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我與公婆的緣分(一)

(2011-02-27 05:59:39) 下一個


我與公婆在一起生活了十年。是的,在同一個屋簷下。在這十年裏,我與公公婆婆一共分開了三次。第一次是 2004 年的春天,他們倆回國探親了三個星期。第二次是 2006 年的夏天,在我的強烈要求下,讓婆婆回國住了兩個半月。當時是因為我父親也在這裏的緣故。如果婆婆一直在家的話,我父親會覺得他來美國對我的幫助不大,因此他來美國的意義不大。第三次是 2008 年的秋天,也是回國探親了三個星期。盡管這次我父親又來了,盡管我如法炮製,盡管我向婆婆描繪出在國內過春節的美妙情景等等,可這次婆婆軟硬不吃,還是隻過了三個星期就與公公一起回來了。所以我想想這些年的經曆,尤其是能與公公婆婆在美國住這麽久的經曆,也就隻能解釋成:我與公公婆婆的緣分不淺。

是的,緣分不淺。每每看到電視、網絡、雜誌等等討論婆媳關係時,我都會在心裏這樣說。許多相似的因為家庭小事爭執的情景都在我們家出現過。很難用幾句話來歸納或者總結婆媳相處之道。每當有朋友問起我如何與婆婆相處這麽久時,多半我會回答說,可能我們上輩子的緣分夠,所以這輩子該吵的架都炒了,隻是沒有吵散而已。

我與婆婆並不是相見就投緣的那種,相反,我們第一次見麵的經曆並不愉快,至少在我這方麵看來如此。公公婆婆那個年代的人都有很強的事業心。我先生弟兄三個,全都是在很小的時候被送到了奶奶或者外婆家。我先生是老二,在 11 個月大時讓奶奶帶到了江蘇老家,一直長到六歲才回到父母身邊上學,其間公公婆婆並未看望過一次。當我第一次去我先生家時 ( 當時是男朋友 ) ,下午火車到了他家所在的小城。那個時候是學生,都是坐的硬座。我是坐了一通宵的火車,然後又轉了一趟才到的。沒想到到他家後,他父母還未下班。等他媽媽 ( 也就是我未來的婆婆 ) 下班後,桌上隻有稀飯、饅頭和兩碟鹹菜。這下就讓我這個從小在父母家嬌生慣養的大小姐受不了了,好歹吃完飯後,立刻通知我先生我要走了,不會留在他家的。我先生隻好賠著小心,好不容易勸我留下來住了兩晚。總之,第一麵我和婆婆互相都不覺得投緣。後來,結了婚,生了孩子,中間又發生了好些事情,我與公婆是漸走漸遠。當時,我覺得我的公公婆婆隻顧自己的事業,對他們很不理解。另外他們對待孩子的態度與我父母相比區別實在是太大了,讓我也不習慣。

我們來美國兩年之後,公公也有機會來到美國工作,這樣婆婆也一起來了。但是在不同的州。在我們出國之初,公公婆婆曾在經濟上給了我們很大的資助,因為當時公公已經在新加坡工作了一段時間,稍有些積蓄。我和先生也非常感激,畢竟我們已是成年的子女,不應該再拿父母的錢了。可是,等我們真正地住在一起時,生活習慣的不同,兩代人對生活理念的不一致以及在如何教育我們孩子的問題上,我們還是衝突不斷。


我與公婆的緣分(二)
我與公婆的緣分(三)

[ 打印 ]
閱讀 ()評論 (6)
評論
雪楓博客 回複 悄悄話 風行水上,謝謝來訪和評論,也謝謝你的直率。我婆婆當時的確做得不夠好,因為我知道,等我未來的兒媳第一次來我家時,我肯定會好好款待的。
風行水上 回複 悄悄話 這和所謂的忙事業沒關係,是做人太不行。一個小縣城那個年代什麽大不了的事業?人家農民也好,上至高官也好,不會這樣待人的,何況還是未來兒媳。
風行水上 回複 悄悄話 你公婆說句實話,是人不怎麽樣,對人冷漠外加有點兒自私,我見過一個這樣的父母。
雪楓博客 回複 悄悄話 idforyou, thank you for your comments. Yes, trying to be a good girl...in front of mother-in-law.

綠色的啊哈,謝謝來訪.雖然事實並不象你所想象的那樣,但你說的話還是有一定道理的,隻是言語有些刻薄.
idforyou 回複 悄悄話 Not easy! Good girl!
綠色的啊哈 回複 悄悄話 第一天見媳婦,就準備鹹菜饅頭,其實就是沒把你當人看
另外,沒結婚的女生不要入住男方家裏。你們發生性關係是一回事兒,但是入住男方家裏是另一回事兒。你這樣做就是擺明了讓婆家看不起你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