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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除掉利益的因素,交友首先要“臭味相投”。這裏所謂的“臭味相投”並不是貶意的,而是交友兩人的性格與人生觀高度相符的代名詞。我一直相信,人和人交往中有一種叫chemistry的東西。隻有chemistry相符的人,才有可能成為摯友。
比如,在朋友的大型聚會上,麵對一屋子的陌生男女,你肯定不會和所有人都嘻嘻哈哈地笑臉相迎。否則,你不就成了“賣笑”的啦。能和你對視並開心聊上幾句的人,說不定會是你今生的有緣人。或者是聲音,或者是容貌,或者是莫名其妙的似曾相識,確實會讓兩個陌生人彼此慢慢走近。
如今的人們,精神網絡高度發達,大家再也不是靠拍腦殼做決定的二百五了。人一複雜,就充滿了無法預知的變數。今日為友,明日為敵,後日為陌生人的尷尬,很難避免。這樣的結局也確實讓人深感悲涼。畢竟曾相識,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不過,假如來個腦筋急轉彎,換位想想那些衝出婚姻圍城的歡喜冤家們,心裏又忽然釋然。如今這世道,離婚的都不罕見,即使和誰掰了,估計天肯定塌不下來。不過,用笨辦法想想,人們無論做什麽事情,既然投入了時間,總是希望會有所收獲的。退一步想,假如你沒能收獲友情或者長久的婚姻,但假如你能收獲一些感悟和教訓,這也是很難得的。
說到我本人,自己應該是個重感情的人,但我絕不是一個讓朋友泛濫成災的人。有時候,為了心靜,我會刻意讓自己處於真空狀態。多年前,我背過一段大學生寫的小詩,基本可以概括我的交友原則:不是我的,/我絕不奢望/屬於我的/我絕不放棄。
問題是,判斷哪些人屬於不該放棄的朋友,明白哪些人隻是自己人生中的過客,這,是需要動用些智慧的。假如智慧不夠,我隻能靠直覺了。
說來你可能不相信,我今生最好的朋友曾經是我的“敵人”。我與她相識於朦朧少年時,這麽多年過去了,當年經常“刁難”我的她,卻一直關注著我歪歪扭扭的腳印。多年前,我看過一部感人的情感電影“beaches”,劇中的那兩位從小就相識的姐妹倆兒,時常會讓我想起我的這位朋友。
聖經中經常提到偽先知。其實,除了宗教中的偽先知,這世上肯定會有假朋友偽敵人一說。足球評論員李承鵬寫過一本情感小說“你是我的敵人”。讀罷全書,我恍然大悟,這敵人,實際上卻是主人公的大愛。
多麽不可思議呀,我的摯友曾經是我的死敵。捐棄前嫌,化“敵”為友,這該是一件多麽令人開心的事情。但願在這個世界上,會有越來越多的“不打不相識”的人會成為朋友。
4/2/09
看大家在談論友情,俺的手也癢癢了,也湊熱鬧寫寫交友啥的。寫東西是需要靈感的,俺這幾個字就是及時記下心裏話而已。千萬別對號入座。寫完後,俺的大腦又是真空狀態了。謝謝大家對俺寫的文字的評語,每個評論都賊拉拉的寶貴,我都一一拜讀了。因為確實忙,無法一一回複。我先欠著,以後有時間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