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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南京彭宇案\'

(2007-10-02 20:04:13) 下一個
首先感謝笑笑提供素材.

關於這個案件,個人認為原告和被告都沒有錯.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這是一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社會.在醫療檢查出來之前,責任雙方和顏悅色,相敬如賓.一旦結果出來,八萬多的醫療費對誰也不是個小數,作為受害人的徐老太太----先不說是誰害的,但骨折總是事實,她當然願意找個人幫她分擔一部分.也許她是找不到撞她的人而抓住彭宇當個墊背的,也許老太太不僅是骨折,連腦子也摔壞了...但不管怎麽說,徐老太太和她兒子所做的一切----說是做假證也好,說是反咬一口也罷,雖然有些過分,但在'人都是自私的'這個前提下,還算合理.
至於被告彭同學,那就更不用說了,活雷鋒,做好事.就是有些缺乏自我保護意識,被別人鑽了空子.也沒什麽,吃一塹長一智,我相信這不應該是終審判決.

個人認為這個案子之所以成為焦點,隻有一個原因:法院是王八蛋!
在這個'人人為己'的社會,誰都可以自私,惟獨法院不允許,因為你們的身後懸掛著國徽----是掛著呢吧?沒進過法院,不知道...但至少國徽應該在你們心裏.

事到如今,法院就混蛋了,怎麽辦?
南京的律師事務所們,機會呀!!!
免費為小彭同學上訴,伸張正義,還大家一個清白的社會!!!
感動吧...
別忘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律師事務所是不會做賠本生意地...
小彭同學也不要灰心,你用你的遭遇讓大家認識了一個雷鋒和一幫混蛋----想想,幾天前,誰知道你小彭同學是誰呀.今後的工作肯定不是問題.
徐老太太,見好就收吧,如果人家真的上訴,你就蔫兒撤吧,真捅到天上去,恐怕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了----做偽證是不是要追究行事責任呀?我又弱了...

最後,關於國內最新流行語'不要去扶在路上跌到的人'.
不瞞各位,這個問題早在十幾年前我就思考過了,我的結論是:該伸手還得伸手!
看著一個老太太在路邊跌到而不去扶一把,說不過去吧...
我的原則是----不能因為社會上有一群混蛋,我就連人也不做了.
與各位共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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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安靜 回複 悄悄話 寫的很深刻也很殘酷,最後的原則我想每個人都應該秉持.這種事看得少時, 很氣憤,這種事看得多了,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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