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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記

(2009-10-14 15:26:44) 下一個

我們剛到新西蘭, 就住在奧克蘭中區一條主路邊的房子, 我們在那裏住了三年, 一直到我們買了自己的住房, 在這三年當中, 我們家被偷了三次. 說是奧克蘭, 平時上街很難遇到小偷小摸的, 就象中國的扒手, 這裏根本沒有, 開始以為是這裏治安好, 現在明白了那是個技術活, 對這裏的人來說太難, 這裏不是明強, 就是入室盜竊, 有時候誇張到小偷開輛大卡車到你家搬空所有的東西, 就象搬家公司搬錯了地方, 而且是一條街挨家挨戶偷.

 剛來時警惕不高, 以為這裏國泰民安, 可以夜不閉戶, 路不拾遺呢. 第一次被偷就是發生在晚上, 當時我們太大意了, 去朋友家吃飯, 燈沒有開一盞, 連車庫門都沒有關, 誰路過都知道家裏沒人, 但最驚險的還是第三次.

 那個晚上, 剛散步回來, 因為當時小一還小, 就把一個不用的床墊給她當蹦蹦床用, 而這個床墊平時就靠在客廳門後麵的牆上, 她要玩時, 就把客廳門關上, 把床墊放倒就可以了. 那天晚上也是這樣的, 客廳門關上, 她玩蹦蹦床, 我們看電視, 過了一段時間, 我出去上洗手間, 回來的時候發現我們的臥室門是關的, 平時我們是不關門的, 我就問LG, 是你關的門嗎? 他說沒有, 我就推了一下臥室門, 鎖上了, 我側耳聽了聽, 裏麵好象還有動靜, 我就說裏麵有人, 當時把我們嚇壞了, 想報警, 可我們房裏就一個電話, 就那個電話還是在那個臥室裏, 這時候, 我抱起小一就往鄰居家跑, LG和爺爺已經穿上球鞋, LG手裏拿個木棒, 爺爺拿了把菜刀

 我們的鄰居是當地人, 在聽到我的敲門聲, 出現在門口, 看到是我, 又打開了門上從上到下四五道鎖以後問我出了什麽事, 然後立刻打電話報警, 我告訴她人還在裏麵.

 過了幾分鍾第一輛警車到了, 夠快的, 記得第一次被偷的時候報警, 111讓我們把東西收拾好(不用保留現場?), 不用, 說會有警察來和我們聯係的, 然後就是幾天以後來了一名警察, 問了一下情況, 問我們有沒有保險就完事了, 所以這次的速度讓我們很吃驚, 從車上下來一男一女兩個警察, 打開了後備箱, 拿出武器. 順便說一下, 這是新西蘭警察的規矩, 武器不能隨身攜帶, 要放在後備箱裏. 他們看看我, 我還抱著小一, 告訴他們人還在裏麵, 我想他們可能要衝進去了, 可他們互相看看, 隻是站在那裏, 沒有任何行動的意思, 我就納悶了, 等什麽呢? 就問他們, 他們說等一下, 這時第二輛警車到了, 沒有人從裏麵下來, 接著第三輛警車到了, 下來一個全副武裝的特警(我猜的), 看上去很有經驗的樣子, 他問了我一下情況, 告訴我人肯定不在了, 我說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人出來, 何況LG和爺爺還守在臥室門前, 他又說一次, 相信我, 沒有人了, 然後他第一個從麵向街道的臥室窗戶進到臥室裏(小偷也是這樣進來的), 從裏麵打開臥室門, 臥室裏一片混亂, 正象他所說, 沒有人. 這時候那兩個先到的警察也從大門進來, 板著臉對爺爺說把刀放下”, 我瞪了他一眼, 就會對良民凶, 他們看到零亂的臥室問我, 一直是這樣的嗎? 什麽? ”當然不是!” 我生氣地說.

 後麵的事就簡單了, 因為人已經逃走了, 警察很快就都撤了, 人是從側麵的小窗戶逃走的, 因為那個窗戶很高, 在床的上方, 他們把椅子放在床上, 從窗口爬走的. 後來有警察來取指紋等, 告訴我們應該是一夥小年輕幹的, 也是, 他們連小一的口香糖都沒放過, 可我們的護照卻碰也沒碰. 因為這次經曆, 讓小一心裏產生了心理障礙, 就是不知道家裏什麽地方安全, 常常看到她手裏拿著她的寶貝不知道應該放在哪裏, 一會兒放到抽屜最裏頭, 一會兒又拿出來放到床底下, 我們搬家以後她這方麵才慢慢好些來. 別說小孩, 就是我自己也被搞得很沒有安全感.

 從那以後, 我們提高了警惕, 出門留燈, 電視打開, 幾天不在的話, 就讓朋友天天把信箱清空, 可能的話就讓朋友過來看家, 這樣一來被偷的事件就再也沒有發生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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