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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一生應該遺忘的十種人

(2010-04-22 20:07:25) 下一個

一、你曾經深愛的人——當這個人成為你心底的痛的時候,你一定要忘了他。愛一個人並不痛苦,痛苦的是愛你的人給你的傷痛。這種痛往往是刻骨銘心的,足以讓你痛上一輩子,所以你要忘了他。

二、曾經深愛你的人——他深愛你,可是你卻無法回應他。因此你對他有所愧疚,午夜夢醒時看到自己身邊躺著自己愛的人,想到自己的幸福,就更加覺得對不起他。他那麽好,待你那麽溫柔,比你愛的人更疼愛你,可是你就是不愛他。沒辦法,誰讓愛情本來就是沒有道理可言的。

三、你背叛過的人——你會怕他!他曾經那麽信任你,可是你卻辜負他的信任。這樣的他必定是恨著你,更有可能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詛咒你。也許忘記隻是逃避,也許你終究要麵對他,但能夠忘記也是一種幸福。

四、你最恨的人——不要去恨一個人,那是對自己的折磨。我們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微不足道的人來折磨自己。你在恨的同時,也磨去了自己心中原有的善良和仁慈,你會覺得所有人都對不起你,你就會看不到很多美好的東西。用你的快樂去交換恨一個人的權力,不值得。

五、你愛他,他卻不愛你的人——為什麽他不愛我?為什麽他要選擇她?為什麽我那麽愛他,他卻從來不回應我的愛?不要再去問為什麽,因為很多事情不需要理由,不愛你就是不愛你,不是你不夠好,不是你比不上她,也不是他感受不到你的愛,是因為他不愛你。還是忘了他,太多的為什麽隻會讓你變成有一個自怨自艾的女人。

六、讓你恐懼過的人——你怕他,夜深人靜時,自己獨處時,在陌生環境時,你就會想到他。怕他會突然出現,怕他會傷害你。你想恨他,卻又不敢恨他。那就忘了他吧!無論他曾對你做過什麽,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我們不應該向過去臣服。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至少要學著往前看,不是嗎?

七、你想提出分手,卻被他搶先一步的人——遇到這種人,隻有兩個字:“鬱悶”。你本來可以很灑脫地和他說“拜拜”。可是他卻比你快了一步。即使事後你怎麽補救,別人隻會認為你隻是在死撐。唉!這種丟臉的事情還是忘了吧!

八、你暗戀過的人——你在遠處看著他,你偷偷打探他的消息,你給予他關心。他卻毫不知情,最後你還要在原地祝福他和別人要永遠幸福。用這種自虐的方式蹂躪自己的感情,這樣的感覺是人恐怕都不想再經曆一次。

九、你們明明相愛,卻不能廝守的人——我們相愛,這是無用質疑的。可是我們卻又有很多的理由不能在一起。比如我父母不喜歡你,而我是一個很孝順的人;比如我要對另外一個人負責,因為我是一個有擔當的人;比如你的個性並不適合我,將來終是要分手,倒不如現在好聚好散。太多太多的理由讓我們不能在一起,因此我們隻能互相忘記。

十、為了某些原因,你不得不放棄的人——放棄的時候義無返顧,放棄過後有遺憾卻不後悔。哪怕再選擇一次,還是會放棄。我們即使充滿了無奈和抱歉,但已經無法回頭。因為我們早已決定了自己的方向,不會為了某個人還改變自己的未來。所以我們隻能對他說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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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perTheFox 回複 悄悄話 哎喲我的天,這剩下的能記住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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