝去”,也隻能拘圄在感覺中,卻並不存在於婚姻裏。因為以愛而結合的兩者早已締結了更緊密的親情的紐帶,成為了血肉一體。聽起來缺乏浪漫嗎,這卻是最美婚姻無一例外的法則;實踐起來辛苦嗎,這卻大大好過尋覓數段姻緣帶給人的疲憊。人是順著罪性追求情欲的,故有很多人躑躅婚姻的殿堂之外,不願擔負這神聖的責任。也如同聲聲喊著為愛而活的人推崇衝破婚約,為自己的欲壑難填尋找支撐。人都是軟弱的,很多時候不能行己所願,卻行了己所不願。在婚姻中的軟弱和錯誤抉擇使自己和對方都在傷害中含恨,更延及無辜的孩童,給他們投下抹不去的陰暗。

      但願這末後混亂的世代中還有更多人願意維護婚姻的神聖,保護家庭的完整,享受伴侶帶來的寧息,共同見證這人世間最美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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