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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不知道“孔子學院”的真相:洋人數錢數到手軟

(2009-12-25 19:15:44) 下一個


  “孔子學院”的實質是什麽?

  “孔子學院”的概念脫胎於德國的“歌德學院”。隨著所謂的“漢語熱”升溫,在外國辦“孔子學院”的念頭從一些人腦子裏冒了出來。冒出這個念頭也好,真地去洋人那兒辦個把“孔子學院”也好,本身倒也不見得是壞事。但問題是,洋人的東西,到了中國往往就會變味兒。於是,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經大躍進式地建了40多所“孔子學院”,到2010年,據說全世界的“孔子學院”要達到100所。

  前幾天,薛湧先生在他的博客上發表文章,批評了“孔子學院”。據他估算,在美國建一所“孔子學院”起碼也要幾百萬美元。中國這樣一個窮國,卻要大把大把地往富國扔錢,實在讓他有點兒想不通。薛湧的看法,我完全讚同,我還要說:“孔子學院”實際上是一個騙局。

  “孔子學院”是描著“歌德學院”來的,“歌德學院”在全球大約有120多家分院,在北京也有一個。我們不妨拿“歌德學院”和“孔子學院”做一個對比。

  一 “歌德學院”的是怎麽建起來的

  德國要在北京建“歌德學院”分院,但這個分院不是德國人想建就能建的。為了建這個分院,德國政府要和中國政府簽署一個協議。下麵我們就看看這個協議的主要內容。

  『發布時間』1988年3月25日

  『生效時間』1988年3月25日

  『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歌德學院分院的議定書

  以下是協議的要點:

  第一條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一所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歌德學院分院。

  二、這所分院的名稱為“歌德學院北京分院”(以下簡稱分院)。此名稱可在校牌、信件往來和其它類似場合中使用。

  三、自本議定書生效之日起,該分院在為期三年的過渡時期內,院址將暫設在北京外國語學院之內。關於該分院的永久性地址的規定見議定書第十一條。

  第二條在條件成熟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亦將考慮在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境內,建立一所旨在促進漢語教學的類似機構。屆時,將通過外交途徑另行商定。

  第三條分院及其一切有關人員,在辦院過程中,必須尊重中國教育主權,遵守中國法律及其有關規章製度,不得從事本議定書所規定的任務以外的其它活動。

  第四條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委托國家教育委員會對分院執行本議定書的情況進行監督。分院院長將預先及時向國家教育委員會報告分院的一切重大活動。

  二、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政府委托設在慕尼黑的歌德學院,對分院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

  一、在分院設立院務委員會,由中方和德方各自派出三名代表組成。德方的代表為院長以及二名在分院工作的德方教師;中方代表為副院長和二名由國家教育委員會任命的專家。院務委員會設中方主席和德方主席各一人;主席人選由各方從代表中指定。在本議定書生效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德意誌聯邦共和國駐華大使館相互通知各自任命的代表名單;雙方均有權根據需要更換本方代表。

  二、院務委員會每年舉行兩次委員會會議。會議議程由雙方在會前商定。每次會議輪流由中方和德方的主席主持,主持人不得自行改變事先商定的議程。主席因故不在時,由擔任會議主席的一方從本方代表中指定一人代理。

  第八條

  一、分院設正副院長各一人。正院長由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派人擔任。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和監督該院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執行院務委員會的決議並對院務委員會負責;製訂和實施具體教學計劃;代擬分院中、長期工作計劃;向院務委員會會議提交有關分院工作情況報告;簽署結業證書、學習證明或相應文憑。院長不在時,由德方指定在分院工作的德國同事代行職權。

  二、院長可就與分院活動有關的問題直接或通過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的外交代表機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管部門進行交涉。

  三、副院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人擔任。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正院長進行工作。副院長不在時,由中方指定有關的中國同事代行職權。

  第十條

  一、除院長之外,根據需要,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政府在商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同意後,還可派遣適量的德方雇員從事在本議定書第五條中所規定的活動和管理工作。

  二、由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派到分院的所有人員,包括院長及其它所有德方教師、工作人員均不享受外交特權及豁免權。

  五、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簽訂的關於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第十九條第一款同樣適用於分院的德方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

  一、如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政府決定在中國為分院建造一棟永久性樓房,其中包括辦公、教學用房和教師、工作人員公寓,其相應的費用由德方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將在尋找合適地皮及其開發利用方麵,提供必要的幫助。

  二、在過渡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以出租的方式,向分院提供一處合適的辦公與教學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亦為德方派遣到分院的人員,在租用合適的住宅方麵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如果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決定長期租用辦公、教學用房和住宅,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亦同樣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十二條

  一、分院為開展本議定書規定的活動所需的設備費,儀器費,教材費,圖書資料費和德方教師、工作人員及聘用當地人員的工資及其它一切有關的經費,由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政府通過慕尼黑歌德學院負擔。

  二、由德方出資為分院購置的儀器、設備及其它物品,屬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所有。

  三、德意誌聯邦共和國政府負責修繕由中方提供的位於北京外國語學院的臨時教學與辦公場所並承擔相應費用;這處場所修繕後的房租問題,另行商定。

  “歌德學院北京分院”現在的地址是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2號數碼大廈B座17層

  二 對“歌德學院”的分析

  既然是辦一個學校,而且是一國在另一國辦學,從上邊的協議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件事涉及到這樣五個問題:

  1.國與國之間的所有事務都是外交事務,也就是說,A國(或該國的機構和個人)要在B國幹什麽事情,一定要得到B國政府的認可和同意才行。最簡單的例子是個人出國旅遊:你要去一個國家旅遊,一定先要得到對方政府給你的簽證,否則你哪兒也去不了。“歌德學院”要在中國北京辦分院,一定先要得到中國政府的同意(上述協議第一條第一款);而且,“歌德學院”在中國的所有事務和業務活動要靠兩國政府間的協議來約束。

  2.既然是兩個國家間的事情,那就自始至終貫穿一個原則:對等原則。既然你要在我這兒建一個推廣德語和德國文化的機構,(時機成熟時)我也要在你那兒建一個推廣漢語和中國文化的機構(第二條)。

  3.教育是意識形態領域的事,所以中國政府要直接派人進駐“歌德學院”,並行使一定的權力(第三條、第四條第一款、第七條、第八條)以維護中國的教育主權。

  4.既然是辦一個學校,就有教學和辦公場地、教學設備等問題。協議對這些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5.既然是辦一個學校,就有師資和管理人員的問題。協議對相關人員的待遇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三 看看“孔子學院”

  我們先來看看歐洲第一個“孔子學院”成立的報道:

  歐洲首個孔子學院

  (2005年2月)18日,歐洲首個孔子學院——北歐斯德哥爾摩孔子學院在斯德哥爾摩大學中文係掛牌成立。參加掛牌儀式的人坐滿了大教室,他們幾乎人人都講著一口流利的中文……

  對於所有在瑞典學中文的人來說,這確實是個令人激動的日子。北歐孔子學院首任院長、斯德哥爾摩中文係主任羅多弼在致辭中的第一句話就是:“北歐孔子學院的建立是瑞中文化交流和學術交換曆史上的重大事件!”

  當斯德哥爾摩大學副校長卡雷·布雷默和中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國慶一起揭開“孔子學院”的牌匾時,全場爆發出熱烈的掌聲,然後是香檳酒杯的碰杯聲。

  ……

  北歐斯德哥爾摩孔子學院理事長、上海複旦大學國際文化交流學院院長朱永生教授對記者說,複旦大學將對北歐孔子學院進行全麵支持。他說,從2005年開始,複旦將不定期地派專家學者來孔子學院講學,協助舉辦各類漢語比賽,麵向社會尤其是瑞典企業界開設短期漢語培訓班。

  再看美國的一個“孔子學院”成立的報道:

  新華社紐約(2005年)9月14日電:14日下午,正在陪同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聯合國成立60周年首腦會議的國務委員唐家璿在紐約為“華美協進社孔子學院”揭幕。

  華美協進社成立於1919年,是美國第一個致力於傳播中國文化的機構。該社於今年6月與中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簽署合作共建“華美協進社孔子學院”的協議。

  從以上兩則報道,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和“歌德學院”不同,海外成立的“孔子學院”並不是以國家間的協議為根據的。如果有國家間協議,“掛(揭)牌儀式”上應該有兩國政府代表出麵。出現在瑞典的張國慶根本不是國家公務員,而在“華美協進社”,唐家璿隻能認為是以個人身份參加掛牌儀式的。

  第二,“孔子學院”的主辦權可能不在中方(瑞典“孔子學院”院長是瑞典人,而非中國人)。

  第三,“孔子學院”根本沒有校舍,所謂的“孔子學院”不過是在國外某個大學的某個係或某個民間團體那兒掛塊牌子而已。

  根據以上三點,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為什麽“歌德學院”需要兩國政府的協議,而“孔子學院”不需要?答案是:“孔子學院”根本就不是一件實實在在的事情,而是一個大不泡泡。

  從近兩年的宣傳中,我們得知,中國大張旗鼓、轟轟烈烈地在人家外國建了40多所“孔子學院”,怎麽沒見人家的“托爾斯泰學院”、“莎士比亞學院”、“但丁學院”、“川端康成學院”殺進中國?難道洋人忘記了“對等原則”?我們豈不是占了大便宜?

  其實洋人一點兒不傻,他不搭理你,無非是兩種可能:要麽他(對方國家政府)知道,“孔子學院”是中國“國家漢辦”吹的一個大泡泡,要麽他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洋人會想,你(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向我(政府)提出建“孔子學院”的要求,也不要求我提供一個專門教漢語的場所,這樣,我的教育主權沒有受到影響,你的教育主權也沒有任何體現,我幹嗎要搭理你?再則,你不就是在我已有的漢語教學機構掛塊牌子嗎?沒準兒你還會派個教師或專家幫我教教漢語。這不過是某個已有的協議允許的正常的民間往來。你(“國家漢辦”)要願意把它吹成一件大事,你就吹唄。

  掛了“孔子學院”牌子的那些地方(瑞典大學中文係等)首先會跟它的政府想到一塊兒去。它首先要想的是,答應掛塊“孔子學院”的牌子,是否會讓自己的政府不滿,結論是“不會”。接受中國某大學派來的教師,也是正常的。另外,“漢辦”還給我錢,幹嗎不幹?於是它就同意掛上這塊牌子了。這事兒並不需要向政府匯報。

  做個類比。我有一個美國朋友,有一天心血來潮,跟我說:我送你一塊牌子,上麵寫的是“五角大樓”,你把它掛在你的書房裏;你要是掛了,我就給你100美元。我也許會接受這塊牌子和100美元。如果他說他是在弘揚美國的霸權主義,別人隻會認為他是開玩笑。

  四 “孔子學院”的實質

  “孔子學院”是沒有法律保證、沒有校舍、沒有教師的“三無學院”。

  所謂“沒有法律保證”是指“孔子學院”沒有國家間條約或協議的保證。在國外建“孔子學院”也有協議,簽約的一方(中方)要麽是“國家漢辦”這個事業單位,要麽是某個大學(甚至是某大學的某學院);簽約的另一方(外方),要麽是某大學的中文係(或類似院係),要麽是“華美協進社”這樣的民間社團。

  “沒有校舍”是“孔子學院”的共同特征。所有的“孔子學院”都隻是在人家已有的單位掛塊牌子,無一例外。“漢辦”總是使用“掛牌”這個詞,倒也恰當。

  “歌德學院”共有3000多個員工,而“孔子學院”可以說一個教師也沒有。“孔子學院”的教師是這樣派的:“漢辦”跟國內某個大學教“對外漢語”的院係說,你派個人去某某“孔子學院”教書吧,這個學校也許就派個人去。派去的這個人,也許在那兒呆個一年半載,也許呆個三五天,因為他有他的正事。有時候也許根本沒有人去,在韓國首爾,掛在“韓中文化協力研究院”的那塊“孔子學院”的牌子下,沒見到中國人的影兒!那可是全球第一家“孔子學院”!

  如果說“孔子學院”招牌下一點兒實在的東西沒有,那也有點兒冤枉。“孔子學院”的實質性工作是:中國大學的對外漢語院係向國外有漢語教學的地方派漢語教師或專家,這些教師在那裏從事教學、教材、課程設計等方麵的工作。現在,中國有對外漢語教學的學校有幾百所,它們都與國外院校(院係)有校際交流關係。隻要雙方達成協議,中國的學校隨時可以派教師出國教學。這個工作,中國已經做了幾十年了。以往出國教書,隻要帶上必要的資料就行了,現在則可能還得扛塊“孔子學院”的牌子。

  現在我們知道,所謂的“孔子學院”和漢語教學方麵的校際交流根本沒有區別。不對,我差點兒忘了,“孔子學院”和校際交流有一個重大區別:在校際交流中,中國派教師,洋人往往要付工資的;“孔子學院”是我們付給洋人錢——畢竟人家掛了我們的牌子!

  說到這兒,又有一個問題出現了:“國家漢辦”並非不了解以往校際交流的做法,可它這會兒為什麽哭著喊著要給洋人送錢呢?我有這樣一個疑問:如果這錢不是從國庫裏拿出來又從它手裏過一下的話,如果讓它自籌資金(隻要不到國庫去籌就行)的話,或者雖然是國家出錢但不讓“漢辦”過手的話,“國家漢辦”還會有這麽大的勁頭嗎?

  關於孔子學院我不時地聽到,您的分析很好,看來在海外大建孔子學院並不是政府的主意。所謂“國家漢辦”雖然名稱上有“國家”二字,但據我所知,它隻是教育部的一個事業單位,並不代表政府。那麽為什麽建孔子學院的錢要由國庫裏取出來經過“國家漢辦”的手送到洋人的腰包裏去呢?我還是想不太明白。不錯,我們是應該推廣漢語,是應該弘揚中華文化,但像這麽個推廣和弘揚法,恐怕隻能是把國家的錢胡造了。依我看,還是把有限的銀子用到解決我們國內兒童失學等問題上更值得。曆史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不管是推廣漢語還是做其他什麽事情,大躍進式的做法是不會取得好的結果的。可是為什麽大躍進的做法最開始總會受到鼓勵呢?
作者: 匿名    京港台時間: 2009/12/26 10:14

聽在某孔子學院工作的一位法國朋友說,中國出一半的錢,另一半由當地出。
作者: 匿名    京港台時間: 2009/12/26 10:42

基本上是在放屁
作者: eztomcat    京港台時間: 2009/12/26 10:50     標題: 什麽鬼話??

中國已經大躍進式地建了40多所“孔子學院”,2010年,據說全世界的“孔子學院”要達到100所。??????

孔子學院世界分布圖
http://www.hanban.edu.cn/kzxy.php   
    孔子學院是中外合作建立的非營利性教育機構,致力於適應世界各國(地區)人民對漢語學習的需要,增進世界各國(地區)人民對中國語言文化的了解,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教育文化交流合作,發展中國與外國的友好關係,促進世界多元文化發展,構建和諧世界。

    孔子學院開展漢語教學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麵的交流與合作。所提供的服務包括:開展漢語教學;培訓漢語教師,提供漢語教學資源;開展漢語考試和漢語教師資格認證;提供中國教育、文化等信息谘詢;開展中外語言文化交流活動。

    截至2009年10月,全球已建立282所孔子學院和241個孔子課堂,共計523所,分布在87個國家(地區)。孔子學院設在84國共282所,其中,亞洲28國70所,非洲15國21所,歐洲29國94所,美洲11國87所,大洋洲2國10所。孔子課堂設在25國(緬甸、馬裏、巴哈馬隻有孔子學院課堂,沒有孔子學院)共241個,其中,亞洲10國27個,非洲2國2個,歐洲7國34個,美洲5國176個,大洋洲1國2個。

    各地孔子學院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展豐富多彩的教學和文化活動,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辦學模式,成為各國學習漢語言文化、了解當代中國的重要場所,受到當地社會各界的熱烈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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