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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村的<<憤怒>>
因視野和書籍來源都有限,我幾乎沒讀過北村的小說。我隻知道,他是電影<<周魚的火車>>原作者。既然我喜歡周魚的故事,我想我就應該喜歡北村的小說。
讀了北村的<<憤怒>>,這位作家果然沒讓讀者失望。尤其是他為本書做的自序,更是說到了我的心坎上:“今後的作家若沒有信仰是絕對寫不下去的,即使寫下去,也終會淹沒在自己黑暗的自言自語中”“網民在網上的‘集體’創作,無論作者和讀者在狂歡後都限於更深的孤獨之中”。僅憑這兩句話,我想我已經認同了這位作家。於是,我毫不猶豫地翻開了這本書。
早在2004年,作家餘傑就寫過這本書的書評。時隔七年之後,我才讀到這本書。這是多麽大的差距啊。我恍然覺得,我虛度了光陰,在我不小心時,我把時間弄丟了。當我今天有幸撿起這本書時,我竟有種失而複得的驚喜。
故事的引子是,主人公李百義的養女在二十歲時愛上了他這個養父。為了說服養女放棄這份感情,他給養女講了自己苦難的家事。在主人公李百義的生活中,有三件事讓他憤怒不已:一,為了維生,他母親和村幹部公開在家裏幹那事,而這一切居然讓他親眼看見了。他憤怒,母親為何這樣糟蹋自己,二,他親眼看見妹妹春兒先在色情場所賣身,後在車禍中喪生。三,上訪的父親被不明不白打死了。
為了給冤死的父親報仇,主人公殺死了公安局刑偵科隊長,然後他隱姓埋名遠走高飛,直到遇見領養的女兒李好。毫無疑問,這是小人物的故事,這是小人物的悲劇。能為小人物呐喊的作家,值得大眾敬佩。
正如作家在序言中所談及的那樣,“今後的作家若沒有信仰是絕對寫不下去的”。在這部小說中,讀者可以很容易就能看到作家的信仰歸處。因為在小說中,作家反複用<<聖經>>中的一個故事提醒讀者思考:在這個世界上,到底誰是罪人?
故事的結尾,我們發現,不僅殺人犯是罪人,就連通緝殺人犯的公安幹部也是罪人-------因為他曾是殺死主人公父親的幫凶。在故事起起伏伏的述說中,作家借用男主人公的口吻,說了一句<<聖經>>中的最基本道理:這世上,沒有完美的人,大家都是罪人。
北村的<<憤怒>>喚醒了我的良知,小人物的悲歡離合,值得我們好好關注。
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