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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難做,這是放之四海而皆然的道理。而在如今的年代裏,寫作短篇小說更是不劃算的買賣。提一個問題,您知道在美國三大科幻雜誌發表一篇科幻短篇小說,能拿到多少稿費嗎?
答案會讓你大吃一驚。《阿西莫夫科幻雜誌》、《類似》、《奇幻與科幻小說》的稿酬標準都極其相近,短篇小說的稿酬比起中篇小說要優厚一些。其中,《阿西莫夫科幻雜誌》給7500個單詞以下的短篇6美分/單詞,單詞數多於12500的中篇就隻能拿到5美分/單詞了,介於兩者之間的,統一價450美元沒得商量。《類似》的稿酬標準高於《阿西莫夫科幻雜誌》,短篇稿費是6-8美分/單詞,單詞數多餘1萬的中篇能拿到5-6美元/單詞。今年剛剛從單月刊改成雙月刊的《奇幻與科幻小說》的稿酬標準則更高一些,是6-9美分/單詞。當然,這些標準都是針對踏入科幻圈的新人而言,像羅伯特·索耶那樣的著名作家應該會享受一些優待政策。
將上述的稿酬標準換算成人民幣,能讓讀者更清楚地知道美國科幻作家們創作短篇所要麵臨的經濟困境。且以7美分/單詞的稿酬標準為例,假設作家寫作5000單詞的一篇作品,收入是350美元,按照現在的匯率,隻相當於2390人民幣。而按照美國官方的統計數據,2008年美國25歲以上的勞動者的人均收入是3.2萬美元,這相當於每天收入90美元。假如科幻小說家要以創作短篇小說來達到美國勞動者的平均收入,他(她)差不多就需要每四天創作一篇5000單詞的短篇小說。將英文譯成中文,以我個人的經驗而言,這大致等於一萬漢字,各位可以捫心自問一下,你是否能在四天裏寫出一篇萬字的短篇?
但你還要考慮到多種因素:美國隻有寥寥幾本刊登科幻短篇小說的雜誌,可以發表短篇小說的地方並不那麽充裕;你也無法保證自己寫作的每篇作品都能成功地賣出去;寫作之事並不是流水線上焊接元件一樣的機械性工作,你無法保證每天都思如泉湧,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斯蒂芬·金那樣幾十年都保持旺盛的創作力。
當然,從理論上來說,短篇小說的收益並不止這些。由於歐美每年都會出版不少科幻短篇集,有些發表於雜誌上的作品可以再賣一次,獲得一筆稿費。而當科幻作品在國外譯介發表,也會有一筆小收入。
但總體而言,對於美國科幻作家來說,想要靠賣短篇小說為生是一件不太現實的事。他們多數人都會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比較多見的是在大學裏教課,比如《冰淇淋帝國》的作者傑弗裏·福特就在社區學院裏任教。
此外,長篇小說給科幻作家帶來的經濟收益也相當有限。對於大部分作家而言,賣出小說時得到的預付金就是他們的全部收益,隻有那些暢銷小說家才能從不斷重印的作品中拿到高額版稅。根據作家托比阿斯·巴克埃勒所做的一份調查,美國作家在出版首部長篇小說時拿到的預付金中位數隻有5000美元,而在出版多部小說後,預付金平均僅僅達到1.25萬美元,也就是說,這些作家每年需要寫上兩部半長篇小說,才能達到美國人的平均收入線。
斯蒂芬·金在他的短篇集《骷髏黨》(Skeleton Crew)的引言裏,說了這麽一個故事。斯蒂芬的一位朋友說他寫短篇故事是吃力不討好,比如他在《花花公子》雜誌上發表了一個故事,稿費是兩千美元,但扣除經紀人的傭金、業務經理的費用、百分之五十稅率的高收入所得稅和聯邦稅後,真正拿到手的隻有769.5美元,而斯蒂芬為了寫這個短篇花費了一周時間,賺得比紐約的一個水管工的周薪都要少。(這個故事發生在1983年,當時斯蒂芬·金已經躋身於一流暢銷作家之列,屬於高收入人群。1981年上台的裏根總統進行稅製改革,將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從70%下調到了50%,並最終在1988年調整至28%,而目前美國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是35%)
然而,“錢不是最重要的”。斯蒂芬是這樣說的:“話說回來,你也不能滿腦子隻想著錢,想著每小時可以賺多少,年薪多少,甚至這輩子會有多少錢,否則你跟一隻猴子就沒有兩樣。最後你甚至不是為了愛而賣命工作,雖然能夠那麽想是最好。你拚命工作,隻因為不工作無異於自殺。盡管寫稿實在很累,但我得到的補償卻是威特那種人無法理解的。”
最後,借斯蒂芬·金的這一席話,與各位科幻愛好者、創作者和翻譯者共勉。
華人記者或媒體從業者的收入也不高。據說連出版商都掙不到什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