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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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女兒, 再讓兒子到越南購買非法販賣的新娘?

(2014-03-19 05:00:35) 下一個
根據2013年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國“80後”的非婚人口男女比例為136:100,而“70後”的“剩男現象”則更為嚴重,非婚人口男女比例達到206:100。

中國男女性別失調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程度。

很多人認為, 這都是計劃生育惹的禍。

這種簡單而直接的結論其實對計劃生育的政策有失公平。事實上, 國家為避免選擇性墮胎的行為, 早在計劃生育執行之初就明令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但是,在B超和墮胎都合法的前提下,根本杜絕選擇性墮胎在實踐上沒有太大的可能性。而且, 即便國家能做到對胎兒性別鑒定100%的禁止,還會有更為殘忍的殺嬰和棄嬰現象出現。所以歸根結底地說, 隻要國人不改變重男輕女的觀念, 就無法阻止選擇性墮胎和殺嬰棄嬰的行為, 隻要還有選擇性墮胎和殺嬰棄嬰行為存在,男女比例就會一天比一天更嚴重地失調下去。

重男輕女觀念的形成有很複雜的原因,有經濟上的,有文化上的,也有慣性思維和集體無意識式的盲從。但其中很重要的一點, 是國人的傳宗接代觀念。

照說國人那麽重視生命的傳承,應該更強調母親血脈才是, 因為從生物角度講,對誰是親生母親的史實紀錄要比誰是親生父親靠譜很多。但奇怪的是, 越是重視血脈傳承的國人就越是盼子心切,理由是:女兒生的孩子隨別人姓, 是外人, 兒子生的孩子隨自己姓, 是自己人。
原來,那麽多為生兒子而絞盡的腦汁和耍遍的手段,其實不是為了血脈,而隻是為了姓氏。“後代”不是血緣意義上的“後代”, 而隻是家族姓氏上的“後代”。

認為“有了男性後代家族才得以傳承, 隻有女性後代還是斷了根”,說到底這隻是咱們老祖宗犯下的一個常識性錯誤。 計劃生育的國策在很多地區不能順利執行, 常常是因為有那麽一大群生了迎娣生盼娣,生了盼娣生招娣, 直到生了一個代把兒的才肯罷休的民眾,寧肯冒死充當超生遊擊隊,也不願背“無後為大”的不孝罪名。城市居民不敢明著超生的,隻能把懷上的女兒打掉,或者把已經出生的女嬰殺掉或扔掉。這麽一來, 人口雖然控製住了, 但男女比例一天比一天失調,“老婆荒”眼見就要成為“饑荒”之後人類的第二個災難。賣淫,性暴力以及人口販賣等違法活動隻能會越來越難以遏製。


不就是一個孩子跟誰姓的問題嗎? 國家完全可以製定法律,強製性改變家族姓氏傳男不傳女的封建傳統。 比方說,硬性規定每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在注冊戶口的時候是隨父親姓還是隨母親姓, 以抽簽方式隨機決定,個人意誌不予以考慮,姓氏確定後不得隨意更改。以法律形式確保男人的姓氏和女人的姓氏具有同等的傳承機率。

肯定有人會懷疑:這個措施有可行性嗎?
提這樣問題的同學肯定還沒有完全信服咱們黨和政府力量的強大。

在計劃生育貫徹執行之前, 有誰會相信我們的政府能在短短三十年時間內把“一對夫妻隻生一個孩”的國策進行到如此程度? 我們能在每一個單位,企業,街道,村組都設立計生委,為什麽就不能在每個戶口注冊處放一個抽簽設備,設置一個姓氏登記公證人員? 我們能把育齡女人強拉去結紮, 把懷了8個月大的胚胎引產打掉, 為什麽就不能強行要求我們的男同胞們,把姓氏傳承的功能分出一半,讓給既貢獻了基因也貢獻了肚子的母親們?

如果你不想讓你的兒子將來冒著犯法的風險到越南或其它的什麽地方去購買新娘, 請和我一起向政府建議:把“擲骰定姓”的製度做為補充,和其它計劃生育的政策一起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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