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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被美國警察點了名
晚上八點半左右,我正在KOHL店付款。忽然,商店的大喇叭響了,XX女士,請到櫃台來。
我的中文名字比較拗口,美國人隻要招呼我,通常都會走調。可今天大喇叭裏的美國人,聲音特別宏亮而準確。壞了,叫我幹什麽,到底出什麽事兒了?
交完錢,我一路小跑兒,直奔櫃台。一到櫃台處,我又糊塗了。這裏怎麽站著個美國警察啊?我到底犯什麽法了?
我的大腦快速運轉,我忽然想起了我的車。我這個2010年的日本車,經常該熄燈時還燈火通明的。莫非我的車驚動了警察?
美國警察荷槍實彈,我看著稍微有點兒腿軟。作為美國僑民,我的一舉一動都和咱的黃皮膚息息相關。作為中國人,我得有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勁頭兒才行。
故做鎮靜後,美國警察開始和我一問一答:
你叫XX?
是,我是。
你的孩子一人在書店,你在這裏逛商店,你不覺得不安全嗎?
美國警察一針見血,單刀直入,頓時把我嚇得一個趔趄。每次我來逛商店,都把小寶放到隔壁的書店裏。他在書店看書,我在商店試衣間裏臭美,各求其樂,誰都不耽誤誰。沒想到我的小聰明遇上了美國警察的金睛火眼,我心裏開始發毛。
按照美國法律,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自己在家。小寶剛過11歲生日,我明顯知道我違法了。但我轉念一想,又有了主意。我們這裏有個地區政策,四年級以上的孩子可以獨自一人呆兩個小時。對,我就用這個理由和美國警察周旋吧。
誰知美國警察根本不買我的賬:“走,和我一起去書店吧。”
去書店,我不怕。但去那裏到底會發生什麽,我一點兒把握都沒有。我開天辟地頭一回遇到這種事兒,我心裏真是七上八下的,也有點兒怕。我不怕別的,就怕美國警察說我違法,然後再把我的小寶子送到別人家去撫養。一想起這個,我腦袋轟的一聲。我怎麽到的書店,我是先邁的左腿還是右腿,我全都不知道了。
周日的晚上,靜悄悄的書店根本就沒什麽人, 我家小寶就是在空蕩蕩的書店裏被商店經理發現了。當然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等我到了兒童閱讀區時,天哪,三個警察圍在一個桌子前正在說著什麽。
例行公事,美國警察肯定要問我姓名地址電話什麽的。我拿出駕照,如實上報之後,我開始緊張地等待美國警察給我判罪。我家小寶驚動了三名警察,我的罪真夠大的了。一想到這兒,我的頭皮開始發麻。
當媽的真不容易,我的心裏明明在敲鼓,我還得故做鎮靜。在孩子麵前,我得假裝堅強才對啊。當美國警察審問我時,小寶正坐在一個小椅子上,安安靜靜地看書呢。平時我總教育孩子,無論發生什麽,都要保持鎮靜,不要失態。看來我的說教在小寶身上起作用了,孩子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一旦鎮靜下來,我馬上就有了底氣。我微笑著麵對警察,準備接受他的處置。
出乎預料,美國警察雷聲大雨點小,簡單批評了我幾句,他們就集體撤退了。
今天我被美國警察點了一下名,盡管很緊張,但我的小寶保住了。我,雖敗尤榮,哈呀哈!
11/3/13 11:54PM
我有二女兒,她們已經19 和20,當她們小的時候,我絕對不讓她們孤單留在任何地方,甚至現在,我經常留意她們的去向,教養孩子,不能忽略,怕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勸告妳,以後多關心這事 ,不要等到出事才後悔 !
心懷歹毒之人對孩子下手的方法五花八門,最最恐怖的就是讓孩子悄無聲息地,乖乖地跟著別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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