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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分手後我們比戀愛更曖昧

(2009-07-14 19:47:18) 下一個
秦楓坦言自己不夠成熟,“總想把自己說小兩歲。”他說在遇見百合前,從來沒考慮過結婚,對於愛情,經營得也頗為懶散。

  秦楓初戀告終,是因為女友出國,“她想帶我一起走,我不願意”;第二段感情談了3年,女方因為其模棱兩可的婚姻態度提出分手,“挽回過,失敗了”。在這兩段感情裏,秦楓都是被人愛著寵著,遇到了百合,就調了個個兒。

  百合是個“習慣接受別人的愛,卻不會去愛人”的女孩,秦楓熾熱的愛情,因此而走走停停。單身男女各自的小小心思,會引導這段感情走向何方呢?

  一個百合花一樣的女孩

  如果不是失戀,我不會遇見百合。百合是我在心中給她起的名字。當我在停車場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心就舒展開來,這是一個百合花一樣的女子,白衣勝雪,飄然長發,亭亭玉立,目光流轉。她在等誰?她要去哪裏?我迫切地想知道,卻不敢貿然造次。何況孤傲如我,向來不屑搭訕之舉。想從容經過她的身旁,卻在擦肩而過的瞬間被弱電輕擊。沒有回頭。我的心開始微笑,不過是路人甲乙丙丁,走吧,河馬還在等我呢。

  河馬是我的網友,也是這次版聚的發起人,他知道我新近失戀,便將深度潛水論壇的我拉出水麵。去玩玩吧,他說,就當是散散心。

  我知道版裏這些單身男女們常常聚會,當初的我不夠資格,總不能帶著女友去扮甜蜜惡心人吧。河馬說歡迎我加入剩男一族,我咧著標準的笑臉,心中卻不服,什麽叫剩男,是我不願意結婚好吧。

  其實,當初若是結婚了,也許便不會分手,雖說婚書隻是一人一張紙,但好歹是個約束,離婚,總不如分手那麽容易說出口。

  是她要分手的,沒有原則性地分。誰也沒有背叛誰。隻是3年戀下來,她要吵架我已不接招,我倦了,她怒了。可我沒想到她真的要分。原以為在這場感情中,我是更篤定的那一個,於是一直施施然,不緊不慢。該忙的工作,忙;該玩的遊戲,玩;該還是不該結的婚,再等等……我覺得我有責任去挽回,可是她驕傲地掉轉頭,那一刻,我的自尊碎了一地。

  男人,天天愛到死去活來有什麽意思!用自認為酷的姿態,我拾起滿地碎片,加入河馬們的陣營。

  我隱身在KTV包間的角落,聽眾人演繹著癡男怨女的情歌,他們不唱《分手快樂》,卻叫囂著《我要和你在一起》,我幾乎有抽身而去的衝動。

  是時,包間門開,兩個女孩笑靨如花地飄進來。竟然是她!那個百合花一樣的女孩。我認為這是緣分,一種錯過時空的任何一秒一厘就不會相遇的緣分。我決定,隻要她不走,我就不走。

  河馬叫喚著“人齊了”、“人齊了”,招呼大家做遊戲。擊鼓傳花,點到的人就介紹自己,百合是第一個。她落落大方地站起來,聲音至柔,她說,2008年很快就過去了,希望自己能在愛情上有個歸宿。我怎麽覺得,周圍的河馬們都在虎視眈眈呢。

  她在唱歌,唱《聽說愛情回來過》,我再次被弱電輕擊,偷偷按下手機的拍攝鍵,“百合”是這張照片的名字。

  戀愛了,卻不知道對方的真名

  那天,直到百合離開,我都沒有和她說話,她不喜狂蜂浪蝶似的追逐,我認為必定如此。我向河馬要了百合的手機號,一連幾天攥在手裏,想著要不要給她打電話。

  終於等到一個機會。平安夜,我發去一條再普通不過的祝福短信。你是誰,她很快回複。我報出網名,不指望她會記得,她卻說,哦,有點印象的。這點印象已足夠繼續交談。

  自此,堅持每天給她發短信,卻又拿著捏著控製頻率和數量,怕她煩,怕她誤以為我輕薄。男人追求女人是天性,但自尊也是要的,平生最看不上那些牛馬樣的男人,整日裏為女友鞍前馬後,何至於此。

  百合第一次主動給我發信息時,我正和朋友吃飯閑聊,作為一個小有知名度的電台主持人,這位朋友頗受大學生歡迎。我沒想到畢業好幾年的百合也是他的粉絲。於是,沾了這位偶像的光,我約來了百合。一起吃飯,一起玩殺人遊戲,靜靜的百合也有靈動的時候。活動結束,借口不安全送她回家。兩個人,兩輛車,她在前麵開,我在後麵跟,怕閃著她眼睛,我沒開車燈。小區門口說再見,隻是搖下車窗擺擺手,會有再見的機會吧。

  真的是一個機會,2008年的最後一天,我的生日,熱心的河馬再次將男男女女們聚在一起。這一天我怎能不喝酒?何況還是百合擔任接送我的任務。酒不醉人人自醉,我失態了,河馬不懷好意地在我麵前晃著他的手機,屏幕上是我攬著百合的醉態。我有點驚醒,卻又沉沉地提不起勁,恍惚中,百合忽遠忽近,一切都像是幻境。等到酒醒,已在電影院裏,《非誠勿擾》裏葛優對舒淇說,找她做女朋友,就像是100萬揣在兜裏,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不知是不是一語成讖,後來我對百合的感覺也是如此。

  酒醉一攬成了我和百合曖昧的剪影,仿佛如此這般,我們便有責任將這份曖昧演繹為愛情。我們常常見麵聊天,不是在我的車裏,就是在她的車裏,我們從不去對方的家,雖然各自都是一個人住。

  請做我的女朋友。好幾次,話在嘴邊卻說不出口。以往的戀愛,從未如此心中不安,到底是因我太愛百合,還是怕百合不愛我?等到終於說出口,心卻仍未放下。百合靜靜地答:請讓我考慮3天。

  請原諒我太早表白,隻是怕有人捷足先登罷了。隻是這話,不敢對百合講。

  第三天,手機不離身。傍晚,一則短信:答應你吧,隻是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做了你女友,真不可思議。

  我又何嚐不是呢。我告訴她我的真名叫秦楓,她說還是喜歡叫我的網名。我呢,既不喜歡叫她的真名,也不喜歡叫她的網名,我隻想叫她百合。
分手了,卻進入“愛”的狀態

  戀愛的起始有點荒謬,也不失浪漫,隻是進程卻日漸平庸起來,不但沒什麽進展,連聊天、見麵都仿佛成了奢侈品。百合不像個女友,卻真的像朵花,看起來美,聞起來香,需要精心嗬護,卻無法給你同樣的愛。問她為什麽,無言。許久才說,也許是自幼受寵,習慣了接受別人的愛,卻不會去愛人。

  2月14日情人節,我和百合的第一個節日。一早就在考慮一天的行程,百合卻一直沒空。晚上9點,她終於想起了我。可我還是狠心拒絕了她的約會,我的愛情不要廉價的施舍。

  做了一個月懷揣100萬的窮人,我考慮分手。連我都覺得自己有病,要談戀愛的是你,要分手的也是你,沒事找抽呢吧。可我就是進行不下去了。

  一說分手,百合就哭了,她說,第一個男友說我不適合做女朋友時,我認為他胡扯;第二個男友這麽說時,我開始懷疑自己;現在連你也這麽說,我是不是真的該反省了?她哭得梨花帶雨,我不禁心疼,將她攬入懷中。也許是情不自禁,也許是為了撫慰她,也許是為了讓自己不留遺憾,我吻了她。這是我第一次吻她,在我們分手的這一刻。

  我們的分手很不像話,不再是男女朋友,卻更親密起來。百合有什麽事,我總是第一個到場,送她出差去機場,幫她送車去保養,生病了帶她去醫院,沒事也會一起吃飯聊聊天。老婆,老公,甚至有時還這樣胡亂叫喊。獨自一人時,我常常幫百合謀劃未來,她該找個什麽樣的老公呢,像她這樣吃不得什麽苦、過慣了好日子的女孩,總得嫁個物質基礎好的吧。杞人憂天,敢情說的就是我來著。

  就這樣,日子晃晃悠悠到了6月份。那天,我正陪客戶談一個項目,接到百合的電話,說要去外地公幹3個月,讓我馬上到她家去,有重要事商量。我問能不能緩緩,我這邊事正忙。她卻語氣嚴肅。前所未有的,我向客戶道歉、停掉了手頭的工作去找她。

  暴雨如注,雨刮器根本起不了作用,我摸索著將車開到她家所在的小區。我從未到過她家,這是第一次。

  她所說的重要事情有關感情。一個45歲有家有室的中年男人,看上她好幾年了,如今願意為她離婚,她不知道該怎麽辦。請我幫忙拿主意。我想了想,問她:第一,你能不能過自己這一關,你愛不愛他,願不願意嫁他;第二,即使你願意嫁他,過不過得了父母那關?

  她說,就是過不了自己這一關啊,也許嫁他他就能給我買輛寶馬,但我不能為了物質嫁人啊。停了停,她又說,其實你也蠻好的,等你到了45歲,說不定比他強呢……

  她這是話裏有話嗎?

  解決了她的問題,我打算走人,可外麵的暴雨仍沒有停的意思,她東扯一句、西扯一句,仿佛並不想我離開。閑聊到天黑。必須走了,可是她的話裏仍有話:我知道,很多男人喜歡我,動機並不單純,也許到手了就拋棄了,隻是你不這樣,我知道你是真的對我好。

  我突然覺得,也許努努力,我們是能夠在一起的。

  於是,那天晚上,我最終沒有走。

  單身男女關於愛情的私心

  天亮,雨早已停了,空氣清新得很。

  百合在收拾行李,我在一邊打下手。一時無話。

  幫她把行李搬上車,她提著一個小小的隨身行李箱,那東西就像個玩具,她卻提得吃力,我心疼道:看看你這小細胳膊,這點東西都拎不動。趕緊搶過來拿著。她卻不讓,自己提著上了車。她說,我有個朋友過來送我,你先回去吧。

  我轉身,定格。她都不讓我送機,原來,我們還是沒有可能。隻是昨天晚上算什麽呢?是跟我當初吻她一樣,不留下遺憾嗎?

  這樣走一陣、停一陣的愛情,還真累。

  百合走了。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該怎麽定義我們的關係,最終發現沒法定義,戀人?紅顏知己?藍顏知己?仿佛都是,又仿佛都不是。我想和她在一起嗎?我會和她結婚嗎?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我惟一能確定的是,我愛百合,沒有理由的愛,這隻是一種感覺,可是這種愛適合戀愛嗎?它畢竟是不對等的、不平衡的,因為百合愛我肯定沒有我愛她多。這樣的愛能維持下去嗎?至於結婚,更是久遠的事,起碼我得有更好的物質基礎,才能考慮吧。百合是個精致的女子,如果我不能讓她過上更優越的生活,是不是應該讓她自由?

  至於百合,應該也有她的“私心”,她知道我對她不是假的,也未必不愛我,隻是這種愛,能讓她放下所有跟我在一起嗎?我不是沒有經濟基礎,也在努力進行著自己的事業,為了百合,我已經遠離費時費力的網絡遊戲,她知道,自己有一股能讓我奮鬥的動力。可是,她終究也在觀望。

  昨天,百合給我發來信息,說在外地一切都好,我們又像以前那樣說說笑笑,我們的愛情是走是停,還是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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