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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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稱呼婚姻中的男女關係

(2011-09-03 13:05:32) 下一個
兩個結了婚的男女,正統的稱呼本來是丈夫和妻子,但是我對這個叫法有點意見。“夫”和“妻”倒沒什麽異議,但看著丈夫裏的那個“丈”字不太順眼,因為有明顯的大男子主義痕跡。 一丈是今天的三米,比姚明還要高出一大截,硬說武大郎是潘金蓮的“丈夫”, 這簡直就是豈有此理嘛。
有人說丈夫的“丈”字指的是離女人的距離不超過三米,不是指男人的高度,這個說法隻適合“男女授受不親”的遠古時代,不再和當今的時代合拍。你走進現代化的辦公室看看,一丈之內,至少坐了三男二女,用地理距離去描述男女關係,沒準會引發沒必要的戰爭。

當下中國流行造詞,給我等精力過剩不知道該往哪兒釋放的人創造了一個消耗能量的空間。閑著沒事兒,咱還可以造兩個詞來消磨時光。

還是再回到“結婚的男女怎麽稱呼”的這個話題上。

三十年前的大陸流行“愛人”的叫法,聽上去挺浪漫,隻是在說“我和我愛人為了離婚打得天昏地暗”時,怎麽聽怎麽讓人別扭。
台灣在大陸時髦起來了的時候,文明人開始回歸以前“先生”和“太太”的用法,這個我也不太喜歡,首先“先生”一詞有重男輕女之嫌,而且還文縐縐,假惺惺的, 況且還有數學沒學好的,嫁了個“後生”的女人,這麽 叫起來讓人覺得名不符實。
香港在大陸流行起來了的時候,故作瀟灑的人開始青睞“老公”和“老婆”這兩個詞,聽起來雖然挺親切,但粗俗得讓人不得不聯想一下動物世界。
農村人除了有“當家的”,“屋裏的”,“孩他爹”,“孩他娘”之類的稱呼外,還有俺男人,俺女人的叫法,把男人和女人前麵加上個所有格,就成了專用名次,這個叫法挺好,和德語的途徑一致,隻是中國人一向鄙夷鄉下人,說“你真農民“, 比說“你真流氓”還讓人生氣,所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這個叫法在實踐時會遭遇阻力。
“老伴兒”這個詞倒是挺好,但怎麽也得等上了一點年紀以後才好意思用。
俺們東北老家都說“對象”這個詞,原來專指正在醞釀結婚情緒的男女,後來幹脆結婚後也這麽叫,我很讚成這個稱呼,男的是女的的對象,女的也是男的的對象,你對我,我對你。隻是當今中國流行玩結結離離的遊戲,產生許多前對象,前前對象和前前前對象,使“對象”這個詞的原始含義受到顛覆。
想來想去,我覺得應該把正在婚姻中的男女叫成“正夫”, “正妻”,如果因為不喜歡這個詞在時間上和數目上的暗示色彩,還可以改叫“法夫“,“法妻”,意為法定夫妻。青梅竹馬結成夫妻的,叫“發夫”,“發妻”,和”發小“同源。曾經有過婚姻關係的叫“前夫”,“前妻”,和“前總統”,“前總理” 一樣,是進步社會廢除終身製的產物。婚外的男女關係叫“偏夫”,“偏妻”,受“偏房”一詞的啟發。未婚同居的叫“類夫”,“類妻”,“類”字的意思和“類人猿”的“類”字近似。期待建立婚姻關係的叫“候夫”, “候妻”,取的是“候補隊員”裏的“候”字。(注:漢語裏已經有未婚夫和未婚妻的說法,候夫候妻與它們的區別在於被稱呼者不一定未婚)

當然,還有一個造詞的辦法就是再次使用一下我一向推崇的文化拿來主義——用外來語的音譯來代替。
英語不是叫husband 和wife嗎?
husband可以翻成”合資本的“,然後還可以引申一下,把簽了婚前財產分割協議的,叫成”分資本的“, 把沒簽協議的, 叫成”合資本的”。
Wife可以翻成“歪婦”,如果實在舍不得這麽欺負女人,也可以叫成“吾愛夫”。或者把衝著人去嫁的,叫成“吾愛夫”, 衝著錢去嫁的,叫成“吾愛富”。有人舉例說,莫多克是鄧文迪的“分資本的”, 鄧文迪是莫多克的”吾愛富”。這個例子可不是我列舉的,得事先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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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外閑人 回複 悄悄話 “分資本的”,“吾愛富”--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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