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簽證後,很快先生和女兒來美。一家人8個月後終於團聚。本該象童話故事裏一樣,從此王子和公主過上了幸福生活。然而,我們卻剛剛進到我們婚後最“黑暗”的一個時期。
前麵說過,我們夫妻感情很好。剛出國那會兒,當時國內email遠沒有現在這麽方便。主要的通訊方式還是信件和電話,我平均往國內寄信的速度是一天一封,有時甚至2-3封,還加上電話。每月我的電話費都是$200-300,占我當時工資的10%還多 (當年電話費是$1.00/分左右) 。說這些隻想證明我們是那種所謂的感情很牢固的夫妻。但這種感情很快因著一個信一個不信耶穌而變的極其脆弱。
接下來就是和先生天天在“有神無神”“信與不信”上進行無硝煙的“舌戰”。例子如下:
我說“真有神”;他說,他早就知有神,有神又怎麽樣?
我說“信神有永生”;他說,永生有神定,幹嗎非要信?
我說“要去教會敬拜神”;他說,神讓你愛人,都去教會,誰來愛家裏的人?(檢討一下,我那時一個星期去3次教會,初信時太hyper了。初信的dxjm 要以我為戒,先安內才能攘外。)
。。。。。。
說到最後,先生扔出擋箭牌:“我和孩子是來看你的,不是來看神的。你老是神啊神的,我不知他是誰。咱兩沒共同語言。“”就閉口不言了。更可恨的是,有時因工作孩子家務忙不過來,並且一連串的意外發生,眼看就要上火罵人了。人家在旁邊不僅不幫忙,一絲嘲諷掛在嘴角,幸災樂禍的說:“哎,你咋能這樣?你是基督徒哦!” 氣得我當時連殺他的心都有了。一對恩愛夫妻眼看就要因著“信不信耶穌”而反目成仇。信神到這個時候就有點兒鬱悶了。神是愛,但若是因為信耶穌,讓先生感受不到愛,那實在是我的不對了。
於是,和先生達成“協議”:周日他陪我去教會,其它時間我都在家陪他和孩子。到底還是有感情基礎在哈,先生答應陪我去,但卻從不進大堂,就在走道上閑逛。我也很高興,總是陪我來了呀!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安慰我不要為不能參加教會活動而難過,他們會為我和先生禱告,放心在家呆著吧!
千萬不可小看禱告,因為你是在跟全能之神禱告,在他沒有難成的事!三個月後,先生第一次考車失敗回家,吃過晚飯,他主動提出,要不要去教會參加活動?這可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一定有道道!果不其然,先生緩緩的說,今天他考車出了一個很大的差錯,居然一點兒沒意識,還得意自己考的好的不行,非過不可!所以,當考官給他指出來時,他愣在那兒說不出一句話。
“驕傲啊!這就是你們信神的人常說的驕傲吧?我這麽好的人居然也會驕傲,天底下還能有什麽不驕傲的人,還能有什麽好人?看來是真有神啊!”這句話就成了先生信神的宣言。對先生在短短3個月信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因為他是一個很沉穩,處事不驚,很理性的男人。我原有的想法,他不被折騰得頭破血流,是很難信的。而神實在是看顧,讓我們再一次看到,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驕傲有什麽不好?驕傲是萬惡之源,一個人要是能意識到他的驕傲,離神的國就不遠了。
Thank you,my sister.
Thank you,Brother HongYang!
"一個人要是能意識到他的驕傲,離神的國就不遠了",是啊,人若肯謙卑下來,離神的祝福就不遠了,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