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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傑克遜遺囑:2.65億美元為什麽這麽分?

(2009-07-02 20:22:39) 下一個
洛杉磯當地時間7月1日,剛剛過世的“流行音樂之王”邁克爾·傑克遜於2002年7月7日所訂立的最終遺囑正式呈送洛杉磯高等法院備案。這份遺囑的曝光可謂萬眾矚目,因為邁克爾·傑克遜擁有的巨額財產(不含不動產),在2002年達到5億多美元之巨,而如今雖然經過了多年的虧損而嚴重縮水,依然有大約2.65億美元。圍繞著這份遺產,將上演一場人間悲歡大劇。

  這份遺囑聲明中,傑克遜的全部財產交付信托基金,遺產的收益人是他的母親凱瑟琳·傑克遜和三個子女,子女的監護權歸她的母親,女歌手黛安娜·羅斯擔任第二監護人。而他的父親喬·傑克遜和前妻黛博拉·羅則一無所獲。邁克爾指定他的律師約翰·布蘭卡、音樂製作人約翰·麥克蘭和會計師巴裏·西格爾為遺囑執行人,但西格爾於2003年辭去了執行人職務。

  昨天,記者邀請了兩位資深律師,來為讀者解讀這份遺囑。

  “這份遺囑,應該是傑克遜的律師起草的,措辭非常嚴謹,考慮極為周到,幾乎沒有任何漏洞。從中,可以生動地看到傑克遜人際關係的狀況。”浙聯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和平分析道:“他的母親和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無疑是最大受益者,他們繼承了財產,可見他們是傑克遜最親近的人,這一點也不奇怪。不過,有兩個非親屬在遺囑中很引人注目:一是女歌手黛安娜·羅斯能夠在他母親去世、無能力或者不願擔任監護人時獲得子女的監護權,二是擔任遺囑執行人的音樂製作人麥克蘭,他們兩個一定是與傑克遜特別親密的好友,讓他覺得值得信任。”

  接著,戴和平補充道:“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幾個傑克遜家族的後裔獲得意外的驚喜,他的哥哥提托的三個兒子,在主要的遺產收益人去世之後,他們將繼承剩下的遺產。可見,邁克爾·傑克遜一定很喜歡這三個侄子。”

  而最大的輸家,毫無疑問是傑克遜的父親和前妻(第二任妻子)黛博拉·羅。而他的第一任妻子、“貓王”女兒麗薩·瑪麗·普雷斯利也分文未得。據邁克爾的朋友透露,他之所以不立父親為受益人,是為了報複父親昔日的狠毒。他生前多次提及兒時遭到父親毒打的慘痛經曆,因而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陰影。而喬為自己辯護說:“我從來沒有痛打過他,隻是拿鞭子或皮帶抽過他,力道也不大。父親打兒子,無可厚非!”喬現已向法院提出請求,聲稱遺囑無效。

  “喬的請求估計是徒勞的,因為根據美國法律,財產所有者對自己的財產擁有絕對的處置權,遺囑隻要是合法的,就一定按照遺囑處理。”世紀君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梅寧解讀道,“在各國法律上,遺產的自然繼承人的順位一般分幾個檔次,其中父母、夫妻、子女是第一檔次,兄弟姐妹是第二檔次。前夫前妻幾乎沒有什麽權利,因此黛博拉·羅也沒什麽好叫屈的,誰讓她與邁克爾感情不好呢?”

  “可是,他父親的情況就複雜一點。”梅寧說,“因為父親是第一檔的繼承人,在無遺囑的情況下有權繼承遺產,可是邁克爾的遺囑特別寫明了不給他留遺產。如果在中國,情況可能不一樣。因為中國的法律實踐上人情味更重一些,有一條‘不能剝奪沒有生活來源的自然繼承人的合法繼承權’的原則,即使這個人是不被遺囑接納為繼承人的。如果遺囑裏寫明不留財產給父親,可是父親又沒有生活來源的話,如果父親向法院提出請求,那麽很可能會判給父親一部分遺產。在中國,這類遺產糾紛更多的情況,是遺囑裏不接納子女,子女往往會鬧上法庭。”

  而把遺產交付給信托基金的做法,對於中國人來說也是比較新鮮的。“中國人立遺囑時一般傾向於把財產分割給幾個繼承人。而邁克爾·傑克遜卻沒有分割,而是作為一個整體,委托給自己信任的基金進行經營管理。”梅寧解釋道:“應該說,這是一種高明的方法,因為幾個孩子還年幼,他們與父親的親疏關係很難確定,而年邁的母親也沒有能力管理這麽大一筆財產。他這樣做,相當於我們把錢交給優秀的基金經理,讓財產不斷保值、增值。這是家族符合實際情況的做法,相當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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